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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直科技(30023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17:01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健全内部约束和责任追究机制,促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恪尽职守, 提高公司决策与经营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 司章程》")等规定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须按《公司法》、《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完善公司内控体系的建设,规范运作。 第三条 内部问责制度是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其所管辖的部门及工 作职责范围内,因其故意、过失或不作为导致公司经济损失、商誉损害、监管处 罚或重大经营风险等后果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的制度。 第四条 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被问责人)的问责坚持下列原则: (一)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二)责任与权利对等; (三)谁主管谁负责; (四 ...
方直科技(30023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7:01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 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 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 任期届满、解任及其他导致职务终止的情形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 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起辞任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如因董事的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在改选出的董事 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
方直科技(300235)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17:01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 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方直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制度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 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 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有关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审计机构及相关 注册会计师独立、客观地进行年报审计工作。 (四)未按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的规程办事且造成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或 造成不良影响的; (五)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不及时沟通、汇报造成重大失误或造成不良影响 的; ...
方直科技(300235) - 投资者接待和推广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17:01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接待和推广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待和推广的行为和管理,促进公司与投资者和 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加强公司与外界的交流和 沟通,改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的接待和推广工作是指公司通过接受投资者调研、邮寄 资料、一对一沟通、现场参观、电话咨询、业绩说明会、分析师会议和路演、新 闻采访等活动,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了解的工作。 5、高效率、低成本的原则; 6、国家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原则。 第四条 制定本制度的目的: 1、规范公司接待和推广工作的行为; 2、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及公平性; 3、提高公司透明度,改善公司治理结构; 4、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 第三条 推广和接待的基本原则: ...
方直科技(300235)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17:01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于会议召开前三天 通知全体独立董事。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通知时限可不受本条款限制。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可通过现场、电子通讯方式(含视频、电话等) ...
方直科技(300235) - 授权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17:01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提高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运行 效率,有效控制公司的投资及财务决算风险,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公司 规范运作,保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授权管理是指: 第三条 授权管理的原则是:在保证股东权益的前提下,提高工作效率,使 公司经营管理走向正常化、规范化、程序化。 第四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会依法行使《公司法》、《公司 章程》规定的以及董事会权限以上的职权,股东会就专门事项通过决议对董事会 授权。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交易",包括下列类型的事项: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 除外); (三)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 (四)提供担保(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五)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一)公司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 (二)董事会对 ...
方直科技(30023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17:01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规则中关于股份变动的限制 性规定。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就其所持股份变动相关事项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 遵守。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 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股份变动行为,防范内幕交易,维护证券市 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 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 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 ...
方直科技(300235) - 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17:01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负责人 的行为,提高公司财务工作质量,加强公司财务监督,健全公司内部监控机制, 保障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 简称"《会计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市方 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财务负责人是公司财务、会计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的高级管理人员, 会计机构负责人是依法对公司经营活动进行会计核算和监督的负责人。 第三条 财务负责人定期参加公司总经理会议,对公司所有财务数据信息、 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公允性、及时性负责;向总经理、董事会 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接受审计委员会的监督。 第四条 财务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 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第二章 任职资格和条件 第五条 公司设财务负责人一名,由总经理提名,董 ...
方直科技(300235) - 财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17:01
| |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 管理,规范公司财务工作,保证财务信息质量,使公司的财务工作有章可循、有 法可依,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 业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 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是规范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的会计核算程序和财务管 理工作的管理办法。全资子公司执行本制度,其他各子公司可根据本制度,结合 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报备公司。 第二章 财务组织体系 第四条 公司负责人对公司财务管理的建立健全、有效实施以及经济业务 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在董事会领导下由总经理组织实施, 公司财务负责人对董事会和总经理负责。 第五条 公司设立财务总监岗位,是公司的财务负责人,是公司财务、会 计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的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设立财务部经理岗位,作为公司会 ...
方直科技(300235)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17:01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一)拟提交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审议的事项。 4、提供担保; 5、租入或租出资产;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 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 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6、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 有报告义务的单位、部门、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董事会秘书及董 事长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等。本制度所称"报 告义务人"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各分子公司负责人、公 司派驻各分支机构的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