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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智科技: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2024-04-19 23:44
证券代码:300566 证券简称:激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5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相关规定,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 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 2023 年度 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具体内容 (一)拟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 ...
激智科技(300566) - 2023 Q4 - 年度财报
2024-04-19 21:11
应收账款管理 - 2023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64,506.79万元,占期末流动资产的26.41%[4] - 2022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60,024.80万元,占期末流动资产的26.70%[4] - 公司持续积极拓展大客户,加强信用审核及应收账款管理[4] 股东分红 - 公司计划以261,289,02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5] - 2023年公司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3,105,231.15元[134] -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现金分红总额为39,193,353.45元,占利润分配总额的100%[136] 成本控制 - 公司通过持续的工艺改良和精益生产有效降低了生产成本[3] - 公司加强成本控制,在保证产品品质的前提下压缩生产成本[2] - 光学薄膜直接材料成本同比下降22.65%,主要由于产品直通良率提升及主要原材料价格下降[41] - 太阳能背板直接材料成本同比增加15.12%,主要由于销售量增加[41] - 太阳能背板运费同比减少31.52%,主要由于外销海运费结算方式变化[41] 研发与技术创新 - 公司重视新产品的研发和现有产品的技术升级,致力于持续领跑显示材料领域[4] - 公司通过持续的研发投入不断推出新产品,保证了整体毛利率水平的稳定[3] - 公司2023年研发投入金额为157,192,629.32元,占营业收入比例为6.82%,较2022年的7.67%有所下降[74] - 公司2023年研发人员数量为294人,较2022年增加13.08%,但研发人员占比从27.00%下降至26.09%[74] - 公司正在研发柔性显示折叠屏用光学透明粘合剂(OCA)胶膜,预计三年内实现技术突破并规模化生产[45] - 公司开发出应用于电视/显示器背光模组中的DOP复合膜,已完成项目[45] - 公司正在研发柔性显示用聚酰亚胺浆料及其薄膜产品,旨在打破国外垄断[45] 营业收入与利润 - 2023年公司营业收入为23.03亿元,同比增长16.24%[1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4亿元,同比增长154.25%[1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7895.67万元,同比增长871.86%[12] - 2023年第四季度营业收入为6.60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591.68万元[12] - 公司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230,327.30万元,同比增长16.2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4,438.46万元,同比增长154.25%[33] 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69亿元,同比增长372.34%[12] - 2023年第四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59亿元[12] - 公司202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68,803,001.43元,同比增长372.34%,主要由于报告期货款回收增加[75] - 公司2023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87,911,000.83元,同比增加24.39%,主要由于减少固定资产投资及购买理财产品[75] - 公司2023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6,217,650.44元,同比增长278.48%,主要由于银行借款增加[75] 资产与负债 - 2023年末公司资产总额为39.56亿元,同比增长10.70%[12] - 2023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8.36亿元,同比增长9.14%[12] - 公司2023年货币资金为913,296,445.33元,占总资产比例为23.09%,较2022年下降0.46%[79] - 公司2023年应收账款为645,067,914.83元,占总资产比例为16.31%,较2022年下降0.49%[79] - 公司2023年存货为436,185,568.46元,占总资产比例为11.03%,较2022年下降1.94%,主要由于加强存货管控[80] - 公司2023年长期股权投资为80,121,885.75元,占总资产比例为2.03%,较2022年增加0.08%[81] - 公司2023年长期借款为226,000,000.00元,占总资产比例为5.71%,较2022年增加4.91%[84] 产品与市场 - 公司所处显示用光学薄膜行业的下游终端产品主要为电视、电脑、手机等消费类电子产品[2] - 公司主要业务分为光学薄膜板块、光伏薄膜板块和汽车薄膜板块[21] - 2023年光伏背板产品销售额为8.67亿元,光伏胶膜产品销售额为1.82亿元[20] - 公司光学膜产品包括扩散膜、增亮膜、量子点薄膜等,广泛应用于平板显示行业[22] - 公司光伏背板产品在2023年取得8.67亿元的销售额,市场份额在领先组件企业中快速提升[25] - 公司光伏胶膜产品在2023年取得1.82亿元的销售额,EVA、EPE和N型产品用胶膜均已批量量产[27] - 公司透明背板2023年全年出货量超过5GW,黑色高反背板全年出货量超过1.2GW[27] - 公司间隙反光膜产品可提升光伏组件发电效率1.5%-2%,已在龙头组件企业批量交货[26] - 公司光学膜产品受益于显示上游材料国产替代机遇,行业集中度提升[28] - 公司光学膜产品在量子点、Mini-LED等新型显示技术渗透率提升的背景下,需求持续提高[28] - 公司光学膜产品性能持续革新优化,进一步提升了市场占有率并巩固全球高端显示用薄膜的领先地位[28] - 公司光学膜产品认证周期长,国内知名终端客户认证通常需要3-6个月,外资终端客户认证通常需要6-12个月[30] 子公司业绩 - 公司主要子公司象山激智2023年营业收入为203,262,360.26元,净利润为18,843,628.12元[99] - 公司主要子公司江北激智2023年营业收入为701,134,798.61元,净利润为53,203,842.74元[99] - 公司主要子公司安徽激智2023年营业收入为194,788,718.68元,净利润为56,597,199.57元[99] - 公司主要子公司浙江紫光2023年营业收入为81,002,837.15元,净利润为15,041,314.20元[99] - 公司主要子公司宁波激阳2023年营业收入为879,145,182.16元,净利润为53,209,114.27元[99] 未来规划 - 公司未来将继续重点强化核心技术优势,优化成本结构,巩固光学膜产品领军地位,并积极发力复合膜、量子点膜等高附加值光学膜[99] - 公司2024年计划持续研发投入,重点针对COP/CPP、LOP、Mini-LED等新型显示材料、光伏背板、封装胶膜等新产品进行深入探索[100] - 公司2024年将继续以提升光学膜的市场占有率为抓手,构建多层次新产品市场,提供全方位客户服务,巩固和扩大市场份额[100] 