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直科技(300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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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直科技: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2024-04-25 19:41
激励计划基本信息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98.89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0.3928%[6][26] - 激励对象共3人,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7][21]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4.48元/股[7][36]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36个月[8][29] 授予与归属条件 - 授予需公司和激励对象未发生特定情形[38] - 归属需满足公司和激励对象未发生特定情形、激励对象任职12个月以上及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39][40] 业绩考核目标 - 2024年营业收入触发值较2023年增长10%,目标值增长25%[41] - 2025年营业收入触发值较2023年增长21%,目标值增长38%[41] 归属安排 - 第一个归属期为授予日起12 - 24个月,归属比例50%[33] - 第二个归属期为授予日起24 - 36个月,归属比例50%[33] 人员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4] 数量与价格调整公式 -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限制性股票数量和授予价格有对应调整公式[45][46][47] 费用摊销 - 限制性股票需摊销总费用421.11万元,2024 - 2026年分别摊销184.23万元、193.01万元、43.87万元[53] 计划审议与实施 - 激励计划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55] -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0日内完成授予等程序,否则终止[10][30][57] 计划变更与终止 - 股东大会审议前拟变更或终止,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60] -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变更由股东大会决定,不得提前归属和降低授予价格[60] -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终止由股东大会决定,未归属股票作废[60][61]
方直科技(300235) - 2024 Q1 - 季度财报
2024-04-25 19:41
财务表现 - 方直科技2024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为2995.81万元,同比增长8.48%[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77.05万元,同比下降16.20%[5] - 公司报告期末总资产为73127.54万元,同比增长1.08%[5] - 公司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70973.79万元,同比增长0.22%[5] - 公司报告期内用最新股本计算的全面摊薄每股收益为0.0388元/股[5] - 公司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增加1181.94万元,同比增长41.50%[7] - 公司报告期内其他应收款增加102.61万元,同比增长257.20%[8] - 第一季度资产总计为731,275,418.39元,较上期略有增长[24] - 股本为251,746,635.00元,资本公积为197,844,217.25元[25] - 本期营业总收入为29,958,096.69元,较上期有所增长[25] - 营业总成本为17,721,544.57元,较上期有所增加[25] - 营业利润为11,450,289.20元,净利润为9,770,450.57元[26] - 综合收益总额为9,804,809.77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为9,804,809.77元[26] - 方直科技2024年第一季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04元,稀释每股收益为0.05元[27] 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82.76万元,同比增长154.22%[5] - 公司报告期内支付的优先股股利为0.00元[5] - 公司报告期内支付的永续债利息为0.00元[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827,616.94元[2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0,397,373.98元[28]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267,529.07元[28]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65,957,461.85元[28] 股东情况 - 公司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28,943股,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中,黄元忠持股占比最高,为14.71%[19] - 公司实际控制人黄元忠先生同黄晓峰先生、陈克让先生为一致行动人,公司未知其他股东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19] - 公司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回购股份,累计回购股份988,900股,占总股本比例为0.3928%[21]
方直科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2024-04-25 19:41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拟向 3 名激励对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 98.89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 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251,746,635 股的 0.3928%,具体如下: | | | | | 获授予的限制 | 占本激励计划授 | 占本激励计划 | | --- | --- | --- | --- | --- | --- | --- | | 序号 | 姓名 | 国籍 | 职务 | 性股票数量 | 予限制性股票总 | 公告日公司股 | | | | | | (万股) | 数的比例 | 本总额的比例 | | 1 | 张文凯 | 中国 | 董事、总经理 | 34.61 | 35% | 0.1375% | | 2 | 卢庆华 | 中国 | 副总经理兼技 | 34.61 | 35% | 0.1375% | | | | | 术总监 | | | | | 3 | 李枫 | 中国 | 副总经理兼董 | 29.67 | 30% | ...
方直科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
2024-04-25 19:41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 | | 公司简称:方直科技 股票代码:300235 | | | --- | --- | --- | | 序号 | 事项 | 是否存在该事 项(是/否/不 备注 | | | | 适用) | | | 上市公司合规性要求 | | | 1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被注册会计师出 | 否 | | |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 | | 2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 | 否 | | |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 | | 3 |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 否 | | | 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 | | 4 | 是否存在其他不适宜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 | 否 | | 5 | 是否已经建立绩效考核体系和考核办法 | 是 | | 6 | 是否为激励对象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 | 否 | | | 激励对象合规性要求 | | | | 是否包括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 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 | | | 7 | | ...
方直科技: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24-04-25 19:41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证券简称:方直科技 证券代码:300235 二○二四年四月 1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承诺,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权益归属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 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励计划 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特别提示 一、本激励计划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和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直 科技"或"本公司"、"公司")《公司章程》制订。 二、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 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四、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共3人, ...
方直科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4-19 18:27
股东大会参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股东及代表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4,906,274股,占比37.8478%[5] - 现场会议出席股东及代表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4,816,459股,占比25.8482%[5] - 网络投票股东及代表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0,089,815股,占比11.9996%[5] - 中小股东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1,200股,占比0.0085%[6] 议案表决情况 - 多项议案同意94,885,074股,占比99.9777%,反对21,200股,占比0.0223%[7][9][10][11][13][14]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同意94,885,074股,占比99.9777%,反对21,200股,占比0.0223%[17] - 中小股东对《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同意21,200股,占比100%[17] 其他 - 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18]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4月19日[22]
方直科技:广东五维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4-19 18:27
广东五维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15日)的股东名册、出席 现场会议的股东的到会登记记录及凭证资料; 4、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文件。 本所律师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 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的相关法律问题出具 如下意见: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 1、根据贵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 司董事会于2024年3月26日以公告形式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信 息披露平台上刊登了定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列明了会议 时间和地点、参加人员、审议事项和参加方式等内容。 致: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广东五 维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方直科技:关于回购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2024-04-16 15:54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235 证券简称:方直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0 关于回购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7 日召开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 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6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7.32 元/股,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2023 年 12 月 13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9)、《回 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6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 ...
方直科技: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取得发明专利证书、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作品登记证书及商标注册证的公告
2024-04-15 17:22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证券代码:300235 证券简称:方直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9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取得发明专利证书、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作品登记证书及商标注册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方直科技")在 2024 年第 一季度取得由国家版权局颁发的 1 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以及由国家 知识产权局颁发的 7 项"商标注册证";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木愚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木愚科技")取得由国家版权局颁发的 1 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 书"、1 项"作品登记证书"以及由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 1 项"发明专利证书"。 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 软件名称 | 著作权人 | 著作权 登记日 | 权利取得方式 | 登记号 | 证书号 | | --- | --- | --- | --- | --- | --- | --- | | 1 | 方直 AI 数字人系统 V1.0 | 方直科技 | 2024.01 ...
方直科技: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04-01 16:41
证券代码:300235 证券简称:方直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8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7 日召开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 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6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7.32 元/股,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2023 年 12 月 13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9)、《回 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60)。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