昊志机电(30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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昊志机电(300503) - 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2025-10-29 16:56
信息报送制度 - 制度适用公司各部门、分(子)公司等主体[5] - 证券事务部统一管理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6] - 对外报送资料需经多层审批并由证券事务部备案[8] 信息责任与保管 - 经办人等对信息真实性负责,董事会秘书对程序合规性负责[8] - 报送信息需提供保密提示函并要求对方签署承诺函[8] - 资料原件交证券事务部保管10年[11] 信息披露与提供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不得提前报送资料,特殊情况需批准[11] - 向大股东等提供未公开信息需核实报备[14] 制度生效与管理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相关事宜[17][18] 接收方责任 - 接收方控制使用和知情人范围,相关人员负有保密义务[24] - 违规使用致损失公司将追责,公司登记接收方知悉人员[24][25] - 接收方作出控制范围、遵守义务、承担责任等承诺[28][29]
昊志机电(300503) -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2025-10-29 16:56
股东会投票服务 - 股东会除现场投票外应提供网络投票服务,现场会议需在深交所交易日召开[4][11] - 应在股东会通知发布日次一交易日申请开通网络投票服务,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完成投票信息复核[7] 网络投票时间 - 深交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日的深交所交易时间[11] -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4] 投票规则 - 多账户持相同类别股份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确认同一股东看“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18] - 多项议案仅对部分投票计票时视为出席,未发表意见议案视为弃权[18] - 累积投票制提案每持有一股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选举票数,非累积投票提案需明确意见[19] - 对总议案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其他议案表达相同意见,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为准[19][20] 投票结果处理 - 现场股东会投票结束后获取网络表决结果[21] - 信息公司发送投票数据及明细,公司及其律师确认合规性并形成表决结果[21] - 按规定披露法律意见书和股东会表决结果[21] 其他 - 细则“以上”含本数[24] - 与修订后法规冲突时按修订后执行[24] - 网络投票异常时股东会进程另行通知[24]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5]
昊志机电(300503) - 内部控制制度
2025-10-29 16:56
内部控制原则 - 公司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应遵循全面性等五项原则[5] - 公司对外担保内部控制应遵循合法等四项原则[24] -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内部控制应遵循规范等四项原则[31] - 公司重大投资内部控制应遵循合法等四项原则[37] 制度安排与管理 -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应在公司等层面做出安排[7] - 公司应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控制[14] - 公司存在多层级下属企业,应督促逐层建立管理控制制度[15] 关联交易与担保 - 公司关联交易应遵循平等自愿等六项原则[18] -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应采取反担保措施防范风险[26] 募集资金管理 - 公司应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31] - 公司每半年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31] -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跟踪监督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并每季度报告结果[32] 信息披露与保密 - 公司应按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41] - 公司建立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制度[42] 制度检查与报告 - 公司应对内部控制制度落实情况定期和不定期检查[44] - 内部审计部门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内部控制评价报告[44] - 董事会根据内部审计报告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45] 制度生效与修订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与修订[50]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50]
昊志机电(300503) -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10-29 16:56
控股与人员委派 - 母公司对子公司控股比例需达50%以上或派出董事占董事会绝大多数席位[5] - 对设置董事会、监事会的子公司,母公司委派的董事、监事人数应占成员二分之一以上[12] 资产与投资管理 - 子公司购置金额超100万元或处置金额超50万元的固定资产须向母公司请示[18] - 子公司单笔投资金额不超300万元且连续12个月内累计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的对外或技改投资,由董事长审批;超此金额或比例,由董事会批准[25] 经营计划与汇报 - 子公司应于每年度结束前编制本年度工作报告及下一年度经营计划并上报公司[22] - 子公司经营计划需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核批准后实施[22] - 子公司应每季度至少向母公司汇报一次获批投资项目进展情况[32] 会议与人员备案 - 子公司应在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会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将会议决议及资料报公司董事会秘书[31] - 非经公司委派的子公司董监高及中高级管理人员,任命后2个工作日内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39] 考核与薪酬 - 公司每年根据经营计划与子公司签经营目标责任书,从销售收入、净利润、销量数量等方面下达考核目标,年底兑现奖惩[39] - 子公司高层管理人员薪资标准由子公司董事会确定,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执行[39] 关联交易 - 子公司关联交易经子公司股东会审议,会前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按金额标准提请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27] 人员责任 - 公司委派的管理人员应维护公司利益,贯彻执行公司对子公司的决议和决策[40] - 管理人员履职违法违规给公司造成损失应担责赔偿[40] 制度相关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42]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44]
昊志机电(300503) - 发展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29 16:56
新策略 - 董事会设立发展战略委员会完善公司治理[4] - 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董事长任主任委员[6]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经董事会选举产生[6] - 主要职责是研究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并检查实施情况[8][9] - 会议由主任委员按需召开,至少提前三天通知[13]
昊志机电(300503)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
2025-10-29 16:56
报告披露时间 - 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完成年度报告[9] - 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完成中期报告[9] - 季度结束1个月内完成季度报告[9] 报告内容 - 年度、中期、季度报告均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2][13][15] 重大事项披露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情况应披露[18]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应披露[18]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应披露[18] 信息披露义务 - 董事会就重大事件形成决议等时点及时履行披露义务[20] - 控股、参股公司发生重大事件公司应履行披露义务[23] - 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异常应及时了解并披露[23] 信息披露管理 - 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董事会成员承担连带责任[27] - 董事会秘书是直接责任人,负责多项职责[28] 报告编制与披露流程 - 总经理等负责定期报告起草编制,董秘初步审查并报告董事长[31] - 董秘组织起草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公告,相关人员确定文稿并披露[32] - 重大事项信息先通报董秘,按流程草拟、审核、发布公告[33] - 信息披露前需部门负责人核对、董秘合规审查并填写审批表[34] 信息披露权限与载体 - 董事长、总经理等特定人员有权以公司名义披露信息[35] - 信息披露指定刊载报纸有《中国证券报》等,还载于巨潮资讯网[43] 制度制定 - 本制度2025年10月28日由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定[45]
昊志机电(300503)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5-10-29 16:56