公司治理 -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治理水平[104] - 公司股东大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充分行使权利[105] - 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105] - 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两名,监事会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105] -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评体系和薪酬制度,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绩效与其收入直接挂钩[105] - 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公平、完整地披露信息,确保股东平等获取信息[106] 环境保护 - 公司及其子公司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155] - 公司已按照环保要求办理环评及验收等相关手续[156] - 公司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已完成[156] - 宁波江北激智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00万平方米新型显示用光学膜生产线项目一期于2024年3月完成自行验收[158] - 象山激智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平方米光学膜生产线新建项目已完成竣工环保验收[158] - 象山激智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6500万平方米光学膜生产线技改项目已完成竣工环保验收[159] -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废气排放中VOCs排放总量为65.234吨/年,未超标[160] - 宁波江北激智新材料有限公司废气排放中VOCs排放总量为29.657吨/年,未超标[160] - 象山激智新材料有限公司废气排放中VOCs排放总量为27.436吨/年,未超标[162] -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废气处理设施包括沸石转轮+RTO、生物净化塔和活性炭吸附设备[162] - 宁波江北激智新材料有限公司废气处理设施包括南区沸石转轮+RTO、北区沸石转轮+RTO、单独RTO和活性炭吸附设备[162] - 象山激智新材料有限公司废气处理设施包括RTO、转轮+RTO和活性炭吸附设备[163] -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激智新材料有限公司和象山激智新材料有限公司均已申领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分别至2028年、2027年和2025年[163] - 2023年全年激智科技、江北激智、象山激智在环境治理和保护方面投入共约131万元,其中缴纳氮氧化物环境保护税0.54万元、环境检测费用6.5万元,排污权交易费用4.24万元,固废处置费用67.96万元,环保设备投入20万元,环保设备维护费用30万元[170] - 宁波激智RTO热回收用于烘箱加热,年节约蒸汽换成碳排放约1385吨/年[171] - 宁波激智冷却塔更换节能水泵,年节约电换成碳排放约80吨[171] - 宁波激智空压机节能改造,年节约11.9万kwh电量,换成碳排放约93.4吨[172] - 江北激智光伏发电站扩建,新增850KW光伏装机容量,总装机容量达到1.65MW,年发电量将达到170万度/年,约减少碳排放986吨/年[173] - 象山激智RTO余热回收用于烘箱加热,年节约电量62万kwh,约减少碳排放486.7吨/年[173] 社会责任与公益 - 公司在中科院材料所设立25万元激智创新奖学金,在西北工业大学设立100万元的激智科技奖学金及实践奖,在浙江万里学院设立100万元激智奖学金用于创新创业竞赛,在西安交大设立200万元激智奖学金[176] - 公司定向捐赠凉山“荞麦花开”公益支教团队,连续三年捐赠金额已超15万元[176] - 公司向第一医院、李惠利东部医院的医生们慰问捐赠近6万元,定向帮扶一心公益组织捐赠3万元,参与宁波红十字会关爱器官捐献家庭项目定向捐赠10万元[177] - 公司及员工积极参与志愿者工作,累计捐赠爱心物资金额超20万元[177] 承诺与保证 - 公司承诺若因信息披露问题导致不符合发行条件,将依法回购股份,回购价格不低于公告前30个交易日股票每日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平均值[179] - 公司承诺避免与关联方进行不公平交易,确保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180] - 公司承诺不从事与公司及其子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并避免投资与公司业务相竞争的企业[183] - 公司承诺若发现任何可能构成竞争的商业机会,将优先让与公司及其子公司[183] - 公司承诺以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的分红作为履行承诺的担保,若未履行承诺,则所持股份不得转让[184]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个人输送利益,不损害公司利益[185]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约束职务消费行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职责无关的投资或消费活动[185]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185]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185]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积极履行承诺,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186]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不干预公司经营管理,并承诺履行填补回报措施,若违反将承担补偿责任[187] - 公司全体董事承诺在股份回购事项中维护公司利益及股东和债权人合法权益,确保回购不会损害公司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188] 其他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190] -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191] -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了变更[192] - 公司聘任的境内会计师事务所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连续年限为11年,报酬为120万元[193] -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194] -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195]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196] - 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报告期内无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无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或重大违法行为[197]
激智科技(300566) - 2024 Q1 - 季度财报
2024-04-19 21:11
