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开普(300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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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开普: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4-05-22 19:57
权益分派 - 2023年年度以总股本476,348,393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0.80元(含税),共派38,107,871.44元(含税)[2] - 扣税后不同投资者派现金额不同[3] - 不同持股时长补缴税款不同[4] 时间安排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2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5月29日[4] - 委托代派A股股东现金红利2024年5月29日划入账户[6] 其他 - 权益分派后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8] - 咨询机构为证券事务部,电话0371 - 56599758 [9][12] - 备查文件含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等[12]
新开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5-17 20:28
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及代理人共21名,代表170,460,634股,占比35.7849%[4] - 现场会议股东及代理人18人,代表169,933,699股,占比35.6742%[4] - 网络投票股东及代理人3人,代表526,935股,占比0.1106%[4] 议案表决情况 -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等多项议案总表决和中小投资者表决同意率多为100%[6][8][11][12][17][18][20][22] -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等部分议案有少量反对票[7][13][15][16][19] 其他 -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合法有效[23] - 备查文件包括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法律意见书[24]
新开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5-17 20:28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关于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植德京(会)字[2024]0064 号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 席并见证贵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参加本次会议进行见证,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律师事务所 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 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 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法律 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 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见,不对本次会 ...
新开普: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收到《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的公告
2024-05-17 20:24
公司管理层情况 - 公司实控人杨维国2023年4月24日因涉嫌泄露内幕信息罪被刑拘[2] - 2023年5月18日杨维国被取保候审[2] - 2024年杨维国取保候审因期限届满解除[2] 公司运营情况 - 杨维国正常履职,公司生产经营正常[2]
新开普: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24-05-13 16:44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年5月17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9:30,网络9:15 - 15:00[1]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13日[2] - 审议13项议案及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4][5] 投票相关 - 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结果,提案7、8相关股东回避表决[5][6] - 网络投票代码为350248,简称新开投票,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13] - 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9:15 - 9:25,9:30 - 11:30,13:00 - 15:00[14] - 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9:15 - 15:00[15] 登记信息 - 登记方式分法人、自然人、异地股东三种,不接受电话登记[7] - 登记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9:00 - 11:30,13:30 - 17:00[8] - 登记地点为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迎春街18号公司证券事务部[8] 议案内容 - 涉及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审计报告等财务相关议案[19] - 有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19] - 包含2024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政策的议案[19] - 有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19] - 涉及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19] - 有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议案[20] - 有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20] - 有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20]
新开普:关于收到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的公告
2024-04-28 16:25
关于收到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的公告 经国家税务总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核准同意,新开普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期为 2024 年 1 月-2 月的软件产品收入实际 税负超过 3%的部分享受即征即退的税收优惠政策,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收 到上述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款共计 1,036,292.19 元。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的公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以上退税所得计入公司 2024 年度其他收益, 将对公司 2024 年度损益产生积极影响。 证券代码:300248 证券简称:新开普 公告编号:2024-02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 知》(财税[2011]100 号)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 件产品(含嵌入式软件),按规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 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第 1 页 共 1 页 特此公告。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
新开普: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4-04-25 23:49
关于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调整首次授予人数、 授予数量及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 日本明星客 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的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1号来福士中心办公楼 5 层邮编:100007 5th Floor, Raffles City Beijing Office Tower,No.1 Dongzhimen SouthStreet, Dong cheng District,Beijing 100007 P.R.C 电话(Tel):010-56500900 传真(Fax):010-56500999 www.meritsandtree.com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关于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调整首次授予人数、 授予数量及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 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植德(证)字[2023]017-3 号 二〇二四年四月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Merits&Tree Law Offices 植德(证)字|2023|017-3 号 致: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 ...
新开普: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4-04-25 23:49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现将2023年财务决算的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度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情况 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已经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验证,并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4] 第 ZG11383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2023 年度经营业绩 (一)总体经营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 项 目 | 2023 年 | 2022 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1 年 | | --- | --- | --- | --- | --- | | 营业收入 | 1,061,398,529.17 | 1,069,700,751.73 | -0.78% | 1,016,658,372.35 | | 营业利润 | 111,205,872.08 | 130,402,234.66 | -14.72% | 190,052,525.99 | |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 | 107,512,869.92 | 112,420,430.23 | -4.37% | 161,003,302.45 | | 股东的净利润 | | | | ...
新开普: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2024-04-25 23:49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1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 ZG11500 号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开普") 董事会就 2023 年 12 月 31 日新开普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作出的 认定执行了鉴证。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 ZG11500 号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 一、 |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 | | 1-2 | | --- | --- | --- | --- | --- | | 二、 |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目 | 录 | 页 次 1-4 | 一、董事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新开普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相关规 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 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 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 ...
新开普: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5 23:49
证券代码:300248 证券简称:新开普 公告编号:2024-005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开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上午 9:30 在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迎春街 18 号 803 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通过电子邮件及书面方 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 7 人,实际出席 本次会议的董事 7 人,分别为杨维国先生、华梦阳先生、李玉玲女士、陈亮先生、 王振华先生、朱永明先生、司志刚先生,其中董事陈亮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 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杨维国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陈振亚先生、王葆玲女士、 张建英女士,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赵泓越女士(曾用名:赵璇)、副总经理焦 征海先生、杨长昆先生、杨文寿先生、赵鑫先生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采用现场 书面及通讯方式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