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创科技(300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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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创科技2025年上半年营收3.11亿元,16款新品加码国产仪器赛道
仪器信息网· 2025-09-05 11:58
核心财务表现 - 2025年上半年营业总收入3.11亿元,同比下降11.95% [1][2] - 归母净利润亏损1000.55万元,同比下降493.09% [2] - 扣非归母净利润亏损1230.08万元,同比下降733.34% [2]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2981.73万元,同比下降587.15% [2] - 基本每股收益-0.05元,同比下降600% [2] - 总资产14.26亿元,较上年度末下降3.06% [2] 研发投入与创新成果 - 研发投入共计3569.09万元 [4] - 聚焦光谱核心部件、精密光机、智能传感器三大技术领域 [3] - 推出多款新产品包括Omni-λ750S系列光谱仪、SGM60/90光纤光谱仪、飞秒瞬态吸收光谱仪等高端科研设备 [5] - 产品应用覆盖科学研究、环保检测、智能制造、生物医药、农业等领域 [5] 市场营销策略 - 组织召开2025年新品发布会、"御光同行"地区研讨会等品牌活动 [6] - 打造线上光电仪器优选平台"卓立商城",整合光学精密机械产品线上销售 [6] - 通过行业活动参与提升品牌影响力与可信度 [6] 运营管理与产业布局 - 优化管理机制增强经营灵活性,加强团队建设与培训体系 [7] - 参股投资北京同创高精尖科学仪器创新有限公司,开展共性技术研发 [7] - 布局光电及传感技术领域,推动国产科学仪器技术攻关与替代 [7] 业务领域划分 - 主营业务分为科研仪器、工业光电、智能传感三大领域 [3] - 新产品线包括自动聚焦拉曼系统、便携式荧光成像系统等跨领域应用产品 [5]
必创科技:8月28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8-29 01:44
公司治理 - 公司第四届第十二次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8月28日在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七街1号汇众大厦六层第一会议室召开 [1] - 会议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等文件 [1] 业务构成 - 2024年1至12月份公司营业收入构成为智能工业占比70.79% [1] - 科研教学业务占比29.21% [1]
必创科技(300667) -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5-08-28 20:34
证券代码:300667 证券简称:必创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4 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生产电阻应变仪、振动传感器、温度传感器、压力变送器、压力传感器、数 据采集仪;无线传感器网络产品的研发、组装;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 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基础软件服务、 应用软件服务;销售电子产品、通讯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货物进出 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仪器仪表维修;租赁计算机、通讯设备;项目投 资。(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 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变更后经营范围 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电工仪器仪表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仪器 仪表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智能仪器仪表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 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运输设备及生产用计数仪表制造;物联网设备制造; 实验分析仪器制造;光 ...
必创科技(300667) - 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5-08-28 20:34
往来资金 - 2025年期初往来资金余额13835.45万元[4] - 2025年半年度往来累计发生金额1640.15万元[4] - 2025年半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金额47.02万元[4] - 2025年半年度期末往来资金余额15428.58万元[4] 其他应收应付款 - 无锡必创传感科技其他应收款2025年期初8453.11万元,期末8953.11万元[3] - 北京卓立汉光仪器其他应付款2025年期初和期末均为2500.00万元[3] - 安徽必创智能科技其他应付款2025年半年度发生500.00万元,期末500.00万元[3] 应收预付款项 - 无锡必创传感科技应收账款2025年期初1443.68万元,期末1588.45万元[4] - 无锡谱视界科技应收账款2025年期初198.47万元,期末241.67万元[4] - 无锡谱视界科技预付款项2025年期初118.37万元,期末142.87万元[4]
必创科技(300667) - 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08-28 20:34
制度修订与制定 - 2025年8月2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制定及修订部分治理制度议案[1] - 修订27项制度,制定3项制度[1][2][3] - 部分修订制度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 - 相关制度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3] - 备查文件为会议决议[4]
必创科技(300667) - 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08-28 20:31
证券代码:300667 证券简称:必创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6 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决议,公司将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5 年 8 月 28 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决议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9 月 15 日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2025 年 9 月 15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15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
必创科技(300667) - 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5-08-28 20:30
会议信息 -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8日以邮件发出[2] - 会议于2025年8月28日在北京市海淀区召开[2] - 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3] 审议情况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4] - 监事会认为报告编制和审核程序合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4] -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5] 报告公告 - 《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相关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4]
必创科技(300667) - 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5-08-28 20:29
证券代码:300667 证券简称:必创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2 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通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于 2025 年 8 月 18 日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北京市 海淀区上地七街 1 号汇众大厦六层第一会议室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代啸宁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 议。 5、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及《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以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机构针对企业经营范围登记 规范化表述的要求,同意公司对经营范围进行变更; ...
必创科技(300667)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8 19:57
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总经理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 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第三条 本议事规则所称高管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 人、董事会秘书等其他高管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二分之一。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