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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电热(30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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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电热(300217)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7-23 18:31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适用范围含直接或间接控股50%以上子公司等[2]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属内幕信息[6] - 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等一次超该资产30%属内幕信息[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6] - 公司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8]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8] - 公司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8] 报送要求 - 内幕信息首次依法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送档案[12] - 重大资产重组等事项在内幕信息首次依法披露后5个交易日报送档案[14] - 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送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16] - 筹划重大资产重组,首次披露重组事项时向深交所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6] 其他规定 - 进行重大事项应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15]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至少保存十年[21] - 年度报告等后五个交易日内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自查[21] - 发现违规核实后追责,两个工作日内报送情况及处理结果[21] - 各部门等涉及内幕信息可制定保密制度并报董事会办公室备案[23] - 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知情人控制范围并保管资料[23] - 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董事会按情节处分及要求赔偿[27]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等违规泄露信息,公司保留追责权利[27]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实施,原制度作废[30]
东方电热(300217)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7-23 18:31
人员设置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1名,董事会秘书1名,每届任期三年[2] - 经理需有五年企业管理、经济工作经历[3] - 经理人员离职后五年内忠实义务依然有效[6] 授权规定 - 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办理多类低于公司相关指标10%或特定金额的交易事项[10]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30万元以下、与关联法人300万元以下或低于净资产绝对值0.5%的关联交易由总经理决定[11] 会议安排 - 总经理办公会议由办公室筹备,总经理召集主持,不定期召开[16] - 议题提前3天征集,重要材料提前1天送达,记录保存10年[17][18][19] - 参会人员含总经理、副总经理等,可邀董事长参加[18] 报告制度 - 总经理每6个月向董事会书面报告工作,每12个月报告年度业务情况[21] 细则生效 - 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原《总经理工作细则》作废[23]
东方电热(300217)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2025-07-23 18:31
股份锁定 - 上市满一年,董事、高管年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5] - 上市未满一年,董事、高管新增本公司股份按100%自动锁定[6] - 董事和高管离任后六个月内,持有及新增公司股份全部锁定[19] -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董事和高管所持股份不得转让[13] - 董事和高管离职后半年内,所持股份不得转让[13] 股份转让 - 每年第一个交易日,按25%计算董事和高管本年度可转让股份法定额度[10] - 董事和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让[11][12] - 任期届满前离职,任期内和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总数25%,离任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6] 买卖限制 - 董事和高管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十五日内不得买卖股票[12] - 在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五日内不得买卖股票[12] - 自重大事件发生至依法披露之日止不得买卖股票[12] 违规处理 - 董事、高管和持股5%以上股东违规买卖,所得收益归公司[18] - 董事和高管违规受通报批评以上处分记入诚信档案,可要求引咎辞职[18] - 严重违法违规交相关监管部门处罚[19] 减持与披露 - 董事和高管减持计划需在首次卖出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22] - 减持实施完毕或未实施,应在规定时间报告并公告[15] - 股份被强制执行,收到通知后二日内披露[15] 制度管理 - 董事会秘书每季度检查买卖股票披露情况,发现违规及时报告[21]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原管理办法作废[21]
东方电热(300217)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7-23 18:31
管理制度 - 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规范管理工作[2]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原制度作废[18] 管理对象与内容 - 管理对象包括投资者、分析师、媒体等[6]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信息等[6] 管理方式与要求 - 多渠道多方式开展管理工作[7] - 设立联系电话和邮箱并专人负责[12] - 在官网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13] - 及时公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6] 股东与会议安排 - 考虑为股东参加股东会提供便利并提供网络投票[9] - 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并披露情况[9] - 年度报告披露后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10] - 年度报告披露后一月内举行说明会并提前公告[15] 其他事项 - 设置专线咨询电话,变更时及时公告[13] - 接待来访投资者做好记录并让其签署承诺书[14] - 业务媒体宣传样稿等需经董秘审核[14] - 开展活动记录情况并记入档案[16]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三十日尽量避免活动[16] - 发布重大信息后及时报告并正式披露[16] - 特定情形下向投资者公开致歉[16]
东方电热(300217)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7-23 18:31