整体财务关键指标变化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538,136,844.16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9.71%[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9,182,544.72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4.47%[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6,707,996.23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17.08%[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128,739.93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5.33%[5] - 本报告期末总资产3,773,483,996.62元,较上年度末减少4.61%[5] - 本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876,502,293.80元,较上年度末增长2.22%[5] - 营业收入本期数538,136,844.16元,较上期增长29.71%,主要系光学产品销售额增加所致[10] - 财务费用本期数455,602.21元,较上期减少92.81%,主要系汇兑收益增加所致[10]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营业总收入为5.3813684416亿元,较上期的4.1487279469亿元增长29.71%[20] - 营业总成本为4.8765632055亿元,较上期的3.9342556598亿元增长23.95%[20] - 净利润为4862.043812万元,较上期的2818.322238万元增长72.52%[21] - 流动资产合计为22.7717438492亿元,较上期的24.4236201984亿元下降6.76%[17] - 非流动资产合计为14.9630961170亿元,较上期的15.1358938595亿元下降1.14%[17] - 流动负债合计为15.7380571279亿元,较上期的17.8908373970亿元下降11.91%[18] - 非流动负债合计为2.9816763095亿元,较上期的3.0546979633亿元下降2.39%[18] - 所有者权益合计为19.0151065288亿元,较上期的18.6139786976亿元增长2.15%[18] - 综合收益总额本期为48,620,438.12元,上期为28,183,222.38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本期为49,182,544.72元,上期为28,190,178.61元;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本期为 - 562,106.60元,上期为 - 6,956.23元[22] - 基本每股收益本期为0.1900元,上期为0.1100元;稀释每股收益本期为0.1900元,上期为0.1100元[22]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本期为494,245,825.58元,上期为456,460,648.89元[24] - 收到的税费返还本期为16,003,837.58元,上期为3,380,802.50元[2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为 - 6,128,739.93元,上期为 - 17,677,703.86元[2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为 - 138,320,313.68元,上期为 - 147,149,588.30元[2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为 - 131,927,677.76元,上期为62,102,708.97元[25] -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本期为2,892,778.83元,上期为 - 1,376,625.58元[25]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本期为 - 273,483,952.54元,上期为 - 104,101,208.77元[25]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本期为374,194,705.95元,上期为458,223,379.15元[25] 特定资产项目关键指标变化 -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613,264,830.01元,较年初减少32.85%,主要系购买银行理财及归还银行借款所致[9] - 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余额100,000,000.00元,较年初增长13233.33%,主要系购买银行理财所致[9] - 2024年3月31日货币资金期末余额613,264,830.01元,期初余额913,296,445.33元[16] - 2024年3月31日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余额100,000,000.00元,期初余额750,000.00元[16] - 2024年3月31日应收票据期末余额279,143,371.31元,期初余额283,422,483.29元[16] - 2024年3月31日应收账款期末余额654,437,894.00元,期初余额645,067,914.83元[16] - 2024年3月31日预付款项期末余额28,514,785.50元,期初余额13,569,161.81元[16] - 存货为4.4022857646亿元,较上期的4.3618556846亿元增长0.92%[17] - 长期股权投资为7507.605789万元,较上期的8012.188575万元下降6.30%[17] 股东相关信息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23,196,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为0[13] - 前10名股东中,张彦持股比例17.75%,持股数量46,827,256.0股;俞根伟持股比例5.79%,持股数量15,272,442.0股[13] - 张彦直接持有宁波激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股份50.41%,间接控制6.26%,为实际控制人[13]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为2,452,527股[14] 公司战略布局 - 2023年11月公司拟2000万美元在新加坡设全资子公司,在马来西亚设孙公司,2024年1月完成注册[14]
激智科技:关于举办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4-04-19 21:11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3 年度业绩说明会提 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5 月 6 日(星期一)17:00 前访问 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 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 2023 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 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证券代码:300566 证券简称:激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1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 2023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 2024 年 5 月 8 日(星 期三)15:00—17:00 在全景网举办 2023 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 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 (http://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张彦先生、董事会秘书姜琳女士、财 务总监吕晓阳 ...
