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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世光电(002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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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世光电(002952)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6-26 19:01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定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以加强与投资者沟通,保护其权益[2] - 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9][30] 管理目的与原则 - 管理目的包括建立沟通渠道、获得市场支持、形成企业文化等[4] - 管理应遵循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原则[5] 工作对象与沟通内容 - 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分析师、媒体等[6]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信息等[8] 管理工作开展 - 多渠道、多方式开展管理工作,加强网络沟通渠道建设和运维[9][10] - 设立投资者联系电话、传真和电子邮箱并及时公布变更[11] 信息披露与会议安排 - 按规定及时、公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5] - 特定情形下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年报披露后召开业绩说明会[12][13] 人员职责与素质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管理工作,全面负责接待和推广[16][24] - 从事投关工作的人员需具备品行、专业知识等素质和技能[18] 培训与档案管理 - 定期对相关人员开展系统性培训[21] - 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22] 信息管理与纠纷处理 - 公告前不得对外泄露信息,禁止相关股票买卖[26] - 通过互动易平台与投资者交流,承担投诉处理首要责任[26][27] - 与投资者纠纷可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解决[27]
亚世光电(00295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6-26 19:01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5]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 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特别紧急情况除外[1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 委员每次只能委托一名其他委员代行使表决权,每人最多接受一名委员委托[12] - 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出席,董事会可免去其职务[12]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未做选择视为弃权[13][14]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管理 - 有利害关系委员未披露利害关系经查实,该次表决无效,累积两次未披露自动失去委员资格[15]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记录 - 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为10年[16] 薪酬发放 - 董事薪酬发放议案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高管薪酬发放议案报董事会批准[8] 议事规则 - 出席会议委员对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18] - 术语含义与《公司章程》相同[20] -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21] - 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21] - “以上”含本数,“低于”“过”不含本数[21] - 由董事会负责制订、修改和解释[21] - 制定时间为2025年6月[21]
亚世光电(002952) - 关于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2025-06-26 19:01
制度目的与规范 - 规范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保护投资者权益[2] - 规范并减少关联交易,关联方不得占用公司资金[5] 资金占用与担保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3] - 公司原则上不向控股股东等关联方提供担保[16] 审议与审批 - 股东会审议为关联方担保议案,关联股东不参与表决,其他股东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8] - 公司与关联方办理支付需经财务总监审核、总裁审批[10] 交易与审计 - 子公司开展经营性关联交易需签有真实交易背景的经济合同[10] -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时需对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出具专项说明[12] 清偿与追责 - 关联方占用资金原则上以现金清偿,非现金资产清偿有规定[13] - 对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可采取诉讼、司法冻结等措施[15] - 对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相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及经济处分[16] 其他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8] - 该制度为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6月相关制度[19]
亚世光电(002952)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6-26 19:01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6] - 公司新增借款或对外提供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7]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7] - 公司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7]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相关人员等属内幕信息知情人[7] 档案管理 - 公司应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前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表》并报送深交所[9] - 重大事项发生、变化、前股票异常波动等情况应报送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0][11] -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入档等工作[3]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自记录起至少保存十年[13] - 相关主体应配合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14] 信息流转与保密 - 内幕信息在公司内部流转和对外提供需批准并备案[17] - 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公开或泄露信息等[21] - 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财务人员等不得泄露财务报表及数据[21] - 公司向国家有关部门提供未公开信息需批准并备案[22] - 控股股东等筹划重大事项要做好保密预案[24] 自查与追责 - 公司应在相关报告和公告后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证券情况自查[26] - 发现内幕交易等情况应核实追责并报送处理结果[26] - 内幕信息知情人受处罚公司应备案并公告[26] 制度相关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施行[28] - 内幕信息事项一事一记,每份档案仅涉及一个内幕信息事项[35] - 涉及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分四部分填列知情人信息[36] - 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相关人员需签名确认[38] - 内幕信息保密协议自签署生效,一式两份[42] - 乙方违反保密协议应承担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42] - 禁止内幕交易告知书涉及亚世光电禁止要求[44]
亚世光电(002952)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6-26 19:01
战略委员会构成 -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4] 会议相关规定 - 会议提前三天通知,紧急情况除外[1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委员管理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可被免职[12] 其他规则 - 会议记录保存10年[16] - 议事规则施行、解释等相关规定[20][22]
亚世光电(002952)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5-06-26 19:01
