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劲拓股份(300400) - 信息披露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5月)
2025-05-19 20:47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信 息 披 露 委 员 会 工 作 细 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信息披露内部控制,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信息披 露事务管理制度》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信息披露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 则。 第二条 信息披露委员会是按照公司董事会决议设立的跨部门协调机构,不 同于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不改变公司原有的信息披露体系,不替代董事会秘书 职能。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信息披露委员会总人数不少于5人,从以下人员产生:董事长、审计 委员会召集人、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财务主管、审计部负责人。 第四条 信息披露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公司董事会秘书担任。 第五条 信息披露委员会委员无任期要求,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相应职务, 自动失去委员资格,由该职务新任职人员接任委员职务。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六条 信息披露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如下: (一)搭建信息(含财务及非财务信息)报告、传递补充渠道,保障信息披 露真实、准确、完整; ...
劲拓股份(300400)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5月)
2025-05-19 20:47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 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 平、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 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八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是指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涉及公司的 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 息。《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第八十一条第二款所列重大事件属于内幕信 息。尚未公开是指公司尚未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公司信息披露媒体或网站上正式公开的事项。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 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
劲拓股份(300400) - 公司章程(2025年5月)
2025-05-19 20:47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五月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五章 董事会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八章 通知与公告 第九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章 修改章程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1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三节 独立董事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第五节 董事会秘书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 ...
劲拓股份(300400) - 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参加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承诺函(何鹏)
2025-05-19 20:47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19日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关千参加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 立董事资格证书的承诺函 经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 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本人何鹏被提名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截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之日, 本人尚未取得深圳证 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有鉴千此, 为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本人承诺如下:将积极报名参加 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 并承诺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 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1 特此承诺! r 承诺人:L丿7乙 了 之乡> ...
劲拓股份(300400)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5月)
2025-05-19 20:47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了解和 认同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一)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 解和认同;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投 资 者 关 系 管 理 制 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加强 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本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更好地传播公司投资价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二)形成尊重和保护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三)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 (四)提高公司透明度,促进公司治理水平不断提升; (五)实现公司价值和投资者利益最大化。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
劲拓股份(300400)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5月)
2025-05-19 20:47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委 托 理 财 管 理 制 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委 托理财事项的管理,保障公司资金、财产安全,有效控制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 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依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是指公司在国家政策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规则允许的情况下,在能够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原则,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 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 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公司投资的委托理财产品,不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 投资基金和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理财等。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分公司。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四条 公司用于委托理财的资金为公司自有的闲 ...
劲拓股份(300400)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5月)
2025-05-19 20:47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为加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 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 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 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 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 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二章 股票买卖禁止行为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在下列情形下不得转让: (一)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 (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 (三)公司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者被行政处罚、判处刑罚未满六个月的; (四)本人因涉嫌与公司有关的证券期货违法犯罪 ...
劲拓股份(300400)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5月)
2025-05-19 20:47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选 聘 制 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规范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根据《公司 法》《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 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报 告的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为公司选聘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其他专项审 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四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时,应当由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 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批准前聘请会计师事 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报告。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具备国家行 ...
劲拓股份(300400)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5月)
2025-05-19 20:47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 健全董事(不含独立董事,下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提升 公司治理水平,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 定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 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构成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 使权益条件的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成员占多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 ...
劲拓股份(300400)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5月)
2025-05-19 20:47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信 息 披 露 事 务 管 理 制 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加强 信息披露管理,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公司、股 东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除公司本身外还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及其相 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 (三)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收购人; (四)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第三条 公司及上述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汇集公司应予披露 的信息并报告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