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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大智能(30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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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大智能(300222) - 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
2025-06-19 19:32
股权激励 - 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标的股总数未超股本20%[2] - 单一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未超股本1%[2] - 预留权益比例未超拟授予权益20%[2] - 草案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3] - 绩效考核含公司和个人指标[4] - 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与首次归属间隔不少于1年[4] - 各归属期不少于12个月[4] - 各期归属比例未超获授总额50%[4] - 股票期权每期可行权比例不超获授总额50%[36] 合规情况 - 近一年财报和内控审计报告无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2] - 监事会认为激励计划利于公司且无损股东利益[37] - 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为是[38] -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合规[39] - 董事会表决草案关联董事回避[40] - 股东大会拟关联股东回避表决[41] 其他 - 不存在金融创新事项[42] - 公司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合法[5] - 董事会填写情况,日期为2025年6月19日[5]
科大智能(300222) -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5-06-19 19:32
激励计划概况 - 激励计划为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目的是建立长效激励机制[15] - 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A股普通股股票[16] - 有效期最长不超过72个月[21] 股票数量与分配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计不超2183万股,占股本总额2.80%[17] - 首次授予1983万股,占拟授予权益总额90.84%,占股本总额2.54%[17] - 预留授予200万股,占拟授予权益总额9.16%,占股本总额0.26%[17] - 董事、高管获授665万股,占总数30.46%,占股本总额0.85%[19] - 中层及核心员工123人获授1318万股,占总数60.38%,占股本总额1.69%[19] 授予与归属 - 需在股东大会通过后60日内首次授予并公告,未完成则终止,3个月内不得再审议[22] - 应在股东大会通过后12个月内明确预留授予对象,超期则预留权益失效[22] - 首次授予分四个归属期,比例为20%、20%、30%、30%[24] - 若预留部分2025年三季报前授予,归属比例同首次;公告后授予,第一期20%,第二期30%[24] - 预留第三归属期为登记完成36个月首个交易日至48个月最后交易日,比例50%[25] 条件要求 - 授予条件要求公司财报和内控审计无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上市后36个月内无违规利润分配等[30] - 授予条件要求激励对象近12个月未被认定不适当人选,无重大违法违规等[31] - 归属条件中公司和激励对象情况要求与授予条件一致[34][35] 考核体系 - 考核分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营业收入增长率)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42] - 首次授予考核年度为2025 - 2028年[36] - 若预留部分2025年三季报公告前授予,考核年度与首次授予一致;公告后授予,2026 - 2028年目标值增长率分别为26.50%、45.48%、67.30%,触发值增长率分别为20.96%、35.48%、51.73%[37] - 个人层面2025 - 2028年目标值增长率分别为10%、26.50%、45.48%、67.30%,触发值增长率分别为8%、20.96%、35.48%、51.73%[39] - 业绩完成率A≥Am,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1;An≤A<Am,X = 80% +(A - An)/(Am - An)*20%;A<An,归属比例为0[40] -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结果分四档,对应归属比例分别为Y>80分(A、B档)归属比例1.0,80分≥Y>70分(C档)归属比例0.8,Y≤70分(D档)归属比例0[41] 其他要点 - 授予价格为每股4.95元[44] - 授予价格不低于草案公布前1个交易日交易均价每股9.89元的50%和前60个交易日交易均价每股9.85元的50%中较高者[45] - 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等[56] - 限制性股票按授予时公允价值在生效期内摊销计入会计报表[71] - 激励计划实施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81]
科大智能(300222) -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
2025-06-19 19:32
