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方直科技(300235)
icon
搜索文档
方直科技(300235) - 广东五维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05-20 18:44
2、贵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创业 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平台上刊登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 告》、《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 次会议决议公告》。 3、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5日)的股东名册、出席 现场会议的股东的到会登记记录及凭证资料; 广东五维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广东五 维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 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贵公司提供的有关召开本次股东大 会相关文件的原件或影印件,包括但不限于: ...
方直科技(300235) -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5-20 18:44
证券代码:300235 证券简称:方直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1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黄元忠先生;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20日(星期二)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上午9:15- 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9:15-15:00; 4、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5日(星期四) 7、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
方直科技(300235) - 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2025-05-13 21:12
股东持股 - 陈克让持股26,277,717股,占比10.48%[3][4] - 张文凯持股1,505,807股,占比0.60%[3][4] 减持计划 - 陈克让拟减持不超250.75万股,占比不超1%[3][6] - 张文凯拟减持不超10万股,占比不超0.04%[3][6] - 减持期为2025年6月5日至9月4日[3][6] 其他情况 - 减持计划实施有不确定性[11] - 减持不导致控制权变更,不影响经营[11]
方直科技: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5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5-12 20:05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 公司由深圳市方直科技有限公司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 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40300279416467B。 第三条 公司于 2011 年 6 月 9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首次向 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100 万股,于 2011 年 6 月 2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enzhen Fangzhi Science & Technology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马家龙社区大新路 198 号创新大 厦 B 栋 901 章 程 二零二五年五月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目 录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邮政 ...
方直科技: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5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5-12 20:05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激励与约束机制,加强和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管理,调动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 程,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本制度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 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负责 薪酬管理、考核和监督的专门机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订公司董事薪 酬方案及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经公司股东会批准后实施。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竞争力原则:公司提供的薪酬与市场同等职位收入水平相比有竞争 力。 (二)按岗位确定薪酬原则:公司内部各岗位的薪酬体现各岗位对公司的价 值,体现"责、权、利"的统一。 (三)与绩效挂钩的原则。 (四)短期与长期激励相结合的原则。 (五)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 薪酬的管理与发放 第四条 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参照公司相同行业或相当规模并结合公司经营 绩效确定 ...
方直科技: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2025年5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5-12 20:05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以下简称 "公司关联方")的资金往来,避免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保护公司、股 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建立防范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 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之间进行的资金 往来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 联交易所产生的对公司的资金占用。 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公司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 或间接拆借给公司关联方资金,为公司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其 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提供情况下给公司关联方 ...
方直科技: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5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5-12 20:05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或"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 法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 合同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 的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包括以下交易: (七)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 除外); 或者其他组织; 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或者其他组织; 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造成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公司与上述第2项所列主体受同一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控制的而形成该 项所述情形的,不因此形成关联关系,但其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或者半 数以上的董事兼任上市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外。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自然人,为公司的关联自 ...
方直科技: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5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5-12 20:05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 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人员组成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章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的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产生,并报董事会备案。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连任。期间 ...
方直科技: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5-12 20:05
董事会组成与职权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设董事长1人,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1][2] - 董事会行使职权包括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决定公司重大收购合并等事项 [3] - 董事会下设证券事务部处理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兼任证券事务部负责人并保管董事会印章 [3][4] 会议召开与提案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临时会议可由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或1/3以上董事提议召开 [5][7] - 定期会议需提前10日通知,临时会议需提前2日通知,紧急情况下可口头通知 [10][11] - 会议提案需明确包含提议人信息、理由、时间地点、具体提案内容等要素 [8][9] 会议表决与决议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可委托其他董事出席但需书面授权 [13][14]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分为同意、反对和弃权三种意向,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 [19][21] - 关联交易事项需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不得委托非独立董事代为表决 [15][16][22] 会议记录与档案 - 董事会会议需详细记录会议日期、出席人员、议程、发言要点及表决结果等内容 [27] - 会议档案包括会议通知、签到簿、授权委托书、录音资料、表决票等,保存期限为十年以上 [31][33] - 董事会决议公告由董事会秘书按相关规定办理,与会人员需对决议内容保密 [29]
方直科技(300235)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修订)
2025-05-12 18:46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 能够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和《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 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严格遵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本 规则关于召开股东会的各项规定,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 公司全体董事对于股东会的正常召开负有诚信责任,不得阻碍股东会依法履 行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 以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本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者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 机构和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