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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杰股份(002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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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杰股份(002975) -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
2025-10-29 16:56
重大事件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属重大事件[10] - 大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或控制情况变化较大属重大事件[10] - 新增借款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影响债券交易价格[11]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影响债券交易价格[11]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影响债券交易价格[11] 内幕信息管理 - 内幕信息披露后五个交易日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16] - 重大事项按规定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7] - 重大事项需填登记表并制作进程备忘录[18] - 首次披露重组报送档案,有变化补充提交[20] - 档案及备忘录保存十年,公开后五个交易日报送[20] - 相关主体研究重大事项填写登记表[21] - 行政人员接触内幕信息按要求登记[23] - 知情人告知董秘,董秘组织登记核实报备[23][24] - 知情人未公开前控制范围,不得违规[26] - 控股股东讨论事项控制范围,异动告知公司[28] - 违规视情节处分,犯罪依法处理[30] - 年报等公告后自查买卖情况,问题2日披露[30] 其他 - 证券代码002975,简称为博杰股份[40] - 重大事项填档案并制作进程备忘录[40] - 重大事项进展含商议筹划等阶段[40] - 筹划决策方式包括会谈、电话等[40] - 进程备忘录相关人员签名确认[40]
博杰股份(002975) -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2025-10-29 16:56
审计部门设置 - 公司设立审计部,配备专职审计人员,对董事会负责[8] 审计工作安排 - 每季度报告内部审计计划执行及问题、检查募集资金情况[10] - 每半年进行重大事项审核并提交报告[11] - 会计年度结束前三月提交次年度计划,结束后三月提交年报[16][17] 审计职责权限 - 涵盖多业务环节审计,对各机构及子公司履职[17][10] - 有权要求报送资料、审核报表,对违规提建议[13][14] 审计流程规范 - 提前3日发通知书,特殊业务实施时送达[20] - 被征求意见对象3日内反馈,审计报告按时间提交[19] 审计问题处理 - 建立整改机制,分析典型问题完善制度[21] 奖惩措施 - 对遵守法规者提表彰奖励建议,违规者给予处分[23] 制度生效解释 - 制度经董事会批准生效并由其负责解释[26]
博杰股份(002975) -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0-29 16:56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月 1 | | |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 交流,与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投资互动关系,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 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珠海博杰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 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 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 ...
博杰股份(002975) -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职工董事选任制度
2025-10-29 16:56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职工董事选任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月 | | | 5 | | |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职工董事选任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保障职工依法参与公司决策和监督,规范职工董事的选任、履职和管理,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四) 职工代表性与董事会专业性相结合原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职工董事,职工董事是公司董事会成员,由公司职工通 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选举产生。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职工董事的提名、选举、增补、更换(罢免)及 管理等事宜。 第二章 职工董事的任职资格与条件 第三条 职工董事的选任与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第五条 职工董事候选人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 依法合规原则; (二) 民主选举原则; (三)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四)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秉公办事、廉洁自律; ...
博杰股份(002975) -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10-29 16:56
重大交易事项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11]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人民币[11]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人民币[11]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人民币[11]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人民币[12] 重大合同 - 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购买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亿元人民币[12] - 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出售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亿元人民币[12] 关联交易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上[13]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13] 诉讼和仲裁 - 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人民币[13] 股份相关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股份出现质押等情形需报告[16] 信息报告 - 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知悉信息24小时内递交书面文件[20] - 超过约定交付或过户期限三个月未完成需报告并每隔三十日汇报进展[19] - 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需及时报告进展[9] - 各部门在重大事件最先触及协商等三个时点后预报重大信息[18] - 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应第一时间与董事会秘书联系[20]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22] - 重大信息报送资料需第一责任人签字[22] 保密与责任 - 董事等人员对未公开披露信息需保密[23] - 重大信息瞒报等追究相关人员责任[24]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等规定执行[26] - 制度中“以上”“内”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26]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6] - 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订时亦同[26]
博杰股份(002975) -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0-29 16:56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9]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6种情况需股东会审议[9] - 审议批准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的关联交易[10]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7种对外担保行为须股东会审议[11] 股东会授权 - 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10]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12]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三分之二等6种情形公司应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应召开临时股东会[1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收到请求10日内反馈[16] 股东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20]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计算起始期限不包括会议召开当日[20] 投票相关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1]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21] - 表决代理委托书需在会议召开或指定表决时间前24小时备置于指定地点[26] 决议通过规则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3] - 修改公司章程等特定事项需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33][34] - 分拆所属子公司上市等提案除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外,还需特定股东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34] 其他规定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需对特定股东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披露[34] -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无表决权且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5] - 违规买入的超比例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总数[35] - 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征集[35] - 会议记录应记载会议相关内容,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0][31] - 股东会应连续举行,特殊情况需采取措施并报告[31]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其有表决权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36] - 董事选举实行累积投票制,选举一名董事情形除外,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表决分别进行[37] - 除累积投票制外,股东会对提案逐项表决,不得搁置或不予表决[39] - 股东会审议提案时不得修改,否则视为新提案[39] - 股东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39] - 股东会表决前推举两名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利害关系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39] - 股东会通过董事选举提案,新任董事就任时间在决议通过之时,另有规定除外[40]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在会后两个月内实施[40] - 股东会决议内容违法,股东可请求法院认定无效;程序或方式违法或违反章程,股东可60日内请求撤销[42] - 本规则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由董事会提出修正案,经股东会批准生效[44]
博杰股份(002975) -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10-29 16:56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可提聘请议案[8]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11] - 审计费用降20%以上需说明情况及原因[12] - 聘任期一年,到期可续聘[12] 人员任职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业务满五年,后五年不得参与[13] - 承担首发或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审计,上市后连续执行不超两年[14] 改聘与解聘 - 特定情况应改聘[15] - 解聘或不再续聘提前15天通知[15] - 事务所主动终止提前三个月书面告知[15] 审议与披露 - 审计委员会审议改聘议案应约见前后任并评价质量[16] - 拟改聘需详细披露解聘原因等信息[17] 其他规定 - 更换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8] - 文件资料保存至少十年[18]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年提交履职及监督报告[20] - 对特定情形保持谨慎关注[20] - 情节严重股东会可决议不再选聘[20] - 发现选聘违规且后果严重报告董事会并依规处理[21]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24]
博杰股份(002975) -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2025-10-29 16:56
委托理财原则 - 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原则,不影响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发展[7] 额度审议规则 - 单次或连续12个月额度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一千万元,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披露[9] - 单次或连续12个月额度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五千万元,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9] 管理监督机制 - 财务部为日常管理部门,负责方案论证、受托方选择等工作[12] - 财务部每季度汇总理财产品购买情况[13] - 内审部门日常监督,定期审计核实[15]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检查[15] 信息披露要求 - 提交董事会审议后及时披露[16] - 发生募集失败等情形及时披露进展和应对措施[16]
博杰股份(002975) -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0-29 16:56
| | |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五年十月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 结构,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 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治理决策的常设机构,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遵照《公 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履行职责。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 产生。董事会设独立董事三名。 第四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和更换,任期为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以连选 连任。董事长由公司董事担任,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 第五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 ...
博杰股份(002975) -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0-29 16:56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五年十月 1 | | | | | |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由董事会提名表决通过。 第一条 为适应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企业战略 的发展需要,保证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 力,董事会决定下设战略委员会,作为研究、制订、规划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的专 业机构。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及《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 订本规则。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规则及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战略委员会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本规则及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该项决议无效;战略委员会决策程序违反《公司章程》、本 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的,自该决议作出之日起 60 日内,有关利害 关系人可向公司董事会提出撤销该项决议。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