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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明技术(002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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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明技术(002970) -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5-08-21 20:02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证券代码:002970 证券简称:锐明技术 公告编号:2025-070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原名: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及情况说明: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和对未来 审计服务的需求,公司不再续聘北京德皓国际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拟 聘任毕马威华振担任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 年。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北京德皓国际进行了充分沟通,北京德皓 国际对变更事宜无异议。 4.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 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
锐明技术(002970) - 关于制定发行H股股票后适用的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2025-08-21 20:02
鉴于公司拟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股票并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拟对《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附件《深圳 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和《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形成本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及其附件《深圳 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以下简称"《股东会议事 规则(草案)》")和《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公司章程(草案)》及其附 件经股东会批准后,自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交易之日起生效。在 此之前,除另有修订外,现行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将继续适用。 上述修订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时提 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为本次发行上市之目的,根据境内外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或者境内外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与建议以 及本次发行上市的实际情况等,对经 ...
锐明技术(002970)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左中)
2025-08-21 20:02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 左中 为深圳市锐明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 同意作为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 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 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 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 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 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 影响独立履职 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 ...
锐明技术(002970) -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公告
2025-08-21 20:02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22 日 证券代码:002970 证券简称:锐明技术 公告编号:2025-069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0 日召开了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具 体情况公告如下: 鉴于公司拟发行 H 股股票并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挂牌上市(以下 简称"本次发行上市"),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 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能力,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左 中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且本次发行 H 股 股票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独立董事候选人 左中女士尚未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其已书面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资格培 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 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
锐明技术(002970)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左中)
2025-08-21 20:02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 左中 作为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深 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 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 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 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 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锐明技术(002970) - 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2025-08-21 20:02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2025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2025 年 08 月 1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半年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06 月 30 日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 --- | --- | | 流动资产: | | | | 货币资金 | 1,314,634,506.49 | 980,145,416.77 | | 结算备付金 | | | | 拆出资金 |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506,483.85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 应收票据 | 21,816,141.21 | 134,532,548.30 | | 应收账款 | 463,161,236.37 | 534,502,770.68 | | 应收款项融资 | 40,670,756.71 | 11,256,089.23 | | 预付款项 ...
锐明技术(002970) - 股息政策(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2025-08-21 20:01
股息政策(草案)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1. 目的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4. 批准 4.1. 董事会可决定并向本公司股东支付其认为适当之中期股息,以及建议支付末 期股息,惟须交由股东于本公司股东会上批准。 本政策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 股) 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并施行。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1. 本政策旨在向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以下 简称董事会)订立指引,以决定是否宣派及支付股息及向本公司股东支付之 股息水平。 2. 整体政策 2.1. 本公司股息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股息分配政策保持连续 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本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本公司的 可持续发展。本公司主要采取现金分红的股利分配方式。在有条件的情况下, 本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3. 宣派股息考虑因素 1 3.1. 董事会在宣布派发或建议派发股息前,须考虑下列因素: 本公司之实际及预期财务表现; 本公司预期营运资本要求、资本开支要求及未来扩展计划; 本公司现时及未来的流动资金状况; 可能对本公司业务或财 ...
锐明技术(002970) - 股东通讯政策(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2025-08-21 20:01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通讯政策(草案)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第一条 本政策所载条文旨在列明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与股东通讯相关的准则,以确保公司与其股东(以下简称股东)之间平等、及 时、有效、透明、准确及公开的通讯为目标。 第二条 公司向股东传达信息的主要渠道为:公司中期报告、年度报告、季度 报告、年度股东会及其它可能召开的股东会,并将所有呈交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联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披露资料,以及 公司通讯及其它公司刊物登载于香港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深交所网 站(https://www.szse.cn/)及公司网站(https://www.streamax.com)。 第三条 公司已于网站披露公司的联系方式,以便股东提出任何有关公司的查 询。股东可随时要求索取公司的公开资料。 第四条 公司通讯(如《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中所述之含义),包括但不限于(i)董事会报告、年度账目连同核数师 报告,(ii)中期报告,(iii)季度报告,(iv)会议通知,(v)上市文件,(vi)通 ...
锐明技术(002970) - 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责任政策(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2025-08-21 20:01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责任政策(草案)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推动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严格执行香港 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交所)关于《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守则》 (以 下简称 ESG)的相关要求,推进 ESG 工作开展,提升 ESG 信息披露质量,特制 订本政策。 第二条 本政策适用于公司本部各部门、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全体员工。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 ESG 管理工作,对 ESG 工作中重大议题、工作目标、 信息披露、对外报告等进行讨论、评估、审批。 第四条 为具体落实公司 ESG 各项工作,公司成立 ESG 工作小组,组织协调 ESG 各项工作开展,保证信息披露及时、完整、准确,协同第三方咨询机构完成 ESG 报告。 第六条 ESG 工作小组设组长 1 名,由董事会秘书担任。工作小组组员中包括公 司层面 3 名,分别由行政部总监、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审计部总监担任。子公司 层面若干名,由各子公司 ESG 数据管理员担任。 第七条 ESG 数据管理员由子公司负责人指定。 第八条 组长负责公司内 ESG 具体工作,协调公 ...
锐明技术(002970) - 董事提名政策(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2025-08-21 20:01
(一)如公司在刊发股东会通告后,收到一名股东提名某名人士于股东会上 参选董事的通知,公司必须刊登公告或发出补充通函; (二)公告或补充通函内须包括该被提名参选董事人士按香港上市规则第 13.51(2)条规定而须披露的资料; (三)通函必须在有关股东会举行日期前不少于10个营业日前刊登;及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提名政策(草案) (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明确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 候选人的提名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及其他适用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 规范。 第二条 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3.70条及13.74条,公司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单独持有或合并持有公司股份1%以上的股东, 可以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 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提名;提名人不得提名与其存在利害关系的人员或者有其 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关系密切人员作为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