激智科技: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2024-04-19 21:11
一、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 执行,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 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公司发展 的需要,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对公司各项业务活 动的健康运行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提供保证,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 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通过短信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3 名,实际 出席独立董事 3 名。会议的召开、召集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相关规定和《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 ...
激智科技: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陈伟莉)
2024-04-19 21:11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陈伟莉) 作为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 2023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公司相 关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独立性和专业性 的作用,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及专业背景 本人陈伟莉,1963 年出生,香港籍,拥有香港居留权。新加坡南洋理工大 学工商管理专业毕业,硕士学历。曾任中国公安大学出版社主编、记者。现任公 司独立董事、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 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 司 ...
激智科技: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跟踪报告
2024-04-19 21:11
| | 问题:2024 年 1 月公司存在未 | | --- | --- | | | 履行相关程序即使用部分闲置 | | | 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 | | | 情形,在执行程序上存在一定 | | | 瑕疵,但上述业务系安全性 | | | 高、流动好的保本型理财管理 | | | 方式,且未对募集资金造成损 | | | 失,未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和募 | |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不存 | | | 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 | | | 用用途的情形。 | | | 整改情况:2024 年 1 月 26 日公 | | | 司召开董事会、监事会,对前 | | | 述情形进行事后追认并同意公 | | | 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全资 | | | 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 | | | 保本理财产品,自公司董事会 | | | 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有效。 | |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 | |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 9 次 | |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 不适用 | |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 |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 无 ...
激智科技: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4-04-19 21:11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二○二三年度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01 月 0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 | | 目录 | 页次 | | --- | --- | --- | | 一、 | 审计报告 | 1-5 | | 二、 | 财务报表 | | | | 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1-4 | | | 合并利润表和母公司利润表 | 5-6 | | | 合并现金流量表和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 7-8 | | |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9-12 | | | 财务报表附注 | 1-112 | 审 计 报 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 ZF10350 号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激智科技)财 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 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激智科 ...
激智科技: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19 21:11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度,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 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公司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忠实 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公司运作。现将 2023 年度董事会 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公司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坚定执行董事会年初制定的经营计划,坚持以"致力于 成为全球最大、最赢利和最受尊敬的功能性薄膜公司"为目标,持续强化研发, 充分整合资源、技术、市场等多方优势,在保持显示领域领军地位的同时,积极 发力新兴产品领域,优化产品结构,进一步拓展公司业务范围、完善业务布局, 为公司股东争取更大回报。 本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30,327.30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6.24%, 高端光学膜等产品良率显著提升、小尺寸产品量产出货增长带动公司光学膜毛利 率提升,2023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4,438.46 万元,较上年同期 增长 154.25%。报告期内,各产品销售数据如下表: | 产 ...
激智科技: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19 21:11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的专项报告 关于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的专项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 ZF10352 号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为了更好地理解贵公司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 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专项报告 第 1 页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为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 作任何其他目的。 (特殊普通合伙)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郭宪明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觉敏 我们审计了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 司")2023 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 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 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出具了报告号为信会师报字(2024)第 10350 号的无 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贵公司管理层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