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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尔眼科(30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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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尔眼科: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元中期分红
格隆汇· 2025-11-10 20:03
中期分红预案 - 公司拟以扣除回购专户股份后股本9,294,033,492股为基数进行分红 [1] -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元(含税) [1] - 合计派发现金总额为743,522,679.36元 [1] - 分红方案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1] 分红政策背景 - 本次中期分红基于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指导意见 [1] - 分红旨在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的回报 [1] - 分红方案符合利润分配原则,并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 [1] - 方案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制定 [1] 方案合规性 - 该分配方案未超出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公司可分配范围 [1]
爱尔眼科(300015) -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2025-11-10 20:02
内幕信息界定 - 大股东持股或控制公司情况较大变化属内幕信息范围[5]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重大处置属内幕信息范围[5] 保密要求 - 内幕信息知情人应控制知情范围并保密[12][10] - 定期报告公告前不得泄露报表及数据[12] 外部应对 - 无明确法律依据应拒绝外部报送资料要求[10] - 外部泄露内幕信息应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10] 交易限制 - 内幕信息知情人公开前不得利用信息买卖证券[11] 档案管理 - 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做好登记汇总[14] - 行政管理部门人员接触信息要登记[15] - 及时补充完善知情人档案信息[16] - 档案和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至少保存10年[16] 事项记录 - 重大事项制作进程备忘录报送深交所,人员签名确认[16] 违规处理 - 发现内幕交易2个工作日报湖南省证监局[18] - 自查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并追究责任[18] - 保留追究违规人员责任的权利[18]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0] - 抵触时按规定执行修订,报董事会审议[20] -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0] - 内幕信息知情人有义务配合登记备案工作[16]
爱尔眼科(300015)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11-10 20:02
身份信息申报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特定时间内需委托申报个人及亲属身份信息,任职、信息变化、离任等后两个交易日内[5] 股份变动报告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变动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二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6] 可转让股份计算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前一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所持股份为基数计算可转让股份,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度可转让25% [11]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 [1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账户内年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11] - 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自申报离任日起六个月内锁定其股份[12]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12]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12]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重大事件发生至依法披露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12] - 公司董事和高管所持本公司股份在上市一年内不得转让[14] - 董事和高管离职后半年内所持本公司股份不得转让[14] - 公司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等未满六个月,董事和高管股份不得转让[14] - 本人因涉嫌与公司有关证券期货违法犯罪等未满六个月,股份不得转让[14] - 本人因涉及证券期货违法未足额缴纳罚没款,股份不得转让[14] - 本人因涉及与公司有关违法违规被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股份不得转让[14] - 公司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在限制转让期限内,董事和高管股份不得转让[15] 减持计划管理 - 董事和高管计划转让股份应提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15]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完毕,应在二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15] 信息披露管理 - 公司需对董事、高管、核心技术人员等股份转让规定及时披露并管理[13][25]
爱尔眼科(300015)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2025-11-10 20:02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2] - 特定情形下信息可暂缓或豁免披露[4][5] - 特定情形下应及时披露暂缓、豁免信息[5][8] - 相关处理由董事会秘书登记,保管10年[7] - 确立责任追究机制,由董事会负责相关事宜[8][10]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11]
爱尔眼科(300015)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11-10 20:02
募集资金支取与使用审批 - 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需通知保荐或财务顾问[5] - 子公司实施项目,单笔付款小于20万,经子公司相关部门及负责人审批;大于20万,还需公司总部相关部门及集团副总裁或总裁审批[11] - 公司直接实施项目,募集资金单笔使用金额大于100万,须集团总裁或董事长审批[11] 项目论证与计划调整 - 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需重新论证项目[11] - 募投项目搁置超一年,公司需重新论证项目[11]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30%,需调整投资计划[26] 专户管理 - 公司应至迟于募集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5] - 募集资金专户数量原则上不超募投项目个数[5] - 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应分别设置专户,超计划金额也存于专户[5] - 商业银行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等情况,公司可终止协议注销专户[5] - 三方协议有效期届满前提前终止,公司应1个月内签新协议并公告[7] 节余资金处理 - 节余募集资金低于500万元且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可豁免特定程序[13] - 节余募集资金达到或超过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13] 资金置换与使用期限 -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原则上在资金转入专户后六个月内实施[13]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14] - 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时间不得超过十二个月[15] 检查与报告 - 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25] - 