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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创科技(30066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9:57
董事任职与补选 - 董事辞任公司2个交易日内披露,60日内完成补选[4] - 特定犯罪处罚或缓刑期满未达年限不能任职[7] - 破产清算相关职务负有个人责任未逾3年不能任职[7] 股份转让限制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25%[14] - 上市交易1年内不得转让[14] - 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14] 其他规定 - 离职2年内承担忠实义务[14] - 对追责决定异议15日可申请复核[16] - 制度2025年8月制定,董事会通过生效[20][21]
必创科技(300667)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8 19:57
董事会秘书相关 -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为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4] - 拟聘任董事会秘书需符合任职条件,要有资格证书等[4][5] - 六种情形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如受证监会行政处罚等[7] - 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需参加资格培训并取得证书[8] - 解聘董事会秘书需有充分理由,解聘或辞职应及时报告公告[8] - 特定情形下,公司董事会应1个月内解聘董事会秘书[10] - 董事会秘书离任,公司应3个月内聘任新秘书[10] - 空缺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并6个月内完成聘任[11] - 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职责[13] -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违规收入归公司[14][15] 制度相关 - 公司需修改制度情形:法规修改抵触或董事会决定[17] - 制度未尽事宜或抵触法规,依法规执行[17] - 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度解释和修订[18]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9] 公司信息 - 公司为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间为2025年8月[20]
必创科技(30066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8 19:57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5] - 召集人由董事长提名一名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6] - 委员任期与董事一致,连选可连任[6] 审计工作安排 - 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并报告[10]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召开会议审议审计部门工作[19]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内审工作[19] 会议相关规定 - 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提前三日通知并提供资料[23] - 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4] - 委托出席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不迟于表决前提交[24][30] 其他要求 - 公司应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工作条件[20][21]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少于十年[28] - 会议通过议案及结果次日通报董事会[29] - 公司应在年报披露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32] - 议事规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36]
必创科技(300667)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9:57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高管新增无限售股年内按75%自动锁定[8] - 每年转让股票不得超所持股份总数25%,持股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让[8] - 新增无限售股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股计入次年可转让基数[8] - 上市交易一年内、离职后半年内、涉违法处理未满六个月股份不得转让[12] 买卖时间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股票[14] - 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股票[14] 信息披露要求 - 股份变动应自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公告[16] - 持股及其变动比例达规定应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18] 其他规定 - 不得从事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的融资融券交易[18] -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身份及持股数据,每季度检查买卖披露情况[18] - 违反制度公司可追究责任,记录并报告或披露违规情况[20] - 制度术语与《公司章程》相同,未尽事宜以法规和章程为准[22]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3][24] - 制度发布于2025年8月[25]
必创科技(300667)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8 19:57
重大资产与担保审议 - 股东会审议一年内累计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6]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6]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6]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6]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6]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6]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12] 股东权利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权利[1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8] 会议通知与时间 - 年度股东会应在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应在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18]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22]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2]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6] 股份表决权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32] 表决制度 - 股东会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表决分别进行,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披露[32]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32]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36]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7]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1]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42]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43] - 本规则修改须由董事会提交股东会审议[56]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57] - 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58]
必创科技(300667)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9:57
会议召开 - 公司应提前三日通知独立董事开会,紧急情况可随时通知[3] - 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4] 审议事项 - 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三项特别职权需经专门会议审议[4] - 应披露关联交易等事项经审议后提交董事会[5] 参会要求 - 独立董事不能出席应书面委托并事先审阅材料[7]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应包含五项内容,独立董事需签字确认[8] 制度生效 - 制度修改须由董事会审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0][12]
必创科技(300667)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8 19:57
战略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4]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前三天通知委员[16]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7]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7] 委员管理 - 连续两次不出席可撤销职务[19]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少于十年[20] - 下设战略投资小组负责日常工作[5] - 议事规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26]
必创科技(300667)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9:57
财务资助规定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有特定情形除外[2] - 不得为规定关联人提供资助,向特定关联参股公司资助有审议和股东会要求[4] - 提供资助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并披露,三分之二以上无关联董事同意[5] 审议与披露要求 - 资产负债率超70%等情形应提交股东会审议[5] - 披露资助事项应含协议、对象、风险防范等内容[9] - 已披露事项出现问题需及时披露说明[11] 后续管理规定 - 逾期款项收回前不得追加资助[12] - 财务部门负责风险调查等工作[14] - 审计部门负责合规性监督检查[15] 其他规定 - 违反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17] - 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执行[19] - “及时”指两个交易日内[19] - 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审议通过生效[20][21] - 制度时间为2025年8月[22]
必创科技(300667)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9:57
投资审议规则 - 对外投资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含)以上等5种情形,应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7][8] - 对外投资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含)以上等5种情形,应经董事会审议并及时披露[9] - 公司经营性项目及资产投资累计计算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时,应披露、审计或评估,提交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2] 决策与管理机构 -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董事长为对外投资决策机构,子公司无权决策[6]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负责重大投资项目研究评估与监督[6] - 投资管理部门负责拟投资项目信息收集、评估等工作[8] - 财务部门负责投资项目筹措资金、办理出资手续[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其审计部门负责投资定期审计[7] - 法务部门负责投资项目协议等法律审核[11] 审批与监督 - 除特定需审议事项外,其他对外投资事项由董事长审批,事后向董事会书面报告[10] - 董事会审议高风险投资事项时需关注内控、风险、规模、资金来源等情况[13] - 子公司对外投资需先履行公司审批程序,再经内部决策批准后实施[26] - 公司董事会应关注重大投资执行进展和效益,异常时查明原因追责[16] - 公司可向子公司委派财务负责人监督财务状况[17] - 审计委员会监督对外投资活动,涵盖决策、计划、文件等多方面[17] 投资处置 - 公司在特定情况可回收对外投资,如经营期满、破产等[20] - 公司在特定情况可转让对外投资,如违背经营方向、连续亏损等[21] 信息披露 - 对外投资应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未披露前知情人员保密[23] - 子公司重大事项需及时准确完整报送公司以便披露[24]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29][28]
必创科技(300667)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9:57
独立董事汇报与沟通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30日内向独立董事汇报经营和重大事项进展[4] - 公司应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前向独立董事提交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资料[4] 独立董事决策权限 - 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可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4] - 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可独立聘请外部审计和咨询机构,费用由公司承担[6] 年报相关流程 - 公司应安排独立董事与年审会计师见面会[5] - 公司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年报后两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文件递交至深交所[6] 独立董事审查职责 - 独立董事应审查董事会召开程序及文件,不合规可提意见[5] - 独立董事应对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有异议应陈述理由并披露[6] 特殊情况处理 - 若延期开会或审议导致年报不能如期披露,独立董事应要求公司向深交所报告[7]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