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实科技(30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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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实科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4-15 18:08
证券代码:300513 证券简称:恒实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9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时间:2024 年 4 月 15 日 14:00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林风二路39号院1号楼11层会议室。 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其中,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15 日上午 9:15 —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4 月 15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主持人:钱苏晋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开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召 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 ...
恒实科技:北京市铭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4-15 18:08
铭达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铭达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海淀区板井路正福寺 19 号 邮政编码:100097 电话:(8610)88869557 传真:(8610)88869737 网址:http://www.mingdalawyer.com 铭达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铭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铭达 2024 字第(501)号 关于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 律 意 见 书 铭达律师事务所 MINGDA LAW FIRM 致: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铭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就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 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 ...
恒实科技:关于公司获得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等级证书的公告
2024-04-02 17:07
证券代码:300513 证券简称:恒实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8 发证日期:2024年3月26日 有效日期:2028年3月25日止 此次获得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等级证书(CS4),表明公司的战略、经 营、人才、技术、管理和创新等综合能力已获国家权威机构认可,充分体现了公 司在信息系统建设与服务领域的综合实力与行业地位,将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提升 数字化产品研发和综合服务能力,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为用户提供更高质量的 产品和服务。 上述证书的取得预计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 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获得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等级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期取得由中国电子 信息行业联合会颁发的《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等级证书》。具体信息如下: 证书编号:CS4-1100-000292 评估等级:优秀级(CS4) 特此公告。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 日 ...
恒实科技: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4-03-29 19:09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 息披露行为,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恒 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对公司股票及其他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交 易价格或者投资者决策可能产生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 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公司或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内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 众公布,并按规定报送证券监管部门。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以下人员和机构: (一)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五 ...
恒实科技: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2024-03-29 19:06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以下合称"公司关联方")的资金往来, 避免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 建立防范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与公司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纳入公司合并 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关联方,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股票上市规则》 所界定的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二)有偿或者无偿地拆借公司 ...
恒实科技: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4-03-29 19:06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 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确保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因 工作关系了解公司未公开披露信息的人员,在该等信息尚未公开披露之前,负有 保密义务。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对报告义务 人进行有关公司治理及信息披露等方面的沟通和培训,以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各部门负责人;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三)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四)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负责人; (五)公司派驻控股子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
恒实科技: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3-29 19:06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以上提名,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一条 为适应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 略发展需要,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率和 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并 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五条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会议。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 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委员会的构成 第三条 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 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 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1 (五) ...
恒实科技: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4-03-29 19:06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向全体股东负责,对公司财务以及公 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 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其本人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不得兼任 公司监事。 第六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二)检查公司财务;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 议; 第三条 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监事的知情权, ...
恒实科技: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2024-03-29 19:06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关 联交易,保证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维护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 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 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第二章 关联交易和关联人 第三条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 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包括: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 除外); 1 (一)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三)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四)关联股东及董事回避原则; (五)不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原则。 ...
恒实科技: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3-29 19:06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的职责,规范工作程序,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 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主要负责公司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的监督和核查以及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等工作。 第二章 委员会的构成 第三条 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 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 士。 第四条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三分 之一以上提名,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会计专业人士的独立董事 担任,由委员会全体委员过半数选举产生,负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 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