关联方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一致行动人是关联法人[9]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是关联自然人[10] 关联人信息管理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等需告知公司关联人情况[10] - 公司应确定并及时更新关联方名单[9]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事项[13] 关联交易原则 - 关联交易价格或收费原则应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标准[15] - 公司关联交易应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等原则[4] 表决回避 - 关联股东在审议与其相关关联交易的股东会上应回避表决[4] - 与关联人有利害关系的董事在董事会表决时应回避[4] 审议规则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无关联董事不足3人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9]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方能形成决议[22][23] 审批权限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低于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低于300万元或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由董事长批准[24]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在30万元(含)至3000万元(不含),或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由董事会批准[24]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在300万元(含)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含)至3000万元(不含),或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由董事会批准[25]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由股东会批准[25] 审批流程 - 报董事会审批的关联交易,需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25] - 需股东会批准的重大关联交易,公司应聘请中介机构对交易标的评估或审计,可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意见[26] 担保规定 - 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无论数额大小,均应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26] - 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27] 披露要求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应及时披露[29]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及时披露[29] -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超出时,公司应按超出金额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33] 其他规定 - 由公司实际控制的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披露[34] - 公司参股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以交易标的乘以参股比例或协议分红比例后的数额适用规定[34] - 公司与关联人达成特定关联交易可免予按关联交易表决和披露[33]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至少应含交易价格、定价原则等主要条款[33] - 制度经股东会批准后生效并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7] - 本制度所称“以上”“以下”含本数,“超出”“高于”“低于”不含本数[36] - 本制度所称“及时”指自起算日起或触及披露时点的两个交易日内[36]
昊志机电(300503)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10-29 16:56
募集资金协议与通知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与保荐人、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8] - 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人[8] 投资计划调整与论证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计划[13] - 项目搁置超1年或超期限投入未达计划50%,公司需重新论证[13] 资金置换与管理 - 原则上应在募资转入专户6个月内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自筹资金[15] - 以自筹资金支付薪酬等可6个月内用募集资金置换[16] -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且为非保本型[16] - 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12个月且限主营[17] 超募资金审议 - 单次计划使用超募资金达5000万元且达总额10%以上,须经股东会审议[21]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 - 取消原项目等4种情形及擅自超额度使用属违规[22] - 拟变更募投项目、转让或置换募投项目,董事会审议后2个交易日报告公告[23][24] - 改变募投项目实施地点,董事会审议后2个交易日公告[23] 节余资金处理 - 单个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低于500万或低于承诺投资额5%,可豁免程序[25] 资金检查与报告 - 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检查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27] - 董事会收到报告后2个交易日向深交所报告公告[27] - 有募集资金运用时,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并披露专项报告[27] - 年度审计应聘请注册会计师出具鉴证报告[27] - 保荐人在鉴证报告披露后10个交易日现场核查并出具报告[28] - 公司收到保荐人报告后2个交易日报告深交所并公告[28] 资产收购披露 - 发行证券购资产或募资收购资产,在权属变更后三期年报披露运行及履行情况[29] 其他 - 经1/2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可聘请注册会计师出具鉴证报告[29] - 保荐人至少每半年度现场核查一次并年度出具专项核查报告披露[29]
昊志机电(300503)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10-29 16:56
报告义务人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为报告义务人[4] - 控股股东及5%以上股份股东特定情形2个工作日内向董秘报告[6] - 报告义务人(一般知情人除外)为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第一责任人[6] 关联交易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0.5%以上为关联交易[11] 信息管理 - 董事会是重大信息管理机构[6] - 董秘为信息内部报告工作负责人[6]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16] 保密与档案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义务人等不得泄漏内幕信息[17] - 证券事务部建重大信息内部报告档案作考核依据[18]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与修订[20]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0] - 制度与法规抵触以法规为准,未尽事宜按法规和公司制度执行[20]
昊志机电(300503)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0-29 16:56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7] - 六种情形发生时,公司应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7] - 独立董事等提议或请求召开,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0][11] - 审计委员会同意股东请求后,应在5日内发召开股东会通知[12]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可自行召集主持股东会[12] 提案相关 - 董事会等有权向公司提提案[13] - 单独或合计持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3] 通知时间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书面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书面通知股东[15] 表决规定 - 一次或累计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超过10%,优先股股东出席股东会并分类表决[22] - 相关事项决议须经出席会议普通股和优先股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22]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时间有规定[21] - 股东买入超规比例有表决权股份,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9]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9] - 股东会审议提案不得修改,变更视为新提案[31] - 股东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32]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34] 其他规定 - 股东发言应会前二天登记,每位发言不超五分钟,发言人数限前十[25] - 上市公司发行优先股需考虑多方面内容[31] - 股东可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或违反章程的股东会决议[35]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6]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相关表决信息[36] - 股东会通过董事选举提案,新任董事决议通过之日就任[36]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36] - 本议事规则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拟订解释,审议通过后生效[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