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银河(30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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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银河: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2024-06-13 16:36
股东持股 - 股东张启发持股21,669,837股,比例21.05%[2] - 佛山市宝月山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624,783股,比例1.58%[3] - 全体股东合计持股23,294,620股,比例22.63%[3] 股份质押 - 张启发本次解除质押150万股,占其所持6.92%,总股本1.46%[2] - 张启发累计质押700万股,占其所持32.30%,总股本6.80%[2] - 全体股东累计质押700万股,占所持30.05%,总股本6.80%[3] 股份限售冻结 - 张启发已质押股份限售冻结300万股,占已质押42.86%[2] - 张启发未质押股份限售冻结13,252,378股,占未质押90.34%[2] - 全体股东已质押股份限售冻结300万股,占已质押42.86%[3] - 全体股东未质押股份限售冻结14,877,161股,占未质押91.30%[3]
金银河: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2024-06-12 20:25
股东持股 - 张启发持股21669837股,比例21.05%[4] - 佛山市宝月山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624783股,比例1.58%[4] - 合计持股23294620股,比例22.63%[4] 股份质押 - 张启发本次质押170万股,占其所持7.85%,占总股本1.65%[1] - 张启发质押后共850万股,占其所持39.23%,占总股本8.26%[4] - 合计质押股份占所持比例36.49%,占总股本8.26%[4]
金银河: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银河2023年度跟踪报告
2024-06-06 18:17
保荐人工作情况 - 保荐人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为1次[3] - 保荐人现场检查次数为1次[4] - 保荐人发表专项意见次数为4次[4] - 保荐人对上市公司培训1次,日期为2024年1月30日[4] - 保荐人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次数为无[3] - 保荐人列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次数均为无[4] - 保荐人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次数为无[4] 募集资金与承诺履行 - 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3] - 现场检查报告按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报送[4] - 发表专项意见中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为无[4] - 多家公司及股东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股份限售等承诺均已履行[10] 监管处罚情况 - 2023年3月28日,四川监管局对公司保荐的创意信息出具警示函[11] - 2023年4月4日,西藏监管局对公司出具警示函[12] - 2023年4月11日,深交所对公司出具监管函[12] - 2023年9月22日,中国证监会对公司采取监管谈话措施[13] - 2023年10月7日,广东监管局对雄塑科技出具警示函[13] - 2023年11月16日,深圳监管局对公司保荐的智动力采取责令改正措施[14] - 2023年12月12日,江西监管局对公司保荐的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王宏源出具警示函[15] - 2023年12月14日,河南监管局对公司保荐的力量钻石及相关人员出具警示函[15] - 2023年12月22日,深圳监管局对公司保荐的得润电子出具责令改正措施决定[16] - 2023年2月14日,深交所对公司保荐的义翘神州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16] - 2023年4月11日,深交所对公司保荐代表人韩昆仑、段晔给予通报批评处分[17] - 2023年9月22日,中国证监会对公司焦延延采取监管谈话措施[17]
金银河: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银河2023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2024-06-06 18:15
检查相关 -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为2023年1月1日 - 2023年12月31日,检查时间为2024年5月9日[1] - 检查公司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的大额资金往来明细[8] 保荐与治理 - 中信证券于2022年12月20日承接原保荐人民生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1] - 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完备、合规,三会规则有效执行[1] 审计制度 - 公司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内部审计部门,人员构成合规[2]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审议内部审计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情况[2]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报告工作情况并审计募集资金[2] 信息披露 - 公司已披露公告与实际情况一致,无应披露未披露重大事项[4] 资金管理 - 公司建立防控股股东占用资金制度,无占用情形[6] - 募集资金到位一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执行有效[7] 业绩与经营 - 公司业绩无大幅波动,与同行比无明显异常[8] - 公司及股东完全履行相关承诺[8] - 公司完全执行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8] - 大额资金往来有真实背景及合理原因[8] - 重大投资或合同履行无重大变化[8] - 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无重大变化或风险[9] 问题整改 - 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人发现的问题已整改[9]
金银河: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银河2023年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结果及提请公司注意事项
2024-06-06 18:15
基于 2023 年度现场检查,本保荐人提请贵公司关注以下事项: 1、建议公司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 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强化风险防范意识,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 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保荐人")作为对贵公司进行持续督 导的保荐人,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 务》的有关要求,对贵公司认真履行了持续督导职责。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持续督导工作 现场检查结果及提请公司注意事项 附件:《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2、合理安排募集资金使用,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及实施,严格履行相 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3、进一步强化健全公司治理,加强内部控制,不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工作、内幕信息管理工作和信息披 ...
