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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新能科(300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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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新能科(300072)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08月)
2025-08-08 18:46
关联交易定价 - 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价格原则,无市场价按成本加成定价,两者皆无则按协议价定价[6] 关联交易审批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9]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其所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不计入总数[10] - 与关联自然人单笔交易30万元以下、与关联法人单笔交易300万元以下或占净资产0.5%以下,由总经理审批[12] - 与关联自然人单笔交易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单笔交易3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0.5%以上,由总经理提交董事会批准[12] - 与关联方单笔交易30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5%以上,由董事会提交股东会批准[12] - 参与面向不特定对象的公开招标等特定交易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13] 关联交易披露 - 达到披露标准的关联交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3]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13]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交易(担保、资助除外)应及时披露[18]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0.5%以上交易(担保、资助除外)应及时披露[18] - 与关联人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5%以上,应参照规定披露评估或审计报告[18] 违规处理 -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违规资金往来及占用,应在发现后1个月内责成关联方清偿[20] -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未履行审批和披露程序进行关联交易,应在发现后1个月内上报具体情况[20] 其他规定 - 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2] - 为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其他股东需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资助[14]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3年,应每3年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21] - 交易标的为股权达到标准,应披露最近一年又一期审计报告,审计截止日距股东会召开日不超6个月[15] - 交易标的为非现金资产,应提供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距股东会召开日不超1年[15]
海新能科(300072)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08月)
2025-08-08 18:46
投资决策与审批 - 严禁从事投机性、高风险金融类产品投资[2] - 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为投资决策机构[7] - 对外投资实行专业管理和逐级审批制度[10] - 子公司无权决策对外投资,需申请审批[11] 投资时间规定 - 申请核准或备案不得超评估基准日起六个月[13] - 股权非现金资产审计、评估基准日距审议日不超六个月[16] - 股权外非现金资产评估基准日距审议日不超一年[16] 投后管理 - 至少每半年对收购标的企业全面检查一次[21] - 战投部对投资项目投后跟踪并编制后评价报告[21] 投资收回与转让 - 特定情况可收回或转让投资[24] - 投资转让或收回需按规定,战投部分析论证[24][33] 风险管理 - 战投部会同多部门讨论投资项目风险管理措施[26] - 一般投资风险管理多方面综合开展[26][27] - 特殊投资风险管理由专项小组开展,可委托第三方评估[27] 财务管理 - 财务管理部对投资项目全面财务记录核算[29] - 垂直管理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财务,按月获取报表[29] 责任与制度 - 人员因过失或越权审批投资担责[30] - 制度经董事会批准生效,战投部解释修订[33]
海新能科(300072) - 董事会技术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08月)
2025-08-08 18:46
技术委员会人员设置 - 设5 - 7名董事,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4] 技术委员会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开一次定期会议,提前三天通知,紧急情况不限[9] - 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出席会议委员过半数通过[9] 技术委员会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低于10年[9]
海新能科(300072)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08月)
2025-08-08 18:46
信息披露原则与责任人 - 公司信息披露以真实、及时、公开为原则[2] - 董事长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管理事务,办公室组织事宜[3] - 持股5%以上股东负有信息披露职责[5] 定期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13] - 半年度报告应在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13]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13] - 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13] 业绩预告与临时报告 - 预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17]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情况,应立即披露临时报告[22]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等,需立即披露[23] 审计要求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应经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5] - 半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通常可不审计,特定情形下需审计[15] - 季度报告财务资料一般无须审计,除非另有规定[16] 交易披露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披露[26]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26] - 交易产生利润等多项指标达一定比例需及时披露[26] 关联交易与财务资助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关联交易需经董事会审议后及时披露[28]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关联交易需经董事会审议后及时披露[28] -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并作出决议,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8] 重大风险与诉讼披露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情况超总资产30%需披露重大风险[30] - 重大诉讼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31] 信息披露流程与管理 - 定期报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在2个工作日内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后披露[44] - 公开信息披露文稿由董事会办公室撰稿和初审,交董事会秘书审核[44] - 董事会秘书应按规定在形成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后披露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44] 其他规定 - 公司信息披露指定报纸媒体为中国证券报,指定网站为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53] - 信息披露相关文件、资料档案保存期为10年[38]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61]
