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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国科(30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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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国科: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12-04 16:57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中国证监会《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并结合《江西新 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工作制度(以下 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公司独立董事负有《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与公司章程要求董事的一般义务。独立董事对本 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 ...
新余国科: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3-12-04 16:57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公司的人员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 简称"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订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拔标准和程序,搜寻人选,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 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备案。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其董事任期相同,委员任期届满, ...
新余国科: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2023-12-04 16:57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其内部控制 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 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及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四条 公司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结合本公司所处行 业和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防范和控制公司风险,增强公司信息披露的可靠性。 内部审 ...
新余国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3-12-04 16:57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 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 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经股东大会批准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 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 事会负责。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 根据上述第五至第七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设工作组,专门负责提供公司有关经营方面的 资料及被考评人员的有关资料,负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 ...
新余国科:独立董事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前认可意见
2023-12-04 16:57
事前认可意见出具人(签署): 雷恒池 熊进光 廖义刚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增加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我们对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拟审议的《关于增加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经审阅公司关于增加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项,我们认为公 司增加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相关增加 的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根据公司经营规划的需要而作出的合理预测,关联交易以 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体现了公平原则,有利于维护公司利益,不会损害公司非 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的情形。同意将 《关于增加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在审议此议案时应当回避表决。 [本页无正文,为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增加 2023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前认 ...
新余国科: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04 16:57
证券代码:300722 证券简称:新余国科 公告编号:2023-042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 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4日在新余市仙女湖区观巢镇松山江村新余国科办公楼三楼会议室举行。 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 2023 年 11 月 28 日以邮件、电话、微信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东先生主持,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 席监事 3 名,陈东先生与肖凌云女士以视频方式参加会议,陈炜先生参加现场会议。本次监 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经过与会监事 的认真讨论,记名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了《关于增加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由于监事陈东、肖凌云为关联人员,需回避该议案表决,该议案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无 法形成有效表决,监事会一致同意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 ...
新余国科: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3-12-04 16:57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治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夯实信息披露编制工作的基础,充分发 挥独立董事在信息披露方面的作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以及《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江 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年度报 告编制和信息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报编制和信息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 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独立董事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认真学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发 布的关于年度报告的要求。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 90 日内,公司管理层应向独立 董事汇报公司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根据实际情况 可安排独立董事进行实地考察;独立董事有义务了解公司 ...
新余国科: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04 16:57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 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4日在新余市仙女湖区观巢镇松山江村新余国科办公楼三楼会议室举行。 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 2023 年 11 月 28 日以邮件、电话、微信的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袁有根先生主持,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应出席 董事 8 名,实际出席董事 8 名,其中黄勇、杨超、雷恒池、熊进光、廖义刚先生以视频方式 参加会议,其他董事均参加现场会议,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 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经过与会董事的认真讨论,记名 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证券代码:300722 证券简称:新余国科 公告编号:2023-039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与会董事经研究,鉴于公司实际 ...
新余国科: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3-12-04 16:57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 易的公允性,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或其他组织; (三)由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独立董事除外)、 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四)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一致行动人; (五)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以下简称"交易所")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 特殊关系,可能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公司与上述第二项所列法人受同 ...
新余国科: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2023-12-04 16:57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 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相关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 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 权证等)以及非公开发行股票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第三条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第四条 公司制订募集资金计划时应谨慎地考虑自身运用资金的能力和资 产负债结构,募集资金的数量、用途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有 关文件的规定。 第五条 公司应对募集资金投向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充分保障投资者的知情 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