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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大思诺: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
2024-04-24 16:17
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由 6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独立董事中至少包 括一名具有高级职称或者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会计专业人士。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名,可以设副董事长 1 人。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负责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保管证券和有关法 律文件档案及公司董事会的有关资料以及董事会印章。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 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 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 公司形式 ...
交大思诺: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毕克)
2024-04-24 16:17
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毕克,作为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2023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 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和义务,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各项权利, 积极参加 2023 年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 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3 年度履职情 况作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毕克:男,1973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首都 经贸大学,本科学历。1995 年 7 月至 2000 年 6 月就职于北京龙洲会计师事务所, 历任审计员、项目经理、部门经理、合伙人;2000 年 7 月至 2005 年 9 月就职于 北京鼎新立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担任部门经理;2005 年 10 月至今就职 于安衡(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 2018 年 10 ...
交大思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4-04-24 16:17
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 事务所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 | --- | --- | --- | --- | | 成立日期 | 2011年7月18日 组织形式 | | 特殊普通合伙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 | | | 首席合伙人 | 王国海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 | 238人 | | 上年末执业 | 注册会计师 | | 2,272人 | | 人员数量 |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 | 836人 | | 2023年(经 | 业务收入总额 | 34.83亿元 | | | 审计)业务收入 | 审计业务收入 | 30.99亿元 | | | | 证券业务收入 | 18.40亿元 | | | | 客户家数 | 675家 | | | | 审计收费总额 | 6.63亿元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 | | 2023 年上市 | 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 | | | | 公司 ...
交大思诺: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王琰)
2024-04-24 16:17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证券代码:300851 证券简称:交大思诺 公告编号:2024-024 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提名人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王琰为北京交大 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 已书面同意作为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教育背景、专业资格、工作经历、 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 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 者可能妨碍被提名人独立履职的其他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 ...
交大思诺: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24 16:17
董事会 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 2023 年度保持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要求,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 在任独立董事向东、许文龙、毕克、李晓东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 项意见: 公司四位独立董事向东、许文龙、毕克、李晓东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 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 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 董事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 程》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持续保持独立性,在 2023 年度不存在影响独立性 的情形。 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4 月 25 日 ...
交大思诺: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4 16:17
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监管要求》")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 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本制度是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基本行为准则,对公司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变更、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 露程序、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如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通过 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控制的其 他企业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符合《证券法》规 定的会计师事 ...
交大思诺: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4 16:17
业绩总结 - 2023年营业收入3.6亿元,同比上涨22.84%[9] - 2023年营业成本1.08亿元,同比增长20.29%[9] - 2023年净利润0.85亿元,同比上升129.69%[9] - 2023年销售收现3.53亿元,同比增长31.64%[9] - 2023年经营现金流净额0.28亿元,同比增长1232.48%[9] - 2023年研发费用1.09亿元,同比增长4.38%[9] 新产品和新技术研发 - 实验中心获CNAS实验室认可资质,购置装备[11] - 完成BTM4.3等产品技术迭代优化[12] - 完成LKJ - 15的CRCC试用证获取并通过专家测试[14] 其他新策略 - 2024年落实股东大会决议,制定战略规划[15] - 2024年做好信息披露工作[15] - 2024年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16] - 全体董事加强学习,参加培训提升履职能力[16] 其他 - 2023年召开5次董事会会议[2] - 2023年提议召开2次股东大会[4] - 完成企业文化修订和宣贯,组织技术论坛[12] - 保持现有产品优势,提升LKJ2000竞争力[14]
交大思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2024-04-24 16:17
业绩总结 - 审计公司对交大思诺2023年度财报及汇总表审计[3] - 审计认为汇总表如实反映2023年资金往来情况[9] 数据相关 - 北京思诺信安应收股利期初2300万,偿还800万,期末1500万[12] - 黄骅市交大思诺其他应收款期初和期末均为1.5938亿[12] - 北京北交信通应收股利发生165.485417万,偿还相同金额[12] - 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期初1.8238亿,发生165.485417万,偿还965.485417万,期末1.7438亿[12]
交大思诺:关联交易管理和决策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4 16:17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一致行动人、自然人属于关联方[4] 关联交易审批权限 - 与关联自然人30万以下交易由总经理批准[12] - 与关联自然人30万以上不足3000万或占净资产绝对值不足5%由董事会批准[12] - 与关联自然人3000万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等由股东大会批准[12] - 与关联法人300万以下或占净资产绝对值不足0.5%由总经理批准[13] - 与关联法人300万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决策权限未完整提及[13] - 与关联法人3000万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由股东大会批准[14] 审批程序规定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大会[12] -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表决[12]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为5%以下股份股东担保有关股东回避表决[16] 关联交易执行与处理 - 关联交易未获批准不得执行,已执行未获批准公司有权终止[16] - 未获事前批准已执行应60日内履行批准程序并表决确认[16] 其他规定 - 与关联人签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程序及披露义务[17] - 12个月内涉及“提供财务资助”等关联交易累计计算并履行内部批准程序[20] - 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管,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2] - 制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实施,修改亦同[22] - 重大关联交易应聘请证券服务机构评估或审计,日常经营相关可免[14]
交大思诺: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2024-04-24 16:17
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 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不 超过人民币4.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 金融机构 | 授信主体 | 授信额度(人民币) | | --- | --- | --- | --- | | 1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公司及全资 子公司 | 1亿元 | | 2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回龙观支行 | | 1亿元 | | 3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钟寺支行 | | 1亿元 | | 4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玉泉路支行 | | 0.5亿元 | | 5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