金银河: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银河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2024-06-06 18:15
募资情况 - 公司向张启发发行715万股,每股14.99元,募资1.071785亿元[3] - 扣除费用后,实际募资净额1.0199533963亿元[3] - 2021年11月19日募资全部到账[3] 督导工作 - 民生证券原定督导至2023年12月31日[5] - 2023年1月30日中信证券承接未完成督导工作[6] 资金使用 - 2023年12月31日,2021年募资全部用完,专户销户[13]
金银河: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4-06-05 17:22
利润分配 -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获股东大会通过,每10股派2.73元(含税),预计分红28,107,637.19元(含税),占净利润29.99%,每10股转增3股[1] 股权信息 - 权益登记日为2024年6月1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6月14日[5] - 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6月13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6] 股本变动 - 转增后总股本增至133,845,891股,变动前后限售股和无限售股占比不变[1][9] 收益情况 - 按新股本摊薄计算,2023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7002元[12] 后续调整 - 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将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及价格[13]
金银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5-17 18:47
会议信息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4年5月17日14:30现场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当日9:15 - 15:00[3] 投票股东情况 - 参加投票股东及代理人共2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4,757,1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3.4711%[5] - 现场投票股东及代理人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8,829,9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8.0016%[5] - 网络投票股东12人,代表股份15,927,22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15.4696%[5] - 参加投票中小股东及代理人1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1,285,3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9611%[5] 议案表决情况 - 《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44,733,3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99.9468%[7] - 《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44,733,3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99.9468%[9] - 《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44,392,7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99.1858%[11]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同意44,392,7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99.1858%[13] -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融资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44,694,8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99.8608%[14] - 《关于公司监事薪酬待遇的议案》同意44,392,791股,占比99.1858%;中小投资者同意10,920,937股,占比96.7710%[18]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同意44,733,391股,占比99.9468%;中小投资者同意11,261,537股,占比99.7891%[18][19]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议事制度〉的议案》同意44,354,291股,占比99.0998%;中小投资者同意10,882,437股,占比96.4299%[20][21]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44,694,891股,占比99.8608%;中小投资者同意11,223,037股,占比99.4480%[23] - 《关于公司监事薪酬待遇的议案》反对23,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32%;中小投资者反对占比0.2109%[18]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反对23,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32%;中小投资者反对占比0.2109%[18][19]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议事制度〉的议案》反对6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92%;中小投资者反对占比0.5520%[20][21]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反对6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92%;中小投资者反对占比0.5520%[23] - 《关于公司监事薪酬待遇的议案》弃权340,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610%;中小投资者弃权占比3.0181%[18]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议事制度〉的议案》弃权340,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610%;中小投资者弃权占比3.0181%[20][21]
金银河: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金银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2024-05-17 18:44
股东大会信息 - 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3] - 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4月23日决议召集本次会议[5] - 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4月25日发布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公告[7] 股东出席情况 - 出席现场和网络投票股东及代理人共20人,代表44,757,191股,占43.4711%[10] -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代理人共8人,代表28,829,967股,占28.0016%[11] - 参与网络投票股东共12人,代表15,927,224股,占15.4696%[11] 议案表决情况 - 《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44,733,391股,占99.9468%[15] - 《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44,733,391股,占99.9468%[16] -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同意44,392,791股,占比99.1858%[17] -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同意44,733,391股,占比99.9468%[19] - 《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议案同意44,392,791股,占比99.1858%[19] -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融资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44,694,891股,占比99.8608%[21] - 《关于公司董事薪酬待遇的议案》同意20,483,572股,占比98.2521%[23] - 《关于公司监事薪酬待遇的议案》同意44,392,791股,占比99.1858%[24]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同意44,733,391股,占比99.9468%[25]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议事制度〉的议案》同意44,354,291股,占比99.0998%[26]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44,694,891股,占比99.8608%[28] 特别决议议案 - 第5、9、11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8]
金银河: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24-05-13 16:56
会议时间 - 2024年5月17日14:30召开现场会议[1] - 2024年5月17日9:15 - 15:00为网络投票时间[1]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10日[3] 会议地点 - 现场会议在佛山市三水区宝云路6号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3] 议案相关 - 议案9、11为特别决议事项,需2/3以上表决权审议通过[4] - 会议审议11项提案[3] 登记信息 - 登记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8:30 - 11:30、13:00 - 17:00[5] - 2024年5月16日17:00前送达完整参会登记表及资料[16] 投票信息 - 网络投票代码为350619,简称为银河投票[9] - 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多个时段[10] - 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9:15 - 15:00[11] 其他 - 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1] - 授权委托书复印、传真均有效,有效期至会议结束[14] - 股东大会对总议案及多项非累积投票提案表决[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