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劲拓股份(30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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劲拓股份(300400)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5月)
2025-05-19 20:47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募 集 资 金 管 理 制 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管理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 性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上市公司为实施股 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通过公司安排实施,公 司应当确保并严格遵守本制度。募投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者公司控制的其他 企业实施的,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者受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于主营业 务,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募集资金不得用于持有 ...
劲拓股份(300400)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
2025-05-19 20:47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股东合法权益,规范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会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 机构和公司股票挂牌交易的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 公告。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 东 会 ...
劲拓股份(300400)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5月)
2025-05-19 20:47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 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 平、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 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八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是指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涉及公司的 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 息。《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第八十一条第二款所列重大事件属于内幕信 息。尚未公开是指公司尚未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公司信息披露媒体或网站上正式公开的事项。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 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
劲拓股份(300400)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5月)
2025-05-19 20:47
战略委员会设立 - 公司为适应战略发展需要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 成员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 设主任一名,由董事长担任[4] 职责与流程 - 职责包括研究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并提建议[6] - 需做好决策前准备,由有关部门提供资料[9] 会议规则 - 召开会议提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11]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1]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2]
劲拓股份(300400)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5月)
2025-05-19 20:47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 健全董事(不含独立董事,下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提升 公司治理水平,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 定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 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构成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 使权益条件的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成员占多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 ...
劲拓股份(300400)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5月)
2025-05-19 20:47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内 部 审 计 制 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为进一步规范内部审计,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公司内部独立、客观的保证与咨询活动, 通过系统化、规范化的方法,对公司财务收支、业务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 理、财务信息实施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建议,以促进公司完善治理、实 现目标。 第三条 内部审计目的是促进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有效地控制成本, 改善经营管理,规避经营风险,增加公司价值。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高级管理人 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 ...
劲拓股份(300400)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5月)
2025-05-19 20:47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进 一步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 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证券法》《会计法》《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 守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公 司有关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审计机构及相关审计人员独立、客观地进行年报审计 工作。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 行或者未正确履行职责、义务而导致年报披露信息出现重大差错,对公司造成重 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罚制度。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 关的其他人员。 第五条 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必究; (二)责任与权利相对等、过错与责任相适应; (三)追究责任 ...
劲拓股份(300400)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5月)
2025-05-19 20:47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7]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7]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0] - 聘任的独立董事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11] 独立董事比例与任期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12] - 独立董事连任不超6年[12] 补选规定 - 特定情形或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13] 委员会要求 - 董事会下设委员会时,独立董事占成员二分之一以上[16] 专门会议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过半数提议可要求召开[20] - 会议召开前3日发通知,全体同意可免除[20] 解除职务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24] 兼任与工作时间 - 最多在三家上市公司兼任[25]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5] 资料保存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17] - 会议资料至少保存10年[29] 信息披露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3] - 投反对或弃权票说明理由,公司披露决议时同时披露异议[28] 履职保障 - 不迟于规定期限发董事会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28] - 不迟于专门委员会会议前三日提供资料信息[29] - 两名以上认为材料有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9] - 董事会秘书提供协助[29] - 相关人员配合,否则可说明或报告[29] - 履职涉应披露信息,公司及时披露,否则可申请或报告[29] 费用与津贴 - 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公司承担[29] - 给予适当津贴,标准董事会预案、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29] 责任保险 - 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30] 制度施行 - 本制度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施行,修订亦同,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解释[32]
劲拓股份(300400) - 公司章程(2025年5月)
2025-05-19 20:47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五月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五章 董事会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八章 通知与公告 第九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章 修改章程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1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三节 独立董事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第五节 董事会秘书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 ...
劲拓股份(300400)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5月)
2025-05-19 20:47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委 托 理 财 管 理 制 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委 托理财事项的管理,保障公司资金、财产安全,有效控制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 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依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是指公司在国家政策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规则允许的情况下,在能够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原则,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 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 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公司投资的委托理财产品,不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 投资基金和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理财等。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分公司。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四条 公司用于委托理财的资金为公司自有的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