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奥传感(30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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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奥传感(300507) - 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1月)
2025-11-04 19:4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6年3月17日获批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667万股,4月29日在深交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80,064.6907万元[8] - 公司股份总数为80,064.6907万股,无其他类别股[14][15] 股东信息 - 公司发起人李宏庆等6人认购股份及占比情况[14]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32] 公司治理规则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相关规定[15]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限制[23] - 股东请求撤销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时间要求[29]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特定情形下请求诉讼[30][31]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7]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39]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0] - 多种情形下临时股东会的召开规定[40][44][45]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提案相关规定[48] - 股东会通知、延期或取消的相关规定[48][50]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56] - 股东会普通决议、特别决议通过条件[58] - 连续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超公司资产总额30%需特别决议[60] - 关联交易决议通过条件[63]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含职工董事1名[79] - 不同交易情况的审批规定[80][81][82]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担保的相关规定[82][83] - 董事长选举方式[85] - 董事会会议召开次数、通知时间等规定[119][120][121] - 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条件及关联董事表决规定[123][124]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财报报送时间规定[113]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法定公积金规定[113]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的规定[114] - 股东会审议制定或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表决要求[115] - 董事会制定利润分配方案的要求及股利派发时间[116][117] - 公司现金分红比例规定及重大投资界定[118] 公司合并、分立等情况 - 公司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时通知债权人、公告及债权人权利规定[133][135]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后利润分配限制[136]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38] - 公司解散清算组通知债权人、公告及债权申报规定[140] 章程相关 - 章程的生效、解释、附件等规定[149][150][151][152] - 章程中数字范围的界定[149] - 章程签字页日期为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四日[153]
苏奥传感(300507)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04 19:46
战略委员会设置 - 公司董事会设战略委员会,成员三名含一名独立董事[6] - 战略委员会召集人由董事长担任[7] - 其他委员提名选举产生,任期与董事会一致[7] 小组及会议规定 - 战略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总经理任组长[8] - 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 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9]
苏奥传感(300507)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04 19:46
薪酬适用对象 - 薪酬制度适用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 薪酬制定与管理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研究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4] - 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并经股东会审议通过[7] 薪酬构成与发放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奖励组成[9] - 独立董事津贴按季度发放[8] 薪酬调整与激励 - 薪酬调整依据包括同行业薪资增幅等[11] - 公司可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激励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13]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6]
苏奥传感(300507)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04 19:46
资金占用防范 - 制订制度防范控股股东等占用资金[1] - 不得为控股股东等垫支费用、拆借资金[1] 公司治理规范 - 与控股股东实现“五分开”[2] - 关联交易按规定执行并披露[3] 违规处理措施 - 董事和高管违规造成损失处以1 - 5万元赔偿[5] - 造成严重损失免除职务[5]
苏奥传感(300507)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04 19:46
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 1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建立独立的外部董事(以下简称独立董事) 制度。 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三)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 则; (四)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法律、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与其 所受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独立于所受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独立董事不得在公 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任何职务。 第四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 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独立董事应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 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公 ...
苏奥传感(300507)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2025-11-04 19:46
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董事会的运作,提高董事会 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能力,保证公司董事会依法行使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董事长一名。董事会须包含职工董事1 名。 第四条 公司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 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 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 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五)个人所负 ...