募集资金支取与通知 - 公司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或顾问[9] 项目重新论证 - 超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需重新论证项目[14]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超一年,公司需重新论证项目[14] 节余资金处理 - 单个或全部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低于500万元且低于项目净额5%,可豁免特定程序[16] - 节余资金达或超项目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16] 协议签订与管理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8] - 三方协议提前终止,公司应在终止日起一个月内签新协议并公告[10] 资金使用规定 -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自有资金,原则上应在转入专户后六个月内实施[16]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十二个月,非保本型、不得质押[17][19] - 单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超十二个月,不得用于高风险投资[19] 投资计划调整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与预计使用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计划[25] 核查与披露 - 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项目进展,出具报告并与定期报告披露[25] - 公司内审部门至少每季度检查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5] - 公司内审部门至少每半年度检查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9] - 保荐或顾问至少每半年度现场核查公司募集资金情况[31] - 公司使用闲置资金现金管理或补充流动资金应及时公告[19][20] 超募资金使用 -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及新项目、回购股份并注销,需明确计划并投入[21] 资金审批 - 募集资金支出按办法审批,超授权报董事会[27] 专项审核 - 公司当年有募集资金使用,需聘请会计师专项审核并披露结论[27] 问题处理 - 资金存放等被出具特定结论,保荐或顾问应分析原因提意见[28] - 保荐或顾问发现未履行协议或违规,应向深交所报告披露[28] 其他规定 - 募投项目通过子公司等实施适用本制度[30] - 制度中“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30] - 制度受中国法律约束,未尽事宜以文件为准[30] - 制度自董事会通过实施,原制度作废[30]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0]
东方电热(300217)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7-23 18:31
审计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由3人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且召集人应为会计专业人士[4] 审计部工作安排 - 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情况[8]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下一年度内部审计计划,结束后两个月提交上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16] - 每个季度开始后15日内制定季度审计工作计划并报审计委员会批准[16] - 实施审计前三个工作日向被审计对象送达审计通知书,特殊情况可在实施审计时送达[16] - 至少每半年对特定事项检查一次并提交报告[21] 审计流程 - 被审计对象应在接到审计报告初稿3个工作日内提书面意见,逾期视为无异议[18] 资产管理 - 超过2000元的实物资产应专门登记管理[24] 审计档案 - 审计档案保存期为10年[29] 业务审计 - 公司募集资金审计要审查用途、项目可行性等多方面情况[22] - 销售业务各环节应分别负责,大额订单须经审批[22] - 应收账款要及时分户登记、定期分析和核对,坏账需审批[22] - 重大业务合同须报审计部备案,内审人员要评审并监察[23] - 采购要根据生产需要制定计划,控制成本和支付制度[23] 违规处理 - 对违规被审计对象和审计人员,公司将给予处分或处罚[32]
东方电热(300217) -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25-07-23 18:30
募资情况 - 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6.09亿元,净额6.04亿元[2] 项目投资 - 收购东方山源51%股权项目,承诺投资6300万元,累计投入5670万元[4] - 年产6000万支铲片式PTC电加热器项目,承诺投资2.64亿元,累计投入1.63亿元,进度61.87%[4][9] - 年产350万套新能源电动汽车PTC电加热器项目,承诺投资1.00亿元,累计投入9579.09万元[4][5]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承诺投资1.79亿元,累计投入1.79亿元[5] 项目进度调整 - 年产6000万支铲片式PTC电加热器项目,达预定可使用状态从2023年6月30日调至2025年6月30日[4][5][7] - 年产350万套新能源电动汽车PTC电加热器项目二期,达预定可使用状态从2026年1月1日提前至2024年11月30日[5][6] 资金使用与安排 - 年产6000万支铲片式PTC电加热器项目节余资金1.21亿元,拟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9][14] - 2025年7月22日董事会通过结项及补充流动资金议案,待股东会批准[2][13] - 公司同意将议案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15] 相关审议与公告 -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资金补充事项通过董事会审议,待股东会审议[16] - 保荐机构对此事项无异议[16] - 公告2025年7月24日发布,含会议决议和核查意见[17][18]
东方电热(300217)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025-07-23 18:30
股东会信息 - 2025年8月8日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会[2] - 现场会议下午2:30开始,网络投票9:15至15:00[2][15][16] - 会议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重复投票以首次为准[3] 股权与地点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8月5日[4] - 会议地点在江苏省镇江新区大港五峰山路18号[5] 审议提案 - 审议募投项目结项及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议案[6] 登记与投票代码 - 2025年8月7日登记,地点为董事会办公室[10] - 网络投票代码350217,简称为东方投票[14]
东方电热(300217) -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7-23 18:30
项目进展 - “年产6,000万支铲片式PTC电加热器项目”完成投资23,724.27万元,支出23,280.27万元,占比83.79%[4] - 该募投项目结项,节余12,086.12万元永久补充为流动资金[4] 公司决策 -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7月22日召开,7名董事全出席[3] - 同意修订十一项内部控制制度,待股东会批准[6][8] - 同意于2025年8月8日开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期半天[9]
东方电热(300217) - 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设立产业基金的公告
2025-07-17 18:06
投资信息 - 公司拟以0.49亿元自有资金参与认购鼎盛基金49%份额[3] - 鼎盛基金规模1亿元,尚处募集阶段未备案[11][13] - 各合伙人认缴情况:厦门纵横金鼎300万元占3%、东方电热2900万元占29%、温擎智控2000万元占20%、江苏鼎之誉4800万元占48%[12][13] 企业情况 - 江苏鼎之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47797.694万元[8] - 温擎智控东方电热持股70%,5名自然人合计持股30%[7] 合伙规定 - 合伙企业存续期限50年,总认缴出资额和初始募集规模均为1亿元[13][16][17] - 有限合伙人入伙、退伙及普通合伙人转让权益有相应规定[22][23] 投资方向与决策 - 合伙企业主要投资境内外高成长未上市企业股权,重点关注机器人和固态电池领域[24] - 投资决策委员会4人,决议须四分之三以上委员通过[25] 分配与限制 - 可供分配现金先分本金,再分年化单利6%优先回报,剩余80%按实缴比例分给全体合伙人,20%给管理人[26] - 合伙企业不得进行衍生证券交易等投资,临时投资可存放银行等[24][25] 影响与风险 - 公司与专业机构合作战略投资新质生产力领域,可切入新兴市场并降低风险[30] - 投资周期长,收益和实施进度存在不确定性[31] 其他情况 - 公司控股股东未参与认购及任职,合作不导致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32] - 公司前十二个月未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32] - 公司在投资决策委员会有1票表决权,无对拟投资标的一票否决权[32] - 公司将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