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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源信息(300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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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源信息:关于2023年度计提存货及应收账款等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4-04-19 20:54
股票代码:300184 股票简称:力源信息 公告编号:2024-018 | 项目 | 本年计提额 | | --- | --- | | 一、坏账准备 | 1,887,641.43 | | 其中:应收账款 | 1,808,383.56 | | 应收票据 | | | 其他应收款 | 79,257.87 | | 二、存货跌价准备 | 36,067,190.58 |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 | | 合计 | 37,954,832.01 |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损失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计提存货及应收款项等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 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了更加真实、准确的反映 公司的资产与财务状况,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 2023 年度各类应收款项、存 ...
力源信息: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04-19 20:54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包括独立董事在内的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全 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多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1 (一) 制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 (二)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三)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并向董事会提出建 议;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力源信息: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2024-04-19 20:54
证券代码:300184 证券简称:力源信息 公告编号:2024-015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美元、港币、日元等跟实际业务相关的币种。 主要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互换、外汇掉 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货币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其他外汇衍生产品 业务。衍生品的基础标的包括汇率、利率、货币、商品、其他标的。 2、交易金额: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 保证金和权利保证金(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的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 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任一时点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 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13,000 万美元(或等值外币)。该交易事项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后,需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交易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 效的原则 ...
力源信息: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2024-04-19 20:54
利润分配 - 2024 - 2026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三年年均可供分配利润30%[3] - 每次分配股票股利每10股不少于1股[5] 分红条件 - 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70%可不现金分红[4] 分红比例 - 成熟期无重大支出,现金分红占比最低80%[4] - 成熟期有重大支出,现金分红占比最低40%[4] - 成长期有重大支出,现金分红占比最低20%[4] 决策流程 - 利润分配预案需董事会成员过半数且2/3以上独立董事同意[7] - 调整股东回报规划需出席股东大会股东表决权2/3以上通过[8] 规划实施 - 规划自2024年4月19日董事会发布,待股东大会通过实施[10]
力源信息: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04-19 20:54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 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 中记载提名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 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提名委员会委员内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 第三条、第四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的 ...
力源信息: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燕萍)
2024-04-19 20:54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燕萍)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2023年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 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公司2023年度的相关会议, 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维护广大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谨慎、勤勉地行使了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同时,本人日常 还主动通过各种方式了解公司的各项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以加深对公司的全面 认识,为独立董事职能的履行提供保障。现就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 情况作如下总结: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本人李燕萍,出生于1965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世界经济专业 博士研究生、博士,中共党员、民建会员。武汉大学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二 ...
力源信息: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4-19 20:54
第二条 公司选聘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 事务所,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视 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 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 预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选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审 计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 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 ...
力源信息: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19 20:54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 知于 2024 年 4 月 9 日以邮件形式告知各位监事,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下午 4:30 在 公司十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均以现场方式参加)。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夏盼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 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0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 网披露的《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证券代码:300184 证券简称:力源信息 公告编号:2024-013 武汉力 ...
力源信息: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柳光强)
2024-04-19 20:54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柳光强)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3年1-5月,本人作为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 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公司2023年度1-5月的相关 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维护广大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谨慎、勤勉地行使了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同时,本 人日常还主动通过各种方式了解公司的各项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以加深对公司 的全面认识,为独立董事职能的履行提供保障。现就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的工作情况作如下总结: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因工作变化原因,本人于2023年5月17日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 务,同时辞去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中担任的各项职务,辞职后 ...
力源信息: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19 20:54
业绩数据 - 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6352675.09元[6] -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 - 223799012.76元[6]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 - 1074402157.46元[6] - 2023年度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注销股份金额8022308.00元[7][8] - 2018 - 2023年度累计现金分红245721208.29元[7][8] - 2018 - 2023年度累计注销回购股份30329245股[7][8] - 2018年度现金分红金额65635970.40元[7][8] - 2019年度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注销股份金额59982318.07元[7][8] - 2021年度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注销股份金额69999741.80元[7][8] - 2022年度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注销股份金额42080870.02元[7][8] 业务安排 -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交易保证金和权利保证金任一时点不超过7000万元,交易金额不超过13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19] 制度与决策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7人[1] - 《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等多项议案表决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1][2][4][6][9][10][12][15][17][2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等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4][6][9][12][17][20] - 2023年度不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不再进行现金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6][8] - 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16] - 同意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并修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部分制度[14] - 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情况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薪酬考核方案按公司薪酬和绩效考核体系实施[21] -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 - 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议案表决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2] -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方案》议案表决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赵马克、王晓东回避表决[22] - 《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表决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24] - 《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表决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25][26] 公司治理 - 公司章程修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28] - 有特定情形的自然人不能担任公司董事,如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等[30] -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3年,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30] - 兼任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31]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均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32] - 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以连任[32] 利润分配 - 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达80%[34][35] - 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达40%[34][35] - 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达20%[34][35] - 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按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处理,现金分红比例最低20%[34][35] - 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需成员过半数同意且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同意方可通过[35][36] - 监事会审议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预案,需过半数监事同意方可通过[35][36] - 股东大会审议现金分红方案时,应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设现场和网络投票[36][37] - 公司当年盈利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但未分红,董事会应专项说明并披露[37] - 公司利润分配应兼顾投资者回报与可持续发展,董事会提预案经股东大会表决实施[34][35] - 独立董事可征集中小股东意见提分红提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34] 会议安排 - 董事会提请于2024年5月13日下午2: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