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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华科技: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03-14 18:37
内部控制评价 - 公司对2023年12月31日内控有效性评价,未发现重大缺陷[3]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和营收占合并报表对应总额100%[5] 内控体系建设 - 公司建立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实行“三会”制度[7] - 设有内审法务部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9] - 建立与业务适应的组织结构,明确职责分工[10] - 董事会设多个委员会,建立内部审计和风险评估[11] 风险识别 - 识别内部风险关注人力资源、管理等因素[12] - 识别外部风险关注经济、法律等因素[18] 职责权限与信息传递 - 通过多种制度明确岗位和管理层职责权限[24] - 建立信息披露等制度确保信息内部传递[26] 监督机制 - 监事会审核定期报告、监督董高行为[27] - 审计委员会审核财务信息、监督审计和内控[27] - 内审法务部审计监督财务收支及经济活动[27] 缺陷标准与情况 - 明确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控缺陷定量标准[40][45] - 列出财务报告重大和重要缺陷迹象[41][42] - 报告期内无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和重要缺陷[48][49] - 无其他内控相关重大事项说明[50]
恒华科技:关于2023年度计提及转回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4-03-14 18:37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计提及转回减值损失共4395.53万元,增利润总额[2][6] - 报告期内公司转回信用减值损失3843.04万元[7] 各项减值情况 - 应收票据本期计提9000.55万元,报告期转回[3][7] - 应收账款本期转回5357.51万元,报告期计提[3][7] - 其他应收款本期计提200万元[3] - 合同资产本期计提552.5万元,报告期转回[3][8]
恒华科技: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2024-03-14 18:37
综合授信申请 - 公司向宁波银行北京分行等四家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共超7.5亿元,期限一年[1] 融资相关 - 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融资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2] - 公司视经营需要在额度内融资,董事会不再逐笔决议[2] 授权与生效 - 董事会授权法定代表人或指定代理人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法律文件[2] -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在2024年度申请范围内,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过议案起一年内生效[2]
恒华科技: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4-03-14 18:37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为82,880.63万元[6] - 2023年营业总收入828,806,318.44元,较上期增长约36.46%[20] - 2023年净利润20,963,663.15元,上期净亏损212,271,916.16元[20] - 2023年末公司资产总计25.12亿元,较上期期末增长4.56%[18] - 2023年末负债合计4.43亿元,较上期期末增长18.49%[19] - 2023年末股东权益合计20.69亿元,较上期期末增长2%[19] 应收账款情况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134,142.27万元[8]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计提坏账准备38,530.64万元[8]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95,611.63万元[8]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资产总额的38.06%[8] 现金流量情况 - 202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62,072,886.86元,较上期增长约1451.62%[21] - 2023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4,026,213.12元,上期为1,002,094.84元[21] - 2023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9,195,869.82元,上期为 -134,395,308.29元[21] 子公司情况 - 公司本期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13户,较上期增加2户[33] - 公司对北京道亨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68.51%[34] - 公司对北京恒华龙信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70.00%[34] 会计政策与核算 -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相关会计处理[186] - 公司收入主要来源于软件产品、硬件、定制软件、技术服务等销售收入[156] - 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157] 税收政策 - 公司增值税税率分13%、9%、6%三档,企业所得税有10%、15%、25%等[190] - 公司2023年12月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期间所得税15%优惠税率[194] - 子公司北京道亨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享受10%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194] 资产情况 - 2023年末货币资金合计751,475,399.85元,较期初增加[196] - 2023年末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余额100,555,873.00元[197] - 2023年末应收票据合计10,852,301.22元,较期初减少[198]
恒华科技: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3-14 18:37
公司相关 - 公司为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 独立董事评估 - 董事会于2024年3月14日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并出具意见[3] - 在任独立董事为黄力波、黄磊、金宁[1] - 独立董事符合独立性要求[1]
恒华科技:章程修订对照表
2024-03-14 18:37
股份发行 - 2014年1月2日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208.00万股,新股发行632.00万股,股东公开发售576.00万股[2] 担保与重大事项审议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 - 连续12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 - 公司连续12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5] - 分拆所属子公司上市需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5] - 发行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优先股等证券品种需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5] - 回购股份用于减少注册资本需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5] 股东大会相关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3] -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大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4] - 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日期和股权登记日应为交易日,间隔不少于2个工作日且不多于7个工作日[4]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比例部分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 -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6] 董事与监事提名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名董事候选人[7] - 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7] - 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名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候选人[7] 董事与监事任期及履职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应采用累积投票制[7] - 董事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6年[8]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8] - 非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股东大会撤换[8]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应在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9] - 董事辞职应提交书面报告,董事会2日内披露情况;若导致董事会低于法定人数等情况,原董事履职至新董事就任,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9]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监事会、1/2以上独立董事提议时,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10] - 监事任期届满未改选或辞职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等情况,原监事履职至新监事就任,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1] 利润分配 -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董事会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派发[11] - 若公司当年现金股利分配利润超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超10%部分可采用股票股利分配[11][13] - 董事会制定利润分配方案,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监事会审议并决议,提交股东大会批准[12] - 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应提供网络投票,与股东交流并答复问题[12] - 公司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变化等可调整利润分配政策[12][15] - 公司最近一年审计报告为非无保留意见或带与持续经营相关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可不进行利润分配[13] - 监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并作决议,外部监事需单独发表意见[13] -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可审议批准下一年中期现金分红条件、比例上限、金额上限等,上限不超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 - 利润分配政策修改方案需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5] 其他 - 公司聘用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相关业务,聘期1年,可续聘[16] - 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自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16]
恒华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4-03-14 18:37
业绩数据 - 大华2022年业务总收入332,731.85万元,审计收入307,355.10万元,证券收入138,862.04万元[2] - 2022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88家,同行业39家[2][3] - 2022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61,034.29万元[3] 审计相关 - 公司续聘大华2023、2024年度审计机构[4][6][7] - 大华对公司2023财报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5] - 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2023年报审计规范,报告客观完整[8]
恒华科技: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4-03-14 18:34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母公司净利润12,010,845.16元[1] -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201,084.52元[1] - 以前年度可供分配利润656,888,074.23元[1] - 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667,697,834.87元[1] 利润分配 - 2023年度每10股派现0.15元(含税),共派8,997,832.04元[2] - 2023年度不送红股,不转增股本[2] - 董事会通过、监事会同意利润分配预案[5][6] 股本情况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599,855,469股[2]
恒华科技:关于改选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公告
2024-03-14 18:34
董事会会议 - 公司于2024年3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1] 审计委员会改选 - 总经理罗新伟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1] - 董事长江春华当选审计委员会委员[1] - 江春华、金宁、黄磊组成审计委员会[1] - 任期自会议通过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1]
恒华科技: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4-03-14 18:34
关联企业 - 公司参股37.30%的合营企业珠海政采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参股北京优易惠技术有限公司[2] 关联资金往来 - 2023年期初余额1850000元[2] - 2023年累计发生额(不含利息)7316900元[2] - 2023年偿还累计发生额6751900元[2] - 2023年期末余额2415000元[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