海新能科(300072)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08月)
2025-08-08 18:46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下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3] 股东会召集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独立董事提议、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3][6][7][8] - 年度股东会召集人20日前公告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15日前通知[13] 股东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2日内处理[12] 股权登记与会议时间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均为交易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8] 股东会延期、取消与投票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5]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会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8] 股东表决权与征集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股份,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4]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权利,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24] 股东会选举与表决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实行累积投票制[26]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26] - 股东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26]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事项,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24] - 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披露[24] - 未填、错填等表决票视为弃权[27] - 股东会表决需推举两名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关联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与[27] - 股东会会议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28] 股东会决议 - 股东会决议公告应包含会议召开信息、出席股东情况、提案表决方式及结果等[29] - 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应在公告作特别提示[29] 会议记录与实施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需记载多项内容并保存不少于10年[29][30]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31] 决议撤销与规则生效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程序、方式或内容违法违规的决议[31] - 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批准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33][34]
海新能科(300072) - 独立董事津贴制度(2025年08月)
2025-08-08 18:46
独立董事津贴 - 津贴每人每年90,000元税前,次月起按季度发放[3] 费用报销与借支 - 差旅费及合理费用公司据实报销,可借支履职费用[3] 制度生效与修订 - 制度经股东会批准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6][7] 利益规范 - 独立董事不得从公司及相关方获未披露额外利益[3]
海新能科(300072) -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08月)
2025-08-08 18:46
审计工作安排 -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时间由审计委员会与事务所协商确定[2] - 审计委员会督促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报告并记录情况[3] 报告审阅与表决 - 审计委员会审阅财务报告并提意见[4] - 完成审计报告后开会表决并提交董事会审核[3] 审计机构管理 - 向董事会提聘请或更换建议并审核费用及合同[4] - 原则上年报审计期间不改聘,确需改聘经多流程[4] 内控相关工作 - 指导内控检查监督并审阅内部审计报告[4] - 评价内控情况形成报告提交董事会[4] 沟通协调 - 财务负责人协调审计委员会与事务所沟通[10]
海新能科(300072) -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08月)
2025-08-08 18:46
股东会投票服务 - 除现场投票外需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服务[3] - 需在股东会通知中明确网络投票相关事项[5] 投票开通与信息处理 - 通知发布次日申请开通并录入信息,股权登记次日复核[6] - 网络投票开始日前二日提供在册股东电子数据[6][7] 投票时间与方式 - 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日交易时间[8] - 互联网投票系统时间为当日上午9∶15至下午3∶00[10] - 部分集合类账户持有人通过互联网投票[12] 投票规则 - 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16] - 审议重大事项需单独统计中小投资者投票结果[17] 结果查询与细则规定 - 交易系统投票股东可通过证券公司客户端查询结果[18] - 股东可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网站查询近一年结果[19] - 细则经股东会批准生效,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23][24]
海新能科(300072)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08月)
2025-08-08 18:46
制度制定 - 公司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 适用人员 - 制度适用于与年报信息披露有关人员[3] 追究原则 - 责任追究遵循实事求是等原则[3] 处理情形 - 6种情形追究责任,4种从重,4种从轻[5][6] 追究形式 - 追究责任形式有5种,可附加经济赔偿[13][9] 披露规定 - 董事会决议以临时公告披露,季报参照执行[9][11]
海新能科(300072)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08月)
2025-08-08 18:46
审计制度设置 -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审计部是专门工作机构[4] 审计工作要求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7] - 审计部至少每年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9] - 重要审计时提前2个工作日告知被审计单位[15] 审计档案管理 - 内部审计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10年[9] - 工作报告等资料一般保存10年[16] 审计权限与责任 - 审计部有要求被审计单位报送资料等权限[11] - 对成绩显著的内审人员予以表彰[18] - 违规行为按制度处理,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18] 制度相关规定 - 术语含义与《公司章程》相同,特殊说明除外[21] - 未尽事宜以法律法规和章程为准[21] - 经董事会审议批准生效,由审计部解释修订[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