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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电热: 内部审计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24 00:14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框架 - 公司设立董事会下属审计委员会负责内部审计工作,委员会由3人组成且独立董事占多数,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 [2][4] - 审计委员会下设专职审计部,负责人由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机构独立行使监督权不受干预 [5][6][8] - 内部审计范围涵盖公司及分支机构、控股参股公司,依据包括《证券法》《审计法》及公司章程等 [10][11] 审计机构职责与权限 - 审计部需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内容包含审计计划执行情况及发现问题 [13] - 权限包括调取财务资料、参与会议、封存可疑凭证、提出追责建议等,经授权可公告审计结论 [14][15][16] - 专项审计事项包括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投资等高风险业务,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 [35] 审计程序与执行规范 - 年度审计计划需董事会批准,季度计划在期初15日内制定,实施前3个工作日送达通知书 [24][26] - 审计报告需与被审计对象交换意见,异议需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审计部需后续监督整改 [29][30][32] - 工作底稿保存10年,档案包含审计证据、处理决定、后续资料等,按国家规定管理 [27][55][56] 重点审计领域 - 销售循环审计要求大额订单经总经理审批,严格管控折让退货及坏账 [37] - 重大合同需备案评审,存货采购需评估供应商信用,固定资产划分标准为2000元以上 [39][40][43] - 货币资金审计需检查职务分离,税务审计关注税负合规性及退税情况 [46][47] 人员管理与奖惩机制 - 审计人员需具备会计技能、独立思考能力,回避利益冲突,禁止泄露机密 [17][18][19] - 违规行为包括篡改资料、抗拒检查等将受处分,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 [59][60] - 审计结果优异者可获晋级奖励,内控规范单位由公司表彰 [23][58]
东方电热: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24 00:1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明确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工作中 的作用,保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相关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妨碍其独立客 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设独立董事三名,聘任适当人员担任,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 业人士(会计专业人士指具有会计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人士)。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 第五条 担任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
东方电热: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24 00:14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的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保护公 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确保将该信息的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并声明承担保密责任; 第二条 本制度由公司各部门和各分、子公司共同执行,公司有关人员应当按照规 定履行有关信息的内部报告程序进行对外披露的工作。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将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 重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信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指定的媒体,以规定的方式向 社会公众公布,并送达证券监管部门。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信息披露的具体执行人和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深交所")的指定联络人,协调和组织公司的信息披露事项,包 ...
东方电热: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24 00:14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内幕信息 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 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公司各机构、分公司、子公司(包括公司直接 或间接控股 50%以上的子公司和其他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子公司)及上市公 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负责人,董事会 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 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 ...
东方电热: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证券之星· 2025-07-24 00:14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董事会设立四个专门委员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2] - 专门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协助董事会对需决策事项提供咨询和建议 [2] - 各专门委员会成员至少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董事可以同时担任多个委员会委员 [4] 专门委员会运作机制 - 专门委员会会议通知及议案应至少于会议召开前三天送达全体委员,需要尽快召开的,可于会议召开当日以口头、电话或微信等方式通知 [5] - 会议可采用现场或非现场通讯表决方式,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12][20] - 专门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或顾问提供专业意见,有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10] 提名委员会职能 -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23] - 提名委员会就提名或任免董事、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24] -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的,应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披露 [24]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职能 -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28] - 职权包括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投资融资方案、重大资本运作项目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30] - 委员会应保持独立性,回避可能影响独立判断的公司事务 [31] 审计委员会职能 -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34] - 审计委员会应审阅公司财务会计报告,重点关注是否存在与财务会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可能性 [36] - 审计委员会应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等重大事件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41]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职能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其薪酬政策与方案 [45] - 职权包括制定或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等 [46] -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的,应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披露 [49]
东方电热: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24 00:14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等主体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 变动管理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统称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悉 《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定, 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 1 页 共 10 页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 本公司股份及其衍生品种。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信息申报与披露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 ...
东方电热: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24 00:14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 关系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促进公司完善治理,提高公司 质量,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并结合本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 1 页 共 8 页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一)形成公司与投资者双向沟通渠道和有效机制,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 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熟悉,并获得认同与支持;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 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 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 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 ...
东方电热: 总经理工作细则
证券之星· 2025-07-24 00:14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理人员的 行为,确保经理人员忠实履行职责,勤勉高效地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经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 书等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 1 名,董事会秘书 1 名。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经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第二章 经理人员的资格、义务 第四条 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职业道德素质,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踏实做事、坦荡做人的品质。 (二)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 能力和大局意识。 (三)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揽全 局的工作能力。 (四)具有五年的企业管理、经济工作经历,精通本行,熟悉多种行业的生产经 营业务和掌握 ...
东方电热: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24 00:14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 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 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 业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 于主营业务,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中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发 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 ...
东方电热(300217)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5-07-23 18:31
业绩总结 - 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167,722,975股,发行价3.63元/股,募资总额608,834,399.25元,净额604,240,235.12元[2] 资金投入 - 截至2025年6月30日,收购东方山源51%股权投入56,700,000元[4][5] - 年产6,000万支铲片式PTC电加热器项目投入163,143,127.88元[4][5] - 年产350万套新能源电动汽车PTC电加热器项目投入95,790,919.78元[4][5] - 补充流动资金投入179,346,492.85元[4][5] 项目进展 - 年产6,000万支铲片式PTC电加热器项目计划两次调整,预计2025年6月30日达预定可使用状态[8] - 截至2025年6月30日,该项目完成投资23,724.27万元,实际支出占建设资金83.79%[9] - 该项目募集资金累计投资16,314.31万元,投资进度61.87%,利息净收入2,029.90万元,账户余额12,086.12万元[12] 资金安排 - 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12,086.12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注销相关专户[14][17] - 2025年7月22日董事会通过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批准[16] -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获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股东会审议[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