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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研股份(300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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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研股份:关于控股股东与相关股东终止表决权委托的公告
2024-01-31 19:49
证券代码:300159 证券简称:新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4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与相关股东终止表决权委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研股份")控股股东 嘉兴华控腾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控腾汇")于近日向 与其于 2019 年 1 月 4 日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的股东韩华、杨立军分别出具 《关于终止表决权委托的告知函》,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终止表决权委托的基本情况 2019 年 1 月 4 日,因股东韩华、杨立军及其他股东共九名,与华控腾汇签 署《股份转让协议》,华控腾汇受让公司 128,148,293 股股份,同时韩华和杨立 军与华控腾汇签署《表决委托协议》,将二人在股份转让后仍分别持有的 93,019,770 股和 64,264,862 股,合计 157,284,632 股股份的表决权全部委托给 华控腾汇行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4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 于相关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和委托投票表 ...
新研股份: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关于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的法律意见书
2024-01-31 19:49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 关于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的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一月三十日 释 义 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 新研股份 | 指 |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嘉兴华控 | 指 | 嘉兴华控腾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华控永拓 | 指 | 嘉兴华控永拓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青海华控 | 指 | 青海华控科技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 华控成长 | 指 | 华控成长(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霍尔果斯华控 | 指 | 霍尔果斯华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 华控投资 | 指 | 北京华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1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 W&H Law Firm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6号中国技术交易大厦A座16层 邮编:100080 电话:(8610)62684688 传真:(8610)62684288 网址:http://www.whlaw.cn 关于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的 法律意见书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贵司 ...
新研股份:关于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2024-01-22 17:07
证券代码:300159 证券简称:新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1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研股份"或"公司")于2023年11 月13日和11月22日分别对外披露《关于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77、2022-083),因11月13日披露的诉讼被告之一什邡星昇投资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后简称"什邡星昇")经查询其所持有公司的股份已全部 处于质押/冻结状态,什邡星昇已不存在可用于业绩补偿回购的公司股份,故近 期公司向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变更诉讼请求,并收到《缴纳诉讼费用 通知书》(2023)川06民初57号,公司已补交案件受理费。11月22日披露的诉 讼被告之一方子恒经查询其已不再持有公司股份,已无可用于业绩补偿回购的公 司股份,公司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变更诉讼请求,并收到《补交诉讼费用 通知书》(2023)川01民初1188号,公司已补交案件受理费,对此公司参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
新研股份:关于前期重大资产重组之2015-2017年度业绩承诺未完成的进展公告
2024-01-22 17:05
证券代码:300159 证券简称:新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2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重大资产重组之 2015-2017 年度 业绩承诺未完成的进展公告 2023 年 1 月 17 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韩华、杨立军、胡鑫、张舜、刘佳 春、匡理鹏、周卫华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决定书认定 新航钛科技通过虚构业务和提前确认收入两种方式实施财务造假,2015 年度至 2019 年度,各年度虚增利润总额分别为 1.77 亿元、3.98 亿元、5.63 亿元、3.13 亿元、-1.40 亿元,并认为业绩承诺方等人实施了财务造假行为。 根据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提及的虚增利润,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于近期出具的《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审核报告》确认,(大信专审字[2023] 第 12-00086 号),业绩承诺期(2015 年度-2017 年度)新航钛科技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实际净利润)分别为-17,012.91 万元、-43,762.66 万元以 及-25,859.53 万元,远低于各业绩承诺方作出的承诺净利润人民币 17,000 万元、 24,000 万元和 ...
新研股份:公司章程(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5 17:21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新研股份 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 (经 2023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 | | | 目 | | 录 | 2 | | --- | --- | --- | --- | | 第一章 | | 总则 | 3 | | 第二章 | | 公司宗旨及经营范围 | 4 | | 第三章 | 股 | 份 | 4 | | 第一节 | | 股份发行 | 4 | | 第二节 |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6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大会 | | 8 | | 第一节 | | 股东 | 8 | | 第二节 |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10 | | 第三节 | | 股东大会的召集 | 13 | | 第四节 | | 股东大会提案与通知 | 14 | | 第五节 | | 股东大会的召开 | 16 | | 第六节 |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18 | | 第五章 | 董事会 | | 23 | | 第一节 | | 董事 | 23 | | 第二节 | 董事会 | | 26 | | 第六章 |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31 | | 第七章 | 监事会 | | 33 | | 第一 ...
新研股份: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12-25 17:21
证券代码:300159 证券简称:新研股份 公告编号:2023-096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不存在变更过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2 月 25 日北京时间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12 月 25 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 年 12 月 25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②通过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25 日 9:15 至 15:00 期 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融合南路 661 号一 楼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董事、董事会秘书郑毅先生主持 ...
新研股份: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3-12-25 17:18
2023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乌鲁木齐)事务所 关于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乌鲁木齐)事务所 关于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法律意见书 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云台山街 499 号盛达广场 15 层 郵編:830000 15th Floor, Sheng Da Building, No.499 YunTai Road,Urumqi 830000, China 電話/Tel: 13899993996 (+86)(991)3070288 網址/Website:http://www.grandall.com.cn 2023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致: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乌鲁木齐)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新疆机械 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陈万财、王聪 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5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 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
新研股份: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2023-12-22 17:2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证券代码:300159 证券简称:新研股份 公告编号:2023-095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一)授予登记数量:2,700.00 万股 (二)授予登记人数:93 人 (三)授予价格:1.42 元/股 (四)股票来源:公司定向增发 A 股普通股 (五)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2023 年 12 月 26 日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完成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3 年 11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 ...
新研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08 19:28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 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 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 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 简称"《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 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 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 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 股东合法权益 ...
新研股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2023-12-08 19:28
国浩律师(乌鲁木齐)事务所 关于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事项 之 法律意见书 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云台山街 499 号盛达广场 15 楼邮编:830000 电话/Tel:+86 991 3070688 传真/Fax:+86 991 3070288 网址/Website:http://www.grandall.com.cn 二○二三年十二月 国浩律师(乌鲁木齐)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乌鲁木齐)事务所 关于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事项 之 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声明事项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依据《公司法》《管理办法》《业务 办理指南》《上市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 《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对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 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事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 对于本所律师无法独立核查的事实,本所律师依赖于政府有关部门、公司 及其他相关方出具的证明或说明文件,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 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