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聆达股份(30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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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聆达(30012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2 21:58
薪酬制度 - 制定董事、高管薪酬管理制度推动激励约束机制[2]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计划、考评监督,人力部协助实施[4][5] 薪酬模式 - 独立董事和外部董事实行津贴制,内部董事和高管实行年薪制[6] 考核相关 - 年度绩效考核期限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10] - 绩效考评由考核小组拟定草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认方案[11] 薪酬调整 - 违规降薪扣薪,标准随经营变化调整[12][9][10] - 经审批可设专项奖惩补充调整[10] 其他 - 可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并考核,制度经审议生效[12][14]
*ST聆达(300125)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2 21:58
独立董事工作安排 - 会计年度结束后30日内,管理层向独立董事全面汇报并安排考察[4] - 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可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5] 财务信息沟通 - 年审前财务负责人向独立董事提交资料并汇报财务状况[6] - 出具初审意见后、审议年报前安排独董与注会见面会[6] 年报审议流程 - 审议年报前独董沟通初审意见并审查程序文件[7] - 审议前按需提交文件,通过后两工作日递交深交所[7] 其他职责 - 独董对年报签署意见,有异议陈述理由并披露[10] - 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可独立聘请外部机构[10] - 督促事务所及时完成审计确保年报披露[10] - 年报编制和审议期间独董负有保密义务[10]
*ST聆达(300125)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2 21:58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年12月制定) 第一章 总则 (三)具有完成审计任务和确保审计质量的注册会计师; (四)熟悉并认真执行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具有良好的 社会声誉和执业质量记录;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新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最近 3 年未受 到与证券期货业务相关的行政处罚; (五)负责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及签署公司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近 3 年没有 因证券期货违法执业受到监管机构的行政处罚; (六)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一条 为规范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 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保证财务信息质量,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 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 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参照本制度执 ...
*ST聆达(300125) - 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2 21:58
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含控股50%以上子公司等[2][3] 内幕信息界定 - 一年内重大资产交易超30%、主要资产处置超30%属内幕信息[5] - 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情况变化及股份质押冻结属内幕信息[5] 管理职责 - 董事会为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保密负责人[2] - 董秘及证券部负责保密监控与信息披露[2] 登记备案 - 证券部登记备案材料保存至少3年[7]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由董事会负责,董秘组织[7] - 知情人档案送达不晚于信息公开披露时间[10] - 信息公开后5个交易日报送档案及备忘录备案[8][11] - 知情人档案及备忘录至少保存10年[11] 违规处理 - 发现内幕交易2个工作日报送处理结果备案[16] - 董事违规视情节处理,员工违规董事会处分并2日报备[18] - 外部知情人违规可解约追责,公司备案披露处罚结果[19] 其他 - 5%以上股份股东不得滥用权利索要内幕信息[14]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修订解释[21]
*ST聆达(300125) - 《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
2025-12-02 21:58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0年10月1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发行1500万股[2]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65,499,995元[2] - 公司设立时向全体发起人发行普通股总数为3300万股,每股面值1元[4] 股权结构 - 大连力科技术工程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3.9892%[5] - 唐金泉持股比例23.9952%[5] - 何启贤、于庆新、阎克伟持股比例均为5.9988%[5] 股份交易与限制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8]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8]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董事等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收益归公司[8]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等[10] - 股东对违法决议可请求法院认定无效或撤销[10]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诉讼[11] 重大事项决策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超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26] - 关联交易决议须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半数以上通过[27] - 股东买入超比例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6] 公司治理结构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35]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包括1名股东代表和2名职工代表[49] - 设首席执行官、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各1名[47] 利润分配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51] - 原则上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52] - 任意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现金累计分配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53]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需董事会决议[55] - 公司减资应按持股比例减少出资额或股份[56] - 公司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58]
*ST聆达(300125)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2 21:58
控股关系 - 母公司对某公司持股超50%或能决定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构成控股[2] 报告提交 - 子公司董监高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提交述职报告[7] - 子公司每月递月度财报,每季度递季度财报[10] - 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递年报及下年度预算报告[10] 决策与监督 - 子公司交易金额在授权内由董事会或总经理审议决定[12] -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审计监督[15] 文件报备 - 子公司及时向董事会秘书报备重要文件[17] - 子公司重大事项及时报告董事会秘书[17] 制度规定 - 控股子公司建立考核奖惩制度[20] - 违规单位和责任人追究责任并处罚[20] - 制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22] - 制度修改和解释权由董事会行使[22]
*ST聆达(300125)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2 21:58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年12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一)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促进 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认同,增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好关系。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树立尊重投资者、尊重投资市场的管理理念,提高公司的诚信度,树立公 司在资本市场的良好形象,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四)通过建立与投资者之间通畅的双向沟通,多渠道听取投资者对公司发展的 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自律、规范运作,提高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改善公司的经营 管理和治理结构。 (五)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 第一条 为了规范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 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 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关系,提升公司的诚信度、 核心竞争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
*ST聆达(300125)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2025-12-02 21:58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12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选聘,优化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聆达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置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并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 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出建议;遴选 合格的董事人选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对董事人选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进行审核并提 出建议。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首席执行官(CEO)、总裁、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公司章程》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由 3 名董 ...
*ST聆达(300125) - 突发事件处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2 21:58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突发事件处理制度 (2025年12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处置突发事件和保障 生产经营安全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维护公司正 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和稳定,保障广大投资者合法利益,促进公司全面、协调、可持续 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突发事件应对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信息披 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有别于日常经营的、已经或可能 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以及对公司的声誉、股价产生严重影响的、需要采取应急 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偶发性事件。 第三条 公司应对突发事件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公司各职能部门及各控股子公司、分公司遭遇突发 事件时的处理。 第二章 突发事件范围 第五条 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突发事件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一)治理类 1、公司大股东出现重大风险,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 4、公司董事及高管 ...
*ST聆达(300125) - 外部信息报送及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2 21:58
制度适用与管理 - 制度2025年12月制定,适用于公司及相关主体人员等[1][2] - 董事会是信息对外报送最高管理机构,董秘负责监管[3] 信息保密与报送 - 定期报告公布前不得泄露信息,提前报送资料有要求[4][5][8] - 提供未公开信息需签保密协议、登记知情人并审批[9][10] 违规处理 - 违规使公司受损将追究赔偿、法律责任等[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