公司基本信息 - 科大智能股票代码为300222,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6][13] - 科大智能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7828.1234万元[13] - 科大智能成立日期为2002年11月27日[13] 激励计划概况 - 2025年6月19日,公司召开多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7][78][79]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超过131人[22]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计不超过2183.00万股,约占股本总额2.80%[25] - 首次授予1983.00万股,约占拟授予权益总额90.84%,占股本总额2.54%[25] - 预留授予200.00万股,约占拟授予权益总额9.16%,占股本总额0.26%[25] 人员获授情况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获授665.00万股,占总数30.46%,占股本总额0.85%[27] -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123人)获授1318.00万股,占总数60.38%,占股本总额1.69%[27] 时间要求 - 应在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明确预留授予对象,超期失效[23][31] - 需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首次授予并公告,未完成则终止,3个月内不得再审议[31][58]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72个月[30] 归属期及比例 - 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比例20%,归属期为12 - 24个月[34] - 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比例20%,归属期为24 - 36个月[34] - 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比例30%,归属期为36 - 48个月[34] - 首次授予第四个归属期比例30%,归属期为48 - 60个月[34] - 若预留部分在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前授予,第一个归属期比例20%,归属期为12 - 24个月[35] 授予价格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4.95元[42] - 授予价格不低于公告前1个交易日每股9.89元的50%与前60个交易日每股9.85元的50%中的较高者[44] 业绩目标 - 以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 - 2028年各归属期目标值营业收入增长率分别不低于10%、26.50%、45.48%、67.30%,触发值分别不低于8%、20.96%、35.48%、51.73%[51] - 若预留部分在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后授予,2026 - 2028年各归属期目标值营业收入增长率分别不低于26.50%、45.48%、67.30%,触发值分别不低于20.96%、35.48%、51.73%[52] 归属比例计算 - 业绩完成率A≥Am时,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1;An≤A<Am时,X = 80% +(A - An)/(Am - An)*20%;A<An时,归属比例为0[53] -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结果Y>80分,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1.0;80分≥Y>70分,归属比例为0.8;Y≤70分,归属比例为0[54] -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股票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54] 其他规定 - 股权激励计划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57] - 应在激励计划公告前6个月内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自查[57] - 激励对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需在股东大会审议前5日披露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84] - 激励对象资金来源为合法自筹资金,公司承诺不提供财务资助[86] 数量及价格调整公式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况,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公式Q=Q0×(1+n)[66] - 配股时,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公式Q=Q0×P1×(1+n)÷(P1+P2×n)[67] - 缩股时,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公式Q=Q0×n[68]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况,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公式P=P0÷(1+n)[70] - 配股时,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公式P=P0×(P1+P2×n)÷[P1×(1+n)][70] - 派息时,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公式P=P0 - V,且P>1[70]
科大智能(300222) - 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025-06-19 19:31
激励计划考核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2025 - 2028年,每年考核一次[8] 营收增长目标 - 2025 - 2028年各年营业收入增长率有目标值和触发值[8] 归属比例规则 - 公司和个人层面归属比例按业绩和考核结果计算[10][12] 考核结果流程 - 考核结束5个工作日内通知结果,有异议10个工作日复核[15] 实施相关 - 办法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19]
科大智能新聘多位“80后”高管 专注发力数字能源业务
证券日报· 2025-05-29 14:05