制度内容 - 制订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以提高规范运作水平[2] - 管理层向独立董事汇报情况并安排实地考察[3] - 年报编制和审议期间独立董事负有保密义务[3] 会议安排 - 安排独立董事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见面会[4] - 独立董事关注决策程序,可提延期[4] 报告要求 - 独立董事提交年度述职报告[4] - 独立董事签署书面确认意见[5] - 有异议可聘请外部机构,费用公司承担[5] 制度权责 - 董事会负责制度制定、解释及修订[8]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9]
亚世光电(002952)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6-26 19:01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规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2] - 六种情形需召开临时股东会,如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2] 提议与通知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提议或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后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10][1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两日内发补充通知[14]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6] 会议相关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5]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5]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7] 投票相关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除法定条件外不得设最低持股比例限制[21] - 累积投票制下股东表决权总数=股东持股总数×拟选举董事人数[22] - 累积投票制下当选董事最低得票数=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22] 决议执行与保存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5] - 因特殊原因致股东会中止或无法决议,应尽快恢复或终止并公告,同时向相关机构报告[26] - 股东会通过董事选举提案,新任董事提案通过日立即就任[26]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方案[26] 决议效力与争议 - 公司股东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无效[26]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撤销程序、表决方式违法违规或内容违反章程的决议,但轻微瑕疵且无实质影响除外[27] - 相关方对股东会相关事项有争议应及时起诉,判决或裁定前执行决议[27] - 法院判决或裁定后公司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配合执行,涉及更正前期事项及时处理披露[27] 规则相关 - 本规则作为《公司章程》附件,由董事会拟定,经股东会特别决议批准生效,修改亦同[29]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9] - 本规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抵触时依国家法规和章程[29]
亚世光电(002952)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6-26 19:01
重大差错认定标准 - 财务报告:资产等差错金额占比超5%且绝对金额超500万等[6][7] - 会计报表附注:涉及金额占净资产10%以上未披露为重大错误[8] - 其他年报信息:涉及金额占净资产10%以上交易未披露为重大错误[8] - 业绩预告:变动与年报差异超20%且无合理解释为重大差异[9] - 业绩快报:数据与定期报告差异超20%且无合理解释为重大差异[9] 处理流程 - 财务报告重大差错更正提交董事会审议[9] - 其他年报信息重大差错提交审计委员会审议[10] 责任追究 - 公司追究责任人责任,不影响监管追责[11] - 责任追究形式含警告、解除合同及经济处罚[12] - 追究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12] 其他 - 季度、半年报信息披露差错追究参照执行[14] - 制度由董事会修订解释,审议通过日起施行[14] - 四种情形可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16] - 公司内有通报批评等处理方式[17] - 涉及时间为2025年6月[18]
亚世光电(00295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6-26 19:01
审计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且为会计专业人士担任,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批准产生[4] 会议相关规定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主任委员认为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15] - 会议须于召开前三日通知全体委员,特别紧急情况除外[16]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6] - 委员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也不委托其他委员出席,公司董事会可免去其职务[17] 职责权限 - 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9] - 有权对公司上一年度及当年的财务活动和收支状况进行内部审计[11] 提案与审议 - 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董事会未采纳的,公司应披露并说明理由[10]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21] - 累积两次未披露利害关系,委员自动失去审计委员会委员资格[20] - 会议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通过议案须遵循相关规定[32] - 会议应有会议记录,出席委员需签名[20] - 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需书面记录并报董事会[21] - 出席会议委员对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21] - 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行[24] - 议事规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24] - 议事规则由董事会负责制订、修改和解释[24] - 议事规则所称“以上”含本数,“低于”“过”不含本数[24]
亚世光电(002952)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6-26 19:01
独立董事任职限制 - 原则上最多在包括公司在内的3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3]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至少一名是会计专业人士[5] -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且有经济管理高级职称,需在会计等岗位全职工作5年以上[6] - 需有5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8]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9] - 在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5名股东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9] - 最近36个月内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处罚或刑事处罚不得被提名[11] - 最近36个月内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得被提名[11] - 过往任职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也不委托他人,未满12个月不得被提名[11] - 连续任职不得超过6年,满6年后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5] 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出候选人[13]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15] 辞任与补选 - 因不符条件辞任等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16][17] - 提前解除职务应披露理由,独立董事有异议也应披露[15] - 辞任应提交书面报告并说明情况,公司披露原因及关注事项[16] 履职要求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也不委托他人,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职务[21] - 行使特别职权前三项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0] - 关联交易等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1] - 董事会换届后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召集人,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一致[24]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5]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31] 资料与记录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28]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前3日提供相关资料[30] - 2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资料不充分可要求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0] - 公司向独立董事提供的资料至少保存10年[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