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照光电(30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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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roLED光模块传输方案,打破光铜取舍困境
天风证券· 2025-08-22 17:45
行业报告 | 行业专题研究 电子 证券研究报告 Micro LED 光模块传输方案,打破光铜取舍困境 1、互联速度快速提升,多因素制约光与铜 当今数据中心网络中的链路技术必须在传输距离、功耗和可靠性之间做出根本性权衡。铜缆链 路能效高且可靠性强,但传输距离极为有限(<2m),若使用有源铜缆,传输距离预计提升至 5-7m,但随着带宽速率进一步提升,对铜缆传输距离的挑战将进一步加大。光链路可提供更 长的传输距离,却以高功耗和较低可靠性为代价。随着网络速度的提升(1.6T/3.2T),这种权 衡关系愈发显著,制约着未来的可扩展性。 基于基础物理限制。与可采用细间距布线密集走线的电路板走线不同,当多通道紧密排列时, 长达数米的铜缆会遭受电磁干扰(EMI)和串扰问题。因此,铜缆通道数量超过一定程度后继 续增加并不现实,迫使高速串行传输必须在较少通道上实现带宽最大化。虽然光纤消除了电磁 干扰,但激光器功耗无法随通道数量增加而良好扩展。单个通信用激光器通常消耗数十至数百 毫瓦功率,若扩展至数百个激光器将导致功耗过高。此外,大规模封装多个激光器和光纤的复 杂性会带来严重的可靠性与制造限制。最后,由于可靠性问题,增加激光器数量 ...
乾照光电(300102) -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21 18:33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 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 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 等有关规定和《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基本义务 公司全体董事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负有忠实义 务和勤勉义务。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与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的组成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包括 1 名职工代表董事。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可 设副董事长 1 人。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 1/3 以上独立董事,其中至少 有 ...
乾照光电(300102) -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21 18:33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下述 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内召开。 (一)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 2/3 时; (二)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1 第一条 为规范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 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 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 ...
乾照光电(300102) -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08-21 18:33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秘书的行为,保证公司规范运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 作指引》")《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 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 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投资者关系工作等事宜。 董事会秘书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及本工作制度 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 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 书资格证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 ...
乾照光电(300102) -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08-21 18:33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股东充分行使权利,规范公 司选举董事的行为,根据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时,应采取累积投票制。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指的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在选举两名以上的董 事(含独立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 表决权数(或称有效选票数)等于该股东所持有的股份数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的乘 积,股东既可以用所有的表决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董事,也可以将表决权分 散行使、投票给数位候选董事。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由职工董 事选举由《公司章程》规定,不适用于本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选举分开进行。 第六条 在股东会上拟选举两名以上的董事时,董事会应在召开股 ...
乾照光电(300102) -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1 18:33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战略发展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规范工作程序,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厦门乾照光电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 期发展战略、业务及机构发展规划和重大投资决策及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 项进行研究,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同时负责对公司对外投资事项进行研究,并 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二章 战略发展委员会组织机构 第三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由 5 名公司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 事。 第四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任命。 第五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设主席一名,由董事会任命,负责召集战略发展 委员会会议、主持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原则上任期与其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 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自动失去委 ...
乾照光电(300102) -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2025-08-21 18:33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 联交易,保证公司与各关联人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公允性、合理性,保 障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依据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 关联方披露》《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以及《厦门乾 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协议的签订应当遵 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二) 关联股东及关联董事在审议与其相关的关联交易的股东会或董事会 上,应当回避表决; (三) 不得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社会公众及公司利益; (四) 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等; ...
乾照光电(300102) -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2025-08-21 18:33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的管理和运用,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权 益,依照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厦门乾照光 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 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上市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募集的资金。募集资金数额原则上不超过项目需要量,用于经公司股东会批准的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确保该制度的有 效实施。 第二章 募集资金的存放 第六条 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用账户集中管理和使用, 专用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 ...
乾照光电(300102) -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ESG)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1 18:33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ESG)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章 ESG 委员会组织机构 第三条 ESG 委员会由 3 名公司董事组成,其中应包括公司董事长。 第四条 ESG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ESG 委员会设主席一名,由董事会任命,负责召集 ESG 委员会会 议、主持 ESG 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ESG 委员会原则上任期与其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 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 事会根据上述第四条至第五条补足委员人数。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ESG)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 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 学性,提高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环境、社会 与公司治理(以下简称"ESG")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 ...
乾照光电(300102) -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制度
2025-08-21 18:33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制度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保护股东的利益,规范公司总裁及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的行为,确保其忠实履行职责,勤勉高效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适用规定和《厦门乾 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实行总裁办公会制度,总裁通过总裁办公会商议、决定重大经 营管理事项,总裁办公会不得变更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决议或超越其职权范围。 第三条 总裁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 副总裁对总裁负责,协助总裁开展工作。 第四条 公司设立总裁办公室,作为总裁处理公司日常事务的常设机构。 第二章 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及聘任程序 第五条 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