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环环保(300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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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环环保: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4-04-21 15:42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规则 - 召开前提前三天通知并提供资料,全体一致同意可不受限[9] - 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时两名以上可自行召集[9] - 表决一人一票,审议事项需全体过半数同意通过[10] - 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或委托出席方可举行[11] - 会议记录至少保存十年[10] 独立董事职责与义务 - 发表独立意见应明确清晰并签字确认[12] - 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有保密义务[12] 制度相关 - 公司为会议提供便利支持并承担费用[12]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解释与修订[14]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执行[14]
中环环保: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1 15:42
债券代码:123146 债券简称:中环转 2 证券代码:300692 证券简称:中环环保 公告编号:2024-022 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 四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8 日以电子通讯方式发出,并于 2023 年 4 月 1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葛雅 政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 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 年度监 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议,监 ...
中环环保: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马奕旺)
2024-04-21 15:42
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马奕旺,自 2023 年 7 月 31 日起担任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提 名委员会委员、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人 2023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 职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任职及议事制度》等公司相关规定和 要求,在 2023 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 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 用,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现就本人 2023 年度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
中环环保: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04-21 15:42
二〇二四年四月 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行为, 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 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 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 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
中环环保: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2024-04-21 15:42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安徽中 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环环保"或"公司")2022 年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 订)》的相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 核查情况如下: 2、投资金额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3、投资方式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需 求的前提下,通过适度委托理财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购买 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 ...
中环环保: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4-21 15:42
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制定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 酬政策与方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 根据第三条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公司人力资源部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委员会 日常工作、会议组织和决策落实等事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中环环保: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4-04-21 15:42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安徽中环 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环环保"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中环环保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 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实际到位及存放情况 1、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858号《关于核准安徽中环环 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由主承销商海通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含原股东放弃优 先配售的部分)采用深交所交 ...
中环环保: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4-04-21 15:42
| 证券代码:300692 | 证券简称:中环环保 | 公告编号:2024-046 | | --- | --- | --- | | 债券代码:123146 | 债券简称:中环转 2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及《关于新增或修订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 以上议案部分内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上市公 司章程指引(2023 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 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 进行了修改并制定、修订了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现将有关情况进行公告,具体如 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 ...
中环环保: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4-04-21 15:42
募集资金情况 - 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2.9亿元,净额2.8430719783亿元[12] - 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5.4999991354亿元,实际募集5.4449991440亿元[13] - 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8.64亿元,净额8.58183343亿元[15] 募投项目投入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2019年可转债募投项目累计投入2.851612亿元[16]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2020年定增募投项目累计投入5.466182亿元[17]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2022年该次募集资金募投项目累计投入82008.14万元[20] 资金收益与使用 - 2019年可转债利息净额19.47万元,理财收益66.49万元[16] - 2020年定增利息净额8.71万元,理财收益297.72万元[17] - 2022年该次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净额205.91万元,理财产品投资收益112.35万元[20] 项目效益情况 - 桐城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PPP本年度实现效益1346.88万元[37] - 滨州市阳信县河流镇陆港物流园区污水处理厂工程PPP项目本年度实现效益558.90万元[37] - 惠民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本年度实现效益138.38万元,未达预期因垃圾量不饱和[40] 资金置换与归还 - 2019年可转债募集资金到位前,自筹资金投入8712.89万元,后以募集资金置换[16] - 2020年定增募集资金到位前,自筹资金投入2.149610亿元,后以募集资金置换[17] - 2023年公司误使用募集资金专户支付募投项目铺底资金411.65万元,后以自有资金归还[34]
中环环保: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2024-04-21 15:42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2024 年 4 月 8 日,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 门会议,本次会议应到独立董事 3 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3 人,符合法定要求。 本次会议由独立董事姚云霞女士主持,经与会独立董事认真审议并投票表决,通 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表决结果为: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委托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符 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 意本次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 经审核,董事会提出的分配预案从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