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普康视(300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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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普康视:关于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接触镜和配套产品产业化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实施地点及延期的公告
2024-06-19 16:37
证券代码:300595 证券简称:欧普康视 公告编号:2024-061 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接触镜和配套产品产业化项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9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之"接触镜和配套产品产业化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增加实施 地点及延期的议案》,根据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进度并经过谨 慎研究,同意"接触镜和配套产品产业化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增加实施地 点,并将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 2024 年 7 月 6 日延期至 2025 年 7 月 6 日。本 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欧 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1]3405 号)同意注册。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42,5 ...
欧普康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接触镜和配套产品产业化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增加实施地点及延期的核查意见
2024-06-19 16:37
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接触镜和配套产品产业化项目" 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增加实施地点及延期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接触镜和配套产品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 截至 2024 年 5 月 31 日,募投项目之"接触镜和配套产品产业化项目"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注:截止 2024 年 5 月 31 日募集资金累计支付金额未经审计。 三、"接触镜和配套产品产业化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增加实施地点 及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接触镜和配套产品产业化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具体情况 1、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情况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欧普 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普康视"或"公司")2021 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
欧普康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6-19 16:32
股票简称:欧普康视 证券代码:300595 公告编号:2024-060 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于 2024 年 6 月 14 日以电子通讯及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三)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 3 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 3 人。 (四)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永建先生主持。 (五)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投票表决,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接 触镜和配套产品产业化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增加实施地点及延期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对该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增加实施地点及 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 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 ...
欧普康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4-05-09 17:21
证券代码:300595 证券简称:欧普康视 公告编号:2024-058 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已获 2024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 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 司现有总股本 897,145,26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23 元(含税),合计派发红利 200,063,394.99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 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以未来实施利润 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 行调整。 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 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 ...
欧普康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2024-05-06 17:49
股票简称:欧普康视 证券代码:300595 公告编号:2024-057 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南京欧陶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 5% 以上的股东南京欧陶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欧陶")通知,获悉其 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补充质押,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注:本公告中所涉数据的尾数差异或不符系四舍五入所致。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 是否为控 股股东或 第一大股 东及其一 致行动人 本次质押数 量(股) 占其 所持 股份 比例 (%) 占公 司总 股本 比例 (%) 是否 为限 售股 是否 为补 充质 押 质押 起始日 质押 到期日 质权人 质押 用途 南京 欧陶 否 380,000 0.31 0.04 否 是 2024/4/29 办理解除 质押登记 手续之日 招商证券 股份有限 公司 补充 质押 合 ...
