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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银河(30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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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银河(300619)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6-26 19:17
人员设置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总监1名[4] - 总经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为3年,可连聘连任[14] 职责权限 - 总经理可决定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多项指标低于公司相应指标10%或一定金额内的事项[18] - 总经理可审议批准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的事项[19] 会议相关 - 总经理办公室提前两天征集办公会议题,审批后提前一天发通知[32] - 总经理办公会记录一般保存十年[33] 管理监督 - 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评价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考核[35] - 总经理离任需进行审计,应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38][28] 薪酬规定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与公司绩效和个人业绩相联系[37] 担保审批 - 公司对外担保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21]
金银河(300619) -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2025-06-26 19:17
担保审批 -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不足则交股东会表决[6] - 股东会审议特定对外担保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7] - 多项超比例担保需股东会审议[7] 担保流程 - 被担保人提前30个工作日向财务部提交申请及附件[12] - 公司提供担保应订立书面合同[13] - 财务部提前两个月通知被担保方做好债务清偿工作[16] 担保后续 - 展期继续担保需按新担保履行审批程序[16] - 被担保人未还款公司应及时披露[16] - 披露担保事项需包含相关决议及占净资产比例[17] 监督追责 - 审计部定期对担保业务进行监督检查[19] - 违规担保董事会应解除或纠正并追究责任[20] - 责任人违规公司视情节处分并要求赔偿[20] 办法施行 - 本办法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施行[22]
金银河(300619) - 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06-26 19:1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7年3月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发行普通股1868万股[5] - 公司注册资本为173,999,658元,已发行股份数为173,999,658股[6][13]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5100万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12] 股东与股份 - 发起人张启发等四人认购股份及持股比例分别为1374.38万股(26.95%)、1110.19万股(21.77%)、796.81万股(15.62%)、766.21万股(15.02%)[12]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相关决议需经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4]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等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18]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25]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召集程序等违反规定有权在六十日内请求撤销[27]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满足特定条件可提起诉讼[29] 股东会与董事会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等事项[35]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36]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职工代表董事一名[104] 股份转让限制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20]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20]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1]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34] - 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40]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需经董事会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股东会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41][142] 信息披露 - 公司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报送并披露[133] - 公司中期报告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报送并披露[133] - 公司季度报告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和九个月结束之日起的一个月内报送并披露[133]
金银河(300619) -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2025-06-26 19:17
对外投资审批权限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9]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9] - 除需股东会和董事会审议的投资事项外,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审批[9] - 交易标的为“购买或出售资产”,累计计算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应提交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0] 对外投资流程 - 提出投资建议的业务部门进行可行性分析并报总经理办公室[12] - 决策机构审议时考察相关法律、政策、产业政策、发展前景等因素[12] - 投资项目决策实施由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签署文件,业务部门及子公司执行[14] 对外投资处置 - 经营期满、破产等情况,经审议批准可收回对外投资[17] - 投资项目有悖经营方向、连续亏损等情况,经审议批准可转让对外投资[18] 对外投资管理 - 对外投资组建合作、合资或子公司,应派出董事、监事及经营管理人员[20][21] - 可对派出人员进行管理和考核[21] 其他规定 - 对外投资应履行审议程序并报告进展[23] - 未公开前知情人员负有保密义务[24] - 子公司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并及时报送[24] - 办法术语含义与《公司章程》相同[26] - 办法未尽事宜依相关规定执行[26] - 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7] - 办法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订亦同[27]
金银河(300619)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6-26 19:17
重大信息报告标准 - 控股股东和5%以上股份股东获悉重大信息需向董事会和董秘报告[5] - 重大交易(特定除外)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应报告[9] - 重大交易(特定除外)标的营业收入占最近一年经审计营收10%以上且超1000万元应报告[9] - 重大交易(特定除外)标的净利润占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应报告[9] - 重大交易(特定除外)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应报告[9] - 重大交易(特定除外)产生利润占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应报告[9]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的交易应报告[10]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报告[10] - 涉案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的诉讼仲裁应报告[11]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等情况超过该资产30%应报告[11] - 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变化需报告[13]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报告[13] 信息披露流程 - 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由董事会统一领导管理,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16] - 高级管理人员等为信息报告义务第一责任人,需指定联络人[16] - 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等联络人收集资料经第一责任人审阅后报证券部[18] - 董事会秘书审核信息,需披露时向董事长汇报,董事长敦促披露[19] 责任与义务 - 各部门、下属公司联络人和第一责任人对报告义务承担连带责任[19] - 接触应报告信息人员在未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21] - 证券部核查信息平台,发现未报告重大信息督促汇报[21] - 报告义务人未履行义务或擅自公开信息将被追究责任[23]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25] - 制度规定与日后法规及《公司章程》抵触时依其规定执行,董事会应及时修订[25] - 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25] - 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25] 其他 - 文档涉及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6] - 文档时间为二〇二五年六月[26]
