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创科技(300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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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创科技(300667)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8 19:57
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会议事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职责, 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 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在《公司法》《公 司章程》和股东会赋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决策权。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四条 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 (二) 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三)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尚未有 ...
必创科技(300667)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9:57
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理财业务的管 理,有效控制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是指在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相关业务规则允许的情况下,公司在控制投资风险并履行投资决策程序的前提下,以提 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原则,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 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 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信托公司信托计 划、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及保险公司类固定收益类产品等)。 公司投资的委托理财产品,不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 的的委托理财产品等。 第三条 ...
必创科技(300667)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9:57
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三)公司派驻参股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股东或存托凭证持有人和实际控制人; (五)公司的收购人及其他权益变动主体; (六)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破产事项等有关各方,为前述主体提供 服务的中介机构及其相关人员; 第一条为规范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息内部报 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确、全面、完 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 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 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 的单位、部门、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董事长报告,并知会董事会秘书的 制度。 第三条当董事会秘书需了解重大事项的情况和进展时,相关部门及人员应 ...
必创科技(300667)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9:57
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 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 解和认同,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性关系,促进公司诚信自律、 规范运作,提升公司的投资价值,实现公司的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 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和《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 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 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 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一) 合规性原则。上市公司投资 ...
必创科技(300667)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9:57
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 确保子公司规范、高效、有序的运作,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 业板上市规则》")、《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 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根据公司总体战略规划、产业结构布局或业务发展 需要而依法设立的控股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其 50%以上股份的子 公司,或者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 制的子公司。 第三条 子公司在公司总体方针目标框架下,独立经营和自主管理,合法有效地运 作企业法人财产。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行使对子公司的重 大事项管理。 第四条 子公司应遵循本制度规定,结合公司其他内部控制制度,根据自身经营特 点和环境条件,制定具体实施细则,以保证本制度的贯彻和执行。子公司同时控股其他 公司的,应参照本制度的要求逐层建 ...
必创科技(300667) - 关于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9:57
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避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它关 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建立防范公 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 要求》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北 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各项内控管理制度 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他"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除本条规定外,本制度所称的 公司均指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本制度所称"关联方",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创业板上市规 ...
必创科技(300667)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9:57
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改善董事会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保护中小股东及 债权人的利益,为独立董事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公司规范运行,根据《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履职指引》和《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司 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 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 ...
必创科技(300667)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9:57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利润分配 行为,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配机制,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保护中小投资者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 《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将进一步强化回报股东的意识,严格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自主决策公司利润分配事项,充分维护公司股东权利,不断完善公司利润分配 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第三条 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时,应当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 董事会应当就股东回报事宜进行专项研究论证,详细说明规划安排的理由等情况。公司 应当通过多种渠道(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邮箱、互动平台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 的意见,做好现金分红事项的信息披露。 第二章 利润分配顺序 第四条 公司应当重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制定持续、稳定 的利润分配政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税后利润按下列顺序分 配: (一) ...
必创科技(300667)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9:57
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交易, 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平合理,维护公司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 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其控股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下同)与公司 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 第三条 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开、 公允的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得隐瞒关联关系或者将关联交易非关联 化。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四)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其一致 ...
必创科技(300667)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9:57
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聘、改 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 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聘任 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选聘其他法 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 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 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批准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