苏奥传感(300507)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04 19:46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条件 - 需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3年以上[3] - 项目负责人执业时间需五年以上[4] 议案提出与审核 - 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可提聘请议案[6] -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可提聘请议案[6] - 审计委员会审核报告需二分之一以上委员同意[8] 审计人员轮换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业务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0] 选聘时间与信息披露 - 更换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1] - 应在年报中披露事务所等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13] - 每年需披露对事务所履职评估和审计委员会监督报告[13] 审计委员会关注事项 - 应对连续两年变更事务所等特定情形保持谨慎关注[15] 文件资料保存 - 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7] 审计费用报价计分 - 以所有有效投标事务所审计费用报价平均值为选聘基准价计算得分[22] 事务所评价计分 -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注册会计师人数达500人计2分等[22] - 上一年度审计同行业上市公司家数达100家计1分等[22]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审计业务收入达2亿元计2分等[22] - 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刑事处罚一次扣2分等[22] - 注册会计师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刑事处罚一次扣1分等[22] 项目相关计分 - 项目质量复核优秀计6 - 8分等[24] - 项目质量检查优秀计6 - 8分等[24] - 质量管理缺陷识别和整改优秀计6 - 8分等[25] - 工作方案优秀计8 - 10分等[25] 人力及资源配备计分 - 项目组成员符合要求计3分等[26][27] 其他方面计分 - 信息安全管理建立制度符合要求计1分等[27] - 风险承担能力水平建立风险控制制度符合要求计1分等[27] 总分设置 - 合计总分100分[27]
苏奥传感(300507)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04 19:46
投资者关系管理 - 遵循合规、平等、主动、诚实守信原则[3][4] - 对象包括投资者、证券分析师、财经媒体等[5] - 工作内容涵盖公司发展战略、法定信息等多方面[5] - 沟通方式有公告、股东会、网站等多种[6] - 活动结束后两个交易日内需编制记录表并在互动平台刊载[8] - 通过互动平台与投资者交流,谨慎答复问题[10] - 关注互动平台信息及媒体报道,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2] - 特定情形下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4] - 召开说明会提前公告,安排在非交易时段[14] - 参与人员包括董事长、财务负责人等[14] - 可在年报披露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举行业绩说明会[15] - 董事长为投关管理第一负责人,董秘为主要责任人[17] - 重大投关促进活动可组织专题培训[18] - 统计分析投资者数量、构成及变动情况[19] - 应披露信息第一时间在指定报纸和网站公布[22] - 董秘在特定对象采访和调研后二个工作日内将记录报送交易所备案[24] - 现场接待特定对象实行预约制度[26] - 接待资料存档期限为十年[27] - 业绩说明会采取网上直播方式并提前公告[29] - 发现特定对象稿件涉未公开重大信息立即报告交易所并公告[29] 突发事件处理 - 突发事件指可能或已对公司经营、财务等产生严重影响的偶发事件[31] - 应急领导小组由董事长任组长、总经理任副组长[31] - 处理原则包括统一领导、分级处置、快速反应、积极预防[31][32] - 应急领导小组职责包括决定启动和中止应急处理等[33] - 应急处理按组织资源配置等程序进行[33] - 新闻临时小组组长由董事长担任,副组长由董事会秘书等担任[34] - 新闻临时小组职责包括启动新闻发布准备工作等[34][35] - 各部门、企业主要负责人为日常预警预防第一负责人[35] - 突发事件处置期间保持联系畅通[35]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原《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废止[37]
苏奥传感(300507)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04 19:46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7]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8] 关联交易决策 - 董事会会议须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非关联董事不足3人时交易提交股东会审议[11]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元以下,或与关联法人交易300万元以下且占最近一期经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下,由董事长决定[14]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元以上,或与关联法人交易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由董事会决定[14] - 与关联人交易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净资产值绝对值5%以上,除披露外还需评估或审计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4][15] 担保规定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均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为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提供担保参照执行[15] 其他规定 - 不得直接或通过子公司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15] - 关联交易涉及“提供财务资助”等按连续十二个月发生额累计计算,达标准适用对应规定[15] - 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与同一交易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规定[16] - 可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实际超出需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义务[16] - 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应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17]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3年需每3年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17] - 持股5%以上股东等应申报关联方变更,董事会秘书更新名单[19] - 审议需独立董事意见的关联交易应提交其专门会议审议[19] - 审议关联交易要了解标的状况、交易对方情况并确定价格[20] - 董事及高管有义务关注公司是否被关联方侵占利益[20] - 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造成损失,董事会应采取保护措施[20]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解释[22]
苏奥传感(300507)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04 19:46
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和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优化董事会组成,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 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经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规 模和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 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 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 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其自动失去委员任职资格,并由董事会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