公司内部审计部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26]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说明超募资金使用情况及下一年度计划[19]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对公司募集资金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28]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28] - 公司在年度募集资金专项报告中披露专项核查结论[28] 用途变更与审核 -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需经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议通过[22] - 公司当年有募集资金使用,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核并鉴证,在专项报告披露鉴证结论[27] 结论处理与违规处罚 - 鉴证结论为“保留结论”“否定结论”或“无法提出结论”,董事会应分析理由、提出整改措施并在年报披露[27] - 募集资金情况被出具特定鉴证结论,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应分析原因并提出核查意见[28]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发现公司、商业银行未履行三方协议或存在重大违规、风险,应向交易所报告并披露[28] - 公司董事、高管违反制度,证券监管机构处罚外,公司也将处罚并要求赔偿损失[28]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30]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0]
爱尔眼科(300015) - 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11-10 20:02
制度制定 - 公司制定年报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提高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质量[2] 制度内容 - 制度遵循实事求是等原则,明确重大差错情形[3] - 发生差错追究责任人责任并遵循原则[4] 处理流程 - 董事会办公室收集资料提方案报董事会批准[6] 处理形式 - 责任追究形式多样,特定情形可从轻等处理[7] 制度实施 - 制度自董事会通过实施,由其负责解释修订[9]
爱尔眼科(30001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1-10 20:02
人员变动生效时间 - 董事辞任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生效[4] - 高级管理人员辞职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4] 补选与任命时间 - 特定情形下公司应60日内完成董事补选[4] -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经理辞任,公司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5] 履职与追责规定 - 特定情形下董事等应立即停止履职或公司30日内解除职务[6] - 离职生效或任期届满后3个工作日内移交文件[9] - 忠实义务在辞职或任期结束后2年内有效[11] - 离职人员对追责决定有异议可15日内申请复核[14] 制度生效规则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亦同[16]
爱尔眼科(300015)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11-10 20:02
审计机构设置 - 公司设立审计风控中心,对董事会负责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4] 工作汇报要求 - 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季度报告一次工作情况[5] - 每年至少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10] 审计工作流程 - 实施审计需提前五个工作日送达审计通知书,特殊情况可直审[8] 内部控制评价 - 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并出具报告[10] 质量管理与考核 - 建立审计业务全面质量管理和评价考核机制[12] 内部复核机制 - 审计风控中心建立内部复核机制[14] 审计计划编制 - 基于全面风险评估编制年度审计计划[14] 沟通协调机制 - 与其他监督部门及外部审计师建立沟通协调机制[14] 人员管理 - 实行岗位任职资格和持续教育制度[14] - 追究审计人员不实反映问题等责任[16][19] - 审计人员遵循职业道德规范[17] - 审计人员保持专业胜任能力[20] 资料管理 - 审计人员有接触资料权利并承担保密义务[20] - 审计项目关键资料结束后及时归档[22] 制度相关 - 与规定不一致时以规定为准[24]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24] 落款信息 - 爱尔眼科董事会落款时间为2025年11月10日[25]
爱尔眼科(300015)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11-10 20:02
重大信息报告标准 - 5%以上股份股东为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3]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7] - 交易标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7]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7]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8]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需报告[8] - 诉讼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8] - 业绩发生50%以上大幅度变化需报告[9] - 单次损失50万元以上需报告[9]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过该资产30%需报告[9]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需报告[11] 报告制度与流程 - 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知悉后第一时间面谈或电话报告,两日内交书面文件[13] - 书面报送重大信息材料包括原因、协议、批文等[13] - 董事会秘书分析判断重大信息,需披露时向董事会汇报并依规公开[14] - 对投资者关注非强制披露事项,按制度向投资者披露或沟通[14] 内部管理要求 -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确保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16] - 各部门等应制定内部信息报告制度并指定联络人[16] - 重大信息报送资料需义务人签字[16] - 报告义务人未按规定履职导致违规,公司追究责任[17]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经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实施,解释权归董事会[20]
爱尔眼科(300015) - 内部控制制度
2025-11-10 20:02
内部控制制度 - 内部控制目标包括控制风险、提高经营效率等以实现战略目标[5] - 制度涵盖销货与收款、采购与付款等业务环节[4] - 基本要素包括内部环境、目标设定等八项[4][6] - 涵盖多个业务循环及印章、预算等管理制度[7][8][9] - 使用计算机信息系统时含安全管理及相关控制活动[9] 管理控制措施 - 全面实行内部控制并随时检查,要求员工执行[10] - 重点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管理控制,建立控制政策[10] - 建立完整风险评估体系,监控并控制多种风险[10] - 对全资、控股子公司管理含多项控制活动[12][13] 关联交易与担保 - 关联交易内部控制遵循原则,明确审批权限[15] - 审议关联交易需了解情况并确定公允价格[16] - 与关联方交易签书面协议,关注利益侵占问题[17] - 对外担保内部控制遵循原则,严格控制风险[20] - 调查被担保人情况,必要时聘请外部机构评估[20] 资金管理 - 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管理,按规定使用和监督[24] -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需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批[26] 投资管理 - 重大投资内部控制遵循原则,控制投资风险[28] - 委托理财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选合格受托方[28] - 董事会跟踪委托理财资金,了解重大投资项目进展[29][30] 缺陷标准 - 财务报告内控缺陷定量标准分重大、重要、一般[37] - 非财务报告内控缺陷定量标准分重大、重要、一般[38] 监督与评价 - 审计风控中心定期检查内控缺陷并提建议,报告异常[36] - 董事会确定内控缺陷认定标准[36] - 董事会审议评估内控形成自评报告,相关方发表意见[41] -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告内控出具评价意见[68] - 若有异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做专项说明[69] 其他 - 将内控制度执行情况作绩效考核指标,建立追究机制[42] - 会计年度结束后四月内披露自评和注会评价意见[42] - 根据制度制定具体制度并随情况调整修正[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