高管团队变动 - 公司董事长、总裁黄明松因个人原因辞去总裁职务,仍担任董事长职务 [2] - 聘任汪婷婷为公司总裁,刘伟、张吉勇、秦明辉为副总裁,黄君巍为财务总监 [3] - 新高管团队均为"80后",汪婷婷持有公司0.01%股份(8.31万股) [3] 高管技术背景 - 新任副总裁刘伟曾任多家科技公司高管,现任公司研究院院长 [3] - 新任副总裁秦明辉长期从事智能电网技术研发,参与制定5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4] - 秦明辉拥有39项授权专利(29项发明专利),技术成果在全国规模化应用 [4] 业务结构 - 公司是数字能源综合解决方案供应商,业务包括数字能源和智能机器人应用 [5] - 2024年数字能源业务收入21.01亿元,占总营收76.71% [5] - 数字能源业务主要提供智能配用电设备及储能系统产品 [5] 数字能源业务发展 - 公司是国内最早进入配电自动化领域的企业之一 [6] - 预计未来五年央企将安排超3万亿元设备更新改造投资 [6] - 预计2025年接入终端设备超10亿只,2030年达20亿只 [6] 行业前景 - 新型电力系统转型为数字能源行业提供政策基础和支持 [7] - 信息技术发展和清洁能源需求增长将带动行业发展 [7] - 公司积极探索新能源与电网融合的新型电力系统应用 [5]
科大智能:高管团队进一步年轻化 聚焦数字能源业务
中证网· 2025-05-28 21:06
管理层调整 - 公司高层管理团队重大调整,原董事长兼总裁黄明松卸任总裁职务,由1985年的副总裁汪婷婷接任[1] - 三位技术背景突出的"80后"刘伟、张吉勇、秦明辉被提拔为副总裁,财务总监由1987年的黄君巍接任[1] - 新任总裁及三位副总裁和财务总监均为"80后",核心管理层平均年龄进一步降低,构成A股上市公司最年轻的决策团队之一[1] 战略方向 - 此次调整凸显公司三大战略方向:年轻化管理梯队成型、研发壁垒加固、数字能源业务深度聚焦[1] - 调整与公司"人才梯队年轻化"战略相契合,打破传统管理中技术与市场分离的壁垒,实现技术研发与市场需求深度融合[2] - 新任三位副总裁均来自数字能源业务前线,体现公司对这一核心业务的高度重视和战略倾斜[3] 新任管理层背景 - 新任总裁汪婷婷扎根电力能源领域十多年,自2019年起担任副总裁,兼具市场、技术与团队管理的丰富经验[1] - 刘伟作为公司研究院院长,深度参与公司"源-网-荷-储"全产业链技术布局,对行业技术发展趋势有精准把握[2] - 张吉勇在区域业务拓展方面经验丰富,将推动公司业务在区域市场的进一步扩张[2] - 秦明辉长期扎根技术开发一线,主导多项核心技术攻关,多次参与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制定[2] 研发与技术 - 公司近年来研发投入持续加码,年研发费用均超过2亿元,研发人员占比近40%[2] - 公司累计获得发明专利140余项,形成强大专利池,为业务增长提供坚实技术支撑[2] - 公司在"源-网-荷-储"全产业链的技术布局和研发储备,有望在新型电力系统建设领域打开新的估值空间[2] 数字能源业务 - 公司2024年年报显示数字能源业务全面爆发,该板块营收21.7亿元,占公司整体营业收入比例超过75%[3] - 智能配用电设备市占率持续领先,成为公司盈利核心引擎[3] 行业机遇 - 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进入政策密集期,国家出台一系列支持智能电网、新能源并网等领域发展的政策[2] - 公司有望成为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重要参与者和推动者[2]
科大智能:黄明松辞任总裁,穆峻柏辞任财务总监
快讯· 2025-05-28 16:36
高管变动 - 公司总裁黄明松因个人原因辞去总裁职务,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1] - 公司财务总监穆峻柏因个人原因辞去财务总监职务,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1] - 黄明松辞任总裁后仍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 [1] - 穆峻柏辞任财务总监后仍担任公司副总裁职务 [1]
科大智能(300222) -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5-28 16:26
人事变动 - 会议审议通过聘任汪婷婷为公司总裁[2] - 会议审议通过聘任刘伟、张吉勇、秦明辉为公司副总裁[3] - 会议审议通过聘任黄君巍为公司财务总监[5] 股份情况 - 截止公告日,汪婷婷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3,105股,占比0.01%[8] - 截止公告日,刘伟等四人未持有公司股份[9][10][11][12]
科大智能(300222) - 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2025-05-28 16:26
人员变动 - 2025年5月28日公司总裁黄明松、财务总监穆峻柏因个人原因辞职[1] - 辞职生效后黄明松仍任董事长,穆峻柏仍任副总裁[1] 股份情况 - 黄明松持股191,365,862股,占比24.59%;穆峻柏持股1,188,000股,占比0.15%[2] 其他 - 二人承诺股份变动遵循规定,公司感谢其工作贡献[2]
科大智能(300222) -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2025-05-16 19:48
中国·北京 朝阳区建外大街甲 14 号广播大厦 5/9/10/13/17 层 邮政编码:100022 电话:(010) 65219696 传真:(010)88381869 法律意见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关于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关于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 致: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 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律师见证并发表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文件和材料。本 所律师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即其已提供的本所出具本法律意见所必需的原始书面 材料、副本材料、电子文档或口头证言真实、完整、有效,不存在虚假陈述、重大 遗漏或隐瞒,所有副本材料与复印件均与原件一致。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 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 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