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德鑫泰(300881)

搜索文档
盛德鑫泰:《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12-29 19:18
独立董事任职限制 - 原则上最多在3家上市公司兼任[6] - 董事会成员中应三分之一以上为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6] - 特定股东及直系亲属不得担任[7] - 特定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直系亲属不得担任[7] - 近36个月违法受罚不得担任[9] - 近36个月受交易所谴责或多次通报批评不得担任[9]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公司董事会等可提候选人[12] - 连任不超6年[15] - 满6年后36个月内不得再被提名[10] 独立董事履职与解聘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应提议解除职务[15] - 辞职致人数不足应履职至补选,公司60日内完成[16] 独立董事委员会要求 - 提名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二分之一以上且占多数并任召集人[19]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19] 独立董事职权与资料保存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9] - 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22] 独立董事工作时间与记录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5] - 工作记录至少保存10年[27] 制度施行与解释 - 经股东大会通过施行,修改亦同[30] - 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解释及修订[31]
盛德鑫泰: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29 19:18
会议信息 -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2023年12月18日发出,12月29日召开[2] - 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2] 议案情况 -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3] - 议案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 - 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3] 规则披露 - 《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3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3]
盛德鑫泰: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29 19:18
会议安排 -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18日发出,12月29日召开[2] - 同意于2024年1月16日13:30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6] 议案审议 -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 - 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拟修订多项公司制度,部分修订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5]
盛德鑫泰: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2-29 19:18
股东大会信息 - 公司2024年1月16日13:30召开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1]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月10日[2] - 会议审议三项非累积投票提案[3] 投票信息 - 投票代码为350881,简称为盛德投票[11] - 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1月16日多个时段[12] - 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1月16日9:15 - 15:00[13] 其他时间信息 - 登记时间为2024年1月12日9:00 - 11:00、14:00 - 16:00[5]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3年12月30日[8]
盛德鑫泰: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的提示性公告
2023-12-05 15:42
特此公告。 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6 日 证券代码:300881 证券简称:盛德鑫泰 公告编号:2023-039 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 任期将于 2023 年 12 月 7 日届满。鉴于公司新一届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工作尚 在筹备中,为保证董事会、监事会工作的连续性及稳定性,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将延期换届,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和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亦相应顺延。 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选举工作完成之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 会全体成员、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职责和义务。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延期换届选举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和规范运作。公司将积极推进董事会、监 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并及时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
盛德鑫泰: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11-13 18:01
股票代码:300881 股票简称:盛德鑫泰 公告编号:2023-038 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 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11 月 13 日(星期一)13: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11 月 13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11 月 13 日上午 9:15 至 2023 年 11 月 13 日下午 3: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公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 ...
盛德鑫泰:盛德鑫泰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3-11-13 18:01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关于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致: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等法律、 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 ...
盛德鑫泰(300881) - 2023 Q3 - 季度财报
2023-10-25 00:00
营收与利润情况 - 第三季度营业收入5.21亿元,同比增长66.44%;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12.38亿元,同比增长39.59%[5] - 第三季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101.52万元,同比增长13.82%;年初至报告期末为7243.14万元,同比增长53.73%[5] - 第三季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扣非净利润2151.60万元,同比增长28.63%;年初至报告期末为7225.66万元,同比增长59.56%[5] - 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39.59%,因产能扩大,产量增加,销售增加[7] - 2023年前三季度营业总收入12.38亿元,较上期8.87亿元增长39.6%[22] - 2023年前三季度净利润7243.14万元,较上期4711.59万元增长53.73%[23] 现金流情况 - 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1929.99万元,同比增长93.64%[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19,299,970.24元,较上年同期增长93.64%,因已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减少[8]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202,675,368.34元,较上年同期减少96.38%,系增加对外投资所致[8]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23,304,417.69元,较上年同期减少59.37%,因已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减少[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本期为11.2008272759亿元,上期为5.8610853113亿元[2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本期为11.3938269783亿元,上期为8.8962975036亿元[2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为 - 1929.997024万元,上期为 - 3.0352121923亿元[26]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本期为1630.666495万元,上期为3.8372016112亿元[26]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本期为2.1898203329亿元,上期为4.8692387674亿元[26]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为 - 2.0267536834亿元,上期为 - 1.0320371562亿元[26]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本期为2.6197431769亿元,上期为3.9731454515亿元[26]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本期为1.386699亿元,上期为9381.828511万元[26]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为1.2330441769亿元,上期为3.0349626004亿元[26]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本期为 - 9866.992375万元,上期为 - 1.0322531829亿元[26] 资产与权益情况 - 报告期末总资产20.40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27.81%;归属上市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8.75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4.34%[5] - 应收账款较上年末增长131.21%,系主营业务收入增加所致[7] - 固定资产较上年末增长205.52%,系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所致[7] - 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长40.19%,因产能扩大,产量增加,对应成本增加[7] - 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降低58.16%,系短期借款和贴现利率降低所致[7] - 营业外支出为591,186.00元,较上年同期减少66.46%,系捐赠减少所致[8] - 2023年9月30日货币资金为333,756,558.24元,较2023年1月1日的348,916,585.58元有所减少[20] - 截至2023年三季度末,应收账款5.01亿元,较年初2.16亿元增长131.2%[21] - 截至2023年三季度末,存货3.63亿元,较年初2.80亿元增长29.32%[21] - 截至2023年三季度末,流动资产合计15.42亿元,较年初12.74亿元增长21.00%[21] - 截至2023年三季度末,非流动资产合计4.98亿元,较年初3.22亿元增长54.77%[21] - 截至2023年三季度末,流动负债合计11.63亿元,较年初7.55亿元增长54.09%[22] - 截至2023年三季度末,股本1.10亿元,较年初1.00亿元增长10%[22] 股东情况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8,473,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为0[8] - 周文庆持股比例43.50%,宗焕琴持股比例20.25%,二者为夫妻关系[8][9] - 联泓合伙为员工持股平台,直接持有公司7.85%股份,宗焕琴间接持有公司0.13%股份[9][10] - 鑫泰合伙为员工持股平台,直接持有公司1.90%股份,周阳益间接持有公司0.27%股份,与周文庆为父子关系[8][11] 对外投资情况 - 截至2023年9月30日,深圳勤智德泰新科技创业投资企业持有多家公司股权,如江苏荃信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0.3476%的股份等[19] 研发费用与每股收益情况 - 2023年前三季度研发费用4370.36万元,较上期3481.83万元增长25.52%[23] - 2023年前三季度基本每股收益0.66元,较上期0.47元增长40.43%[24]
盛德鑫泰: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3-10-24 18:01
股票代码:300881 股票简称:盛德鑫泰 公告编号:2023-036 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3 日 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5) 执行事务合伙人/首席合伙人:张彩斌 (6)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证天业合伙人数量 47 人,注册会计 师人数 30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121 人。 (7) 公证天业 2022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32,825.19 万元,其中审计业 务收入 26,599.09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5,369 ...
盛德鑫泰:独立董事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2023-10-24 18:01
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 执业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 允的审计服务,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续聘其为 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及其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胡 静 陈来鹏 2023 年 10 月 25 日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和《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 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相关 材料后,基于独立的立场,对公司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发表如下事前 认可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