金银河(300619) -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2025-06-26 19:17
互动易平台制度 - 制定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4] - 发布及回复应坚守诚信、真实准确完整公平[6] - 回复要有明确事实依据,不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6][8] 互动易平台规范 - 不涉及不宜公开信息,提示不确定事项风险[9] - 不迎合热点、不配合违规交易、不预测股价[9][10] 责任部门 - 证券部负责发布和回复,有内部审核流程[12]
金银河(300619) - 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2025-06-26 19:17
印章管理 - 适用印章含公司及子公司公章等[4] - 办公室负责印章管理、制发与登记[8][9] - 废止印章保管三年后销毁[15] 用印原则与审批 - 保管遵循“审用分离、分散保管”原则[17] - 用印审批凭据留存三年以上[18] - 公文用印需多部门审核、领导批准[20] 检查与生效 - 总经理不定期检查,使用保管部门定期核对[25]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30]
金银河(30061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6-26 19:17
制度制定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完善治理结构,加强与投资者沟通[4] 工作目的与原则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目的包括促进公司与投资者良性关系、建立稳定投资者基础等[7]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原则有合规性、主动性等[7] 工作对象与内容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证券分析师、媒体等[10] - 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公司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等[9] 工作开展方式 - 公司应多渠道、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9] - 公司可建立与投资者的重大事件沟通机制[10] 工作负责人与职责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证券部负责具体工作[14]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拟定制度、处理诉求等[16] 信息披露要求 - 公司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2] 档案保存与时间限制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17] - 公司应避免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披露前三十日内接受投资者现场调研等[17] 中小股东权益 - 公司应努力为中小股东参加股东会创造条件并提供网络投票方式[20] - 股东会对现金分红方案审议前应与中小股东充分沟通[20] 平台建设与管理 - 公司应加强官网建设,及时更新并区分历史与当前信息[22] - 公司应积极利用互动易平台与投资者交流并及时回复[22] -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应保证公平性,不得选择性发布[23] - 公司应建立并执行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25] 媒体管理 - 公司应明确区分宣传广告与媒体报道,重视媒体报道引发的信息披露义务[25] 新媒体应用 - 公司可通过新媒体平台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并在官网公示[25] 咨询渠道 - 公司应设立投资者咨询电话、传真和电子邮箱并保证畅通[27] 调研接待 - 公司接受调研应妥善接待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9] - 公司与调研机构沟通前应要求其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30] - 现场接待实行预约制度,证券部核实身份并安排接待[34] 说明会要求 - 公司应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参与人员有明确要求[35] - 存在特定情形公司应及时召开投资者说明会[35] - 公司可在年度报告披露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举行业绩说明会[36] 活动方式与记录 - 投资者关系活动应采取网上直播方式并提前公告[37] - 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两个交易日内编制记录表并刊载[37] 制度生效 - 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39]
金银河(300619) - 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06-26 19:17
审计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三名非高管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且至少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6]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6] - 设主任委员一名,为独立董事且是会计专业人士,由董事会选举[6]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职责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暂停职权[6] - 主要职责包括行使监事会职权、监督内外部审计等[8] - 需审阅财务报告,关注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及欺诈舞弊可能性[11] 审计委员会工作安排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特定事项检查一次[13] - 例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可开临时会[18]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8] 审计委员会其他规定 - 发现公司经营异常可调查,必要时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公司承担[19] - 会议档案由公司审计部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0] - 工作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解释,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2][23]
金银河(300619) -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2025-06-26 19:17
定期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10] - 半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10]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前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披露[10] - 年度、半年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0][11]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12] 业绩预告与特殊情况披露 - 预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等情形,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13]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公司应立即披露[17] - 发生重大事件、变更公司名称等,公司应立即披露[17][19] - 筹划重大事项持续时间长,应分阶段披露进展情况[20] - 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被认定为异常交易,公司应及时了解影响因素并披露[21] 报告审计与处理 -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经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半年度报告在特定情形下需审计,季度报告一般无须审计[14] - 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15] 信息披露流程与责任 - 临时报告由证券部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董事长批准后发布并通报董高[27] - 定期报告由高级管理人员组织编制,审计委员会事前审核财务信息,董事会审议[27] - 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主要责任人[31] - 审计委员会监督董高履行信息披露职责,发现问题调查并提处理建议[33] - 高级管理人员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经营或财务重大事件等信息[33] 保密与档案管理 - 公司制定内控制度加强未公开重大信息保密工作,董事长、总经理等为各层级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43][44] - 证券部负责信息披露相关文件、资料的档案管理[52] - 董事等履行信息披露职责的相关记录、信息披露文件、资料及公告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54] 其他规定 -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可按规定暂缓或豁免披露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24] - 控股子公司相关会议决议等文件需在会后两个工作日内报董事会秘书[28] - 公司信息发布需经证券部制作、董事会秘书审核、董事长批准、交易所审核登记等流程[29] - 董事会秘书定期对相关人员开展信息披露制度培训,并通报实控人等持股5%以上股东[3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等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40] - 通过接受委托或信托等方式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告知委托人情况[41] - 重大信息报告责任人应及时向董事会秘书、董事长报告相关信息[49] - 对外签署涉及重大信息的文件前应知会董事会秘书并确认[49] - 公司收到监管部门文件,董事会秘书应第一时间向董事长报告[50] - 公司应按《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履行报告、传递等程序[50] - 信息披露违规责任人将受处分并可能被要求赔偿[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