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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电热(30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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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电热(300217)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5-09 19:02
资金支取与通知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需通知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5] 项目论证与节余处理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超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需重新论证项目[9] - 单个或全部项目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低于500万元且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可豁免特定程序[11] - 节余募集资金达到或超过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1] 协议签订与资金使用原则 - 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签订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5] - 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与招股或募集说明书承诺一致[9] - 募集资金不得用于委托理财(现金管理除外)等财务性及高风险投资[9] 资金使用审议 - 募集资金用作特定事项,需经董事会审议,部分还需股东会审议[10][11] 资金置换与补充 -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需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13] -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十二个月[13] 超募资金使用 - 单次使用超募资金达5000万元且达超募资金总额10%以上,需股东会审议通过[15] - 每十二个月内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累计不超超募资金总额30%[15] - 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得进行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对象提供财务资助[15] 项目金额差异处理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与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30%,需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20] 资金检查与核查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21]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度现场调查一次[24]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专项核查报告[24]
东方电热(300217)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5-09 19:02
投资决策权限 - 对外投资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5种情况由董事会审议[7] - 对外投资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5种情况由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9] - 总经理有权审批单项低于500万元、一年内累计低于1000万元的对外投资项目[11] 投资决策与实施机构 -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为对外投资决策机构[12] -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对外投资项目分析研究[12] - 总经理为对外投资实施主要负责人[13] 投资相关部门职责 - 财务部负责筹措资金、办理出资手续和投资收益管理[1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审计部负责对外投资项目内部审计监督[13] - 董事会秘书负责保管投资相关文件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3] 投资协议与处置 - 投资协议须经公司有关机构审批通过后方可生效和实施[16] - 公司在四种情形下可调整发展战略或处置对外投资[19] - 投资转让应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办理,处置须符合国家法规[19] 监督与披露 - 公司审计部应建立对外投资内部控制监督检查制度,检查七方面内容[21] - 公司对外投资应按《创业板上市规则》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3] - 相关部门和控股子公司应向公司报告九类重大事项情况[23] 违规责任 - 董事违反规定实施对外投资,造成损失应赔偿,重大损失可被罢免职务[25] - 高级管理人员违反规定实施对外投资,造成损失应赔偿,重大损失可被罢免职务[25] - 董事等在对外投资中损害公司利益,应赔偿全部损失并可能被免职[26] - 公司委派至子公司和参股公司的董事、监事违反规定,造成损失应赔偿[26]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生效,原《融资决策制度》作废[29]
东方电热(300217) - 关联交易内部决策管理制度
2025-05-09 19:02
关联人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自然人为关联人[5]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多种事项[10] 定价原则 - 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价格原则,无市场价格则按成本加成定价或协议价定价[12] 审批流程 - 相关部门拟发生关联交易需书面报送总经理,3个工作日内初审,初审通过后有关部门5个工作日完善材料报总经理,总经理2个工作日提交董事会[15] 审批权限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低于30万元、与关联法人成交低于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绝对值低于0.5%的交易由总经理批准[18]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为关联方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需股东会审议[23] 披露与评估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交易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及时披露[29][31]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提供担保除外)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除披露外还需评估或审计[31] 交易计算原则 - 关联交易涉及特定事项按发生额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31] - 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进行与同一交易标的相关的交易按累计计算[32] 日常关联交易审议 - 首次发生或正在执行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条款变化、期满续签,按交易金额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无具体金额提交股东会[33] - 每年众多日常关联交易可预计总金额提交审议披露,超预计重新提交[34] 协议期限规定 - 公司与关联人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及披露义务[36]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批准后生效,原《关联交易内部决策管理制度》作废[39]
东方电热(300217) - 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2025-05-09 19:02
累积投票制规则 - 适用于选举或变更两名以上董事议案[2] - 股东表决权等于股份数乘应选董事人数[5] - 多轮选举需重新计算累积表决票数[7] 投票限制 - 投票候选人人数不超应选董事人数[10] - 表决权总数多于拥有票数投票无效[11] - 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分开投票[13] 当选规则 - 当选董事得票超出席股东未累积表决权一半[9] - 当选人数不足进行第二轮选举[10] - 超半数选票候选人按得票排序[10] 细则生效 - 本细则经股东会通过生效,原细则作废[13]
东方电热(300217)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5-09 19:02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 (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进一步加强公司的 财务审计工作,提高财务信息披露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国有企业、上市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要 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公司聘任会 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比照本制 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 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公司指定 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四条 公司选聘 ...
东方电热(300217) - 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05-09 19:00
会议时间 - 2024年度股东大会于2025年5月30日召开,现场2:30开始,网络投票9:15 - 15:00[2][3]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26日[4] - 股东登记时间为2025年5月29日8:30 - 11:30、13:00 - 17:00[10] 会议方式 - 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结合,股东选一种,重复以首次为准[3][4] 提案情况 - 审议14项提案,提案14和《关于修订部分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需逐项表决[5][7][22] - 提案11 - 13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8] 人员回避 - 董事长谭伟、董事谭克对提案8回避,监事会主席赵海林对提案9回避[8] 其他信息 - 网络投票代码350217,简称东方投票[15] - 会议联系人史经洋、吕树栋,电话0511 - 88988598等[13]
东方电热(300217) -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5-09 19:00
会议信息 -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5月8日召开,7名董事全部出席[3] - 2024年度股东大会将于2025年5月30日下午2:30在江苏镇江公司科技楼召开,会期半天[13] 议案情况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等多项议案表决全票通过,部分需2024年度股东大会批准[4][6][7][8][9][10][12][13]
东方电热(300217) - 关于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5-05-06 17:16
资金使用 - 公司可使用不超2.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12个月内滚动使用[2] 存款操作 - 中信银行镇江新区支行赎回4000万元结构性存款,收益10.82万元,年化1.05 - 2.25%[2] - 工行镇江新区支行新增8000万元结构性存款,年化0.9 - 1.99%[2] 到期收益 - 2024年4 - 10月工行三笔定期存款收回本金及收益,年化1.70%[8] - 2024年4 - 10月中信1亿元定期存款收回本金及收益95万元,年化1.90%[8] - 2024 - 2025年南京银行6000万元结构性存款收回本金及收益34.33万元,年化1.5%[8] 未到期存款 - 截至公告日,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未到期产品总金额1.3亿元,期限不超1年[3] - 镇江分行中信银行5000万元结构性存款,期限2025.2.13 - 2025.5.15,未到期[9] - 镇江新区工行8000万元结构性存款,期限2025.5.6 - 2025.6.3,未到期[9] 其他信息 - 现金管理审批通过董事会、监事会审议,保荐机构同意[2][3] - 公告由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5月6日发布[11] - 备查文件含中信银行、工商银行结构性存款相关凭证及说明书[10]
东方电热(300217)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2025-04-29 17:38
公司资本 - 公司注册资本为147,797.6940万元[3] 股票发行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46,489,859股A股,发行价每股6.41元[4] 募集资金 - 募集资金总额297,999,996.19元,净额293,873,217.18元[4][5][6] 证券上市 - 证券于2022年9月28日上市[3] 督导情况 - 持续督导期至2024年12月31日届满[1] - 前次募集资金未用完,保荐机构继续督导[16]
东方电热(300217) - 关于调整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2025-04-29 15:46
员工持股计划人事变动 - 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孙汉武病退[1] - 史经洋当选管理委员会委员和主任委员,任期为计划存续期[1] 史经洋个人信息 - 史经洋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属公司高管[2] - 史经洋不在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单位任职[2] - 史经洋与相关主体及其他高管无关联关系[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