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节能国祯(300388)
icon
搜索文档
节能国祯: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02-04 15:34
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经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十二)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公司应于每年 12 月底前报送下一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计划,列明召开时间、 主要议题等。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以及本规则的规 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 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 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 ...
节能国祯: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2024-02-04 15:34
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独立董 事俞汉青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俞汉青先生因个人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以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证券代码:300388 证券简称:节能国祯 公告编号:2024-007 俞汉青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公司董 事会对俞汉青先生在任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二月一日 鉴于俞汉青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人数低于董事会成员人 数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俞汉青先生将继续 履行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相关职责,其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股东大 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公司将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尽快完成新任独立 董事的补选工作。 ...
节能国祯: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条例
2024-02-04 15:34
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条例 (2024 年 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并 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及审查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二章 委员会组成 第三条 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 第四条 委员会经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以上提名, 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 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产生,报董事会批准。 第六条 委员会委员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
节能国祯: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条例
2024-02-04 15:34
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委员会组成 第三条 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1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委员会委员经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1/3以上提 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条例 (2024 年 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适应战略 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 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并制订本 条例。 第五条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名。 第六条 委员会委员每届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 连选可以连任,但是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任期内如有委员不再 ...
节能国祯: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
2024-02-04 15:34
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 (2024 年 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 连任,但是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任期内如有委员不再担任董事,自 动失去委员资格,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的规定在上述事实发生之日 起六十日内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委员会提供综合服务,负责协调委员会日常工 作的联络、会议组织等。公司计划财务部及内部审计部为委员会提供专业支持, 负责有关资料的准备和内控制度执行情况的反馈。 1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一条 为强化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 "委员会"),并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公司内、外部审计的 ...
节能国祯: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4-02-04 15:34
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经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 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以整体变更方式发起设立,在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00071177511XW。 第三条 公司于 2014 年 7 月 7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 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 676 号)文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206 万股,并于 2014 年 8 月 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英文名称: CECEP Guozhen Environmental Protec ...
节能国祯: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条例
2024-02-04 15:34
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条例 (2024年2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 下简称"委员会"),并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提出建议。 第二章 委员会组成 第三条 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 第四条 委员会委员经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1/3以上提 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 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产生,报请董事会批准。 第六条 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 选可以连任,但是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 ...
节能国祯: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4-02-04 15:34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为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专门召开的会议。 第二章 职责权限 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4 年 2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它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独立董事行使以下特别职权的,应当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并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一)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第四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经公司全体独立董 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 ...
节能国祯: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02-04 15:34
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对非独立董事和管理层的监督和约束, 保护公司股东的相关利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证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 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公司设独立董事 3 名,聘任符合基本任职条件的适当人员担任,其 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 第四条 担任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上市公 ...
节能国祯: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2-04 15:34
证券代码:300388 证券简称:节能国祯 公告编号:2024-003 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4 年 2 月 1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 月 17 日以电话、邮件以及当面送达的方式向全体 监事发出,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松珊女士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 5 人,实际表决监事 5 人,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体系优 化方案的公告》(2024-005 号)。 表决结果: 同意 3 票; 反对 2 票; 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表决情况说明 1、监事李松珊对本次监事会议案投了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