欧普康视2024Q1业绩点评:多品类共同发力,业绩稳健增长
国泰君安· 2024-05-03 11:32
业绩总结 - 公司2024Q1实现收入4.65亿元,归母净利润1.93亿元,扣非归母净利润1.67亿元,业绩符合预期[1] - 欧普康视2026年预计营业总收入为2,672百万人民币,净利润为1,023百万人民币[2] 用户数据 - 公司硬镜及护理产品增速持平,器械及框架镜保持高增速,2024年有望保持稳健增长[1] - 公司主营产品为硬性角膜接触镜类镜片及镜片护理产品,角膜塑形镜为核心产品[2] 未来展望 - 公司维持2024-2026年EPS预测为0.86/0.99/1.14元,维持目标价20.64元,对应2024年PE24X,维持谨慎增持评级[1] - 公司的资产负债率逐年下降,2026年预计为12.4%[2] 新产品和新技术研发 - 公司硬镜及护理产品增速持平,器械及框架镜保持高增速,2024年有望保持稳健增长[1] - 公司主营产品为硬性角膜接触镜类镜片及镜片护理产品,角膜塑形镜为核心产品[2] 市场扩张和并购 - 欧普康视的市值为16,893百万元,股票价格区间为16.59-34.35[2] - 投资者应注意本公司及其关联机构可能持有欧普康视发行的证券并进行交易,不应将本报告作为唯一投资参考[7]
欧普康视20240428
2024-04-29 20:39
财务数据 - 公司2024年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4.65亿元,同比增长15.71%[2] - 公司2024年一季度实现规模净利润1.93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1.39%[2] - 公司2024年一季度实现规模扣费净利润1.67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1.59%[2] - 公司2024年一季度每股收益为0.61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1.39%[2] - 公司2024年一季度资产总额为57.30亿元,较年初增长3.83%[3] - 公司2024年一季度规模净资产为45.35亿元,较年初增长4.22%[3] - 公司2024年一季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入率为4.34,较上年同期增长0.33%[3] - 公司2024年一季度实现基因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9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2%[3] 业绩总结 - 公立医院的销售下滑,主要原因是高端消费疲软[9] - 公立医院接待能力饱和,营销和服务相对较弱[10] - 今年一季度销售收入持平,总部销量增长[11] - 互利产品销售回升,线上销售占比15%,资产互利品占比超过60%[14] - 今年护理产品销售呈现明显回升趋势,制定了多品种新规格推广计划[15] - 骨膜镜产品已提前注册,预计年内获批,公司将推广新产品[16] - 古墨镜作为新主要实观产品进行推广,准备验配培训资料,扩大验配服务点[17] - 隐形眼镜在光学质量、眼表健康保护和佩戴舒适性方面表现最佳[18] 市场扩张和并购 - 疫情期间并购时间推迟,部分企业考虑卖掉或继续经营[19] - 公司准备重新分类产品,包括硬件、护理品、其他使馆产品和非使馆产品[22] - 公司准备更清晰地分类产品,包括功能性框架镜等[24] 新产品和新技术研发 - 公司产品拓展至全年龄段,推出多焦软镜、碱泥胶换亮眼镜等产品,计划推出古墨镜等新产品[30] - 公司拓展中老年产品市场,推出针对中老年的多焦镜片,营销方式将以家庭为服务对象[31]
控股终端表现良好,整体实现平稳增长
国金证券· 2024-04-28 10:30
报告公司投资评级 - 公司维持"增持"评级 [1] 报告的核心观点 经营分析 - 硬镜和护理产品基本持平,控股终端增长良好 [2] - 销售费用加大,产品结构变化降低毛利率 [2] 盈利预测、估值与评级 - 预计2024-2026年公司归母净利润分别为7.49/8.67/9.99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2%/16%/15% [1] - 现价对应PE分别为22/19/16倍 [1] 其他内容总结 市场中相关报告评级比率分析 - 市场中相关报告评级平均为"增持" [4] 历史推荐和目标定价 - 历史评级为"增持",目标价未提供 [5]
业绩点评:行业承压下增速企稳,静待增量业务推进
信达证券· 2024-04-27 17:30
业绩总结 - 公司24Q1实现营收4.65亿元,同比增长15.71%[1] - 公司24Q1归母净利润1.93亿元,同比增长11.39%[1] - 公司毛利率为76%,主要来自产品结构变化,低毛利医疗服务&普通框架镜占比提升[5] - 公司预计2024-2026年归母净利润分别为7.37/8.19/9.15亿元,维持“买入”评级[7] - 公司营业总收入预计2026年将达到2.678亿元,同比增长17.1%[8] - 公司归属母公司净利润预计2026年将达到9.15亿元,同比增长11.8%[8] - 公司毛利率预计2026年将为71.2%[8] - 公司ROE预计2026年将为15.1%[8] - 公司预计2026年每股收益将达到1.02元[8] - 公司P/E预计2026年将为17.71倍[8] - 2026年预计公司的营业总收入将达到2,678亿元,同比增长17.1%[9] - 2026年公司的净利润预计将达到1,052亿元,同比增长12.7%[9] - 公司的ROE分别为14.7%、15.3%、15.2%、15.0%和15.1%[9] - 2026年公司的每股收益预计为1.02元[9] - 公司的P/E分别为25.97、24.31、21.98、19.79和17.71[9] - 公司的P/B分别为3.83、3.72、3.33、2.98和2.67[9] - 公司的EV/EBITDA分别为38.47、22.25、14.27、12.68和11.13[9] 团队信息 - 刘嘉仁是公司的首席分析师,具有丰富的金融分析经验[10] - 王越、周子莘、涂佳妮、宿一赫、蔡昕妤、李汶静、林凌和张洪滨分别担任公司的高级分析师或分析师[11][12][13][14][15][16][17][18] - 公司的研究团队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专业的新消费行业研究服务[11][12][13][14][15][16][17] 免责声明 - 本报告中的信息和意见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应根据自身情况谨慎决策[22] - 信达证券可能持有报告中涉及公司的证券并提供投资银行服务[23] - 未经信达证券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复制、转发本报告[24] - 投资建议包括买入、增持、持有、卖出等级别,根据股价相对基准的表现来评级[26] - 证券市场存在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市场风险并谨慎行事[27] - 投资者应独立评估本报告中的信息和意见,并考虑自身投资目的和财务状况[28]
欧普康视:关于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2024-04-26 16:55
安徽协利律师事务所 关于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 除限售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 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法律意见书 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665号汇峰大厦26层 电话:0551-62670292 传真:0551-62635553 邮编:230031 欧普康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法律意见书 关于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 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法律意见书 协利见书(2024)第 0121 号 致: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协利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欧普康视公司"、"贵司"、"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