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直科技(300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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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直科技(300235)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17:01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 的了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实现公司价值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和《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一)树立尊重投资者及投资市场的管理理念; (二)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和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 1 解和认同;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 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 ...
方直科技(300235)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17:01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 息披露工作的管理,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它利益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 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 上市公告书、收购报告书等。 第三条 董事长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承担首要责任。 第四条 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具体负责信息披露工作,保证董事会秘书能够 及时、畅通地获取相关信息,除董事会秘书外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 相关人员,非经董事会书面授权并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不得对外发布 任何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汇集公司应予披露的信息并 报告董事会,持续关注媒体对公司的报道并主动求证报道 ...
方直科技(300235)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17:01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 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 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 )的有关规定,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本制度是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基本行为准则。如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 施的,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制度。募集资金投资境外 项目的,公司及保荐机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投资于境外项目的募集资金的 安 ...
方直科技(300235) - 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17:01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 理结构,强化对董事会及管理层的约束和监督制度,更好的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 度。 第一章 总则 (一)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 关系; 第一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 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 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
方直科技(30023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17:01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健全内部约束和责任追究机制,促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恪尽职守, 提高公司决策与经营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 司章程》")等规定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须按《公司法》、《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完善公司内控体系的建设,规范运作。 第三条 内部问责制度是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其所管辖的部门及工 作职责范围内,因其故意、过失或不作为导致公司经济损失、商誉损害、监管处 罚或重大经营风险等后果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的制度。 第四条 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被问责人)的问责坚持下列原则: (一)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二)责任与权利对等; (三)谁主管谁负责; (四 ...
方直科技(30023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7:01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 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 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 任期届满、解任及其他导致职务终止的情形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 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起辞任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如因董事的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在改选出的董事 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
方直科技(300235)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17:01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 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方直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制度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 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 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有关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审计机构及相关 注册会计师独立、客观地进行年报审计工作。 (四)未按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的规程办事且造成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或 造成不良影响的; (五)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不及时沟通、汇报造成重大失误或造成不良影响 的; ...
方直科技(300235) - 投资者接待和推广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17:01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接待和推广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待和推广的行为和管理,促进公司与投资者和 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加强公司与外界的交流和 沟通,改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的接待和推广工作是指公司通过接受投资者调研、邮寄 资料、一对一沟通、现场参观、电话咨询、业绩说明会、分析师会议和路演、新 闻采访等活动,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了解的工作。 5、高效率、低成本的原则; 6、国家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原则。 第四条 制定本制度的目的: 1、规范公司接待和推广工作的行为; 2、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及公平性; 3、提高公司透明度,改善公司治理结构; 4、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 第三条 推广和接待的基本原则: ...
方直科技(300235)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17:01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于会议召开前三天 通知全体独立董事。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通知时限可不受本条款限制。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可通过现场、电子通讯方式(含视频、电话等) ...
方直科技(300235) - 授权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17:01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提高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运行 效率,有效控制公司的投资及财务决算风险,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公司 规范运作,保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授权管理是指: 第三条 授权管理的原则是:在保证股东权益的前提下,提高工作效率,使 公司经营管理走向正常化、规范化、程序化。 第四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会依法行使《公司法》、《公司 章程》规定的以及董事会权限以上的职权,股东会就专门事项通过决议对董事会 授权。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交易",包括下列类型的事项: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 除外); (三)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 (四)提供担保(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五)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一)公司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 (二)董事会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