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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联航空(30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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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联航空(300900) - 商誉减值测试评估报告-卓信大华评报字(2025)第8415号-西安中捷飞
2025-04-25 01:44
公司基本信息 - 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02月25日,注册资本29,663.2625万元[18][19] - 西安中捷飞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3年06月13日,注册资本500.00万元[20] - 广联航空对西安中捷飞出资255.00万元,占比51.00%,实缴比例51.00%[22] 财务数据 - 2024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计102003033.09元,负债总计60020841.08元,净资产41982192.01元[23] - 2024年度,公司营业收入42700187.17元,利润总额12719197.73元,净利润11241866.60元[25] - 2023年9月,广联航空收购公司51%股权,形成商誉2955.29万元,完全商誉5794.68万元[29] 评估相关 - 评估基准日为2024年12月31日,目的是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11][26] - 评估范围含商誉5794.68万元等,合计10276.00万元[27][28] - 采用收益法的现金流量折现法估算资产组未来现金流现值[39][40] - 西安中捷飞工贸含商誉资产组在2024年12月31日可收回金额不低于12106.07万元[53] 担保与借款 - 产权持有人应收账款质押账面价值16744447.72元,向建行借款800万元[55] - 西安中捷飞被西安创新融资担保借款500万元,期限2024 - 7 - 11至2025 - 7 - 10[57] - 西安中捷飞被陕西省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借款500万元,期限2024 - 7 - 12至2025 - 7 - 10[57]
广联航空(300900) - 中兴华核字(2025)第430011号-2024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成都航新航空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2025-04-25 01:44
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成都航新航空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丽泽 SOHO B座 20 层 邮编:100073 电话:(010) 51423818 传真:(010) 51423816 目 录 一、审核报告 二、关于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 中 兴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Z H O N G X I N G H U A C E R T I F I E D P U B L I C A C C O U N T A N T S L L P 地 址 ( l o c a t i o n ): 北 京 市 丰 台 区 丽 泽 路 2 0 号 丽 泽 S O H O B 座 2 0 层 20/F,Tower B,Lize SOHO,20 Lize Road,Fengtai District,Beijing PR China 电 话 ( t e l ): 0 1 0 - 5 1 4 2 ...
广联航空(300900) - 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5-04-25 01:44
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 审计报告书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丽泽 SOHO B座 20 层 邮编:100073 电话:(010) 51423818 传真:(010) 51423816 目 录 三、审计报告附件 一、审计报告 二、审计报告附送 1. 合并资产负债表 2. 合并利润表 3. 合并现金流量表 4.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5.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6. 母公司利润表 7.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8.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9. 财务报表附注 1.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照复印件 2.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证书复印件 3. 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中 兴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Z H O N G X I N G H U A C E R T I F I E D P U B L I C A C C O U N T A N T S L L P 地 址 ( l o c a ...
广联航空(300900) - 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2025-04-25 01:17
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并披露[11] - 半年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11] - 季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披露[11] - 业绩预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进行(预计年度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等情形)[12] 信息披露要求 - 信息披露文件主要包括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等[5] - 依法披露信息应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规定的媒体发布[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保证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等[3] - 下属子公司应遵守本办法各项规定[9] - 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董事会应出具专项说明[13] 股东相关规定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及时披露并告知公司[15][2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股份或控制情况变化、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2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应报送公司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27] - 通过接受委托或信托方式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告知委托人情况[27] 报告编制与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由总经理等编制草案,经董事会审议后由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21] - 重大事项由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报告董事长,董事长督促董事会秘书组织临时报告披露[22] 信息披露管理 - 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长承担领导责任[24] - 审计委员会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信息披露职责履行,发现问题调查并提建议[25] - 董事会秘书组织和协调信息披露事务,办理信息对外公布事宜[25] - 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特定事件时,应主动告知董事会并配合信息披露[2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对信息披露负责,董事会秘书定期开展相关培训并通报特定股东[28] - 与投资者等的信息沟通由董事会秘书负责,设咨询专线和邮箱及时回复问题[30] 保密与保存 - 信息正式披露前,董事会等确保知悉者范围最小,内幕人员需保密[32] - 财务信息披露前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年度报告及特定情形半年度报告需审计[33] - 董事等信息披露传送、审核文件及信息披露文件公告保存期限为10年[35] 涉密信息处理 -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涉密财务信息按《军工财务信息披露办法》披露、脱密或申请豁免[37] - 下属子公司和公司信息披露负责人披露信息前需对涉密信息审查处理[38] 违规处理与办法生效 - 信息披露违规责任人给予处分并可要求赔偿,违法者承担相应责任[42] - 本办法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报监管局和交易所备案[44] -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45]
广联航空(300900) - 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4-25 01:17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3名公司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多数[5] 委员产生与职务撤销 - 委员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5] - 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委员职务[15] 会议相关规定 - 会议提前五天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三天[13] - 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会议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不少于十年[16]
广联航空(300900) - 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4-25 01:17
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保障股东能够依法 行使权利,确保股东会能够高效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完善股东会运作机制,平等对待全体股东,保障股东依法 享有的知情权、查询权、分配权、质询权、建议权、股东会召集权、提案权、提 名权、表决权等权利,积极为股东行使权利提供便利,切实保障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 ...
广联航空(300900)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涌
2025-04-25 01:17
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王涌) 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并列席公司股东大会。 (一)董事会会议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13 次,本人按时亲自出席了各 次会议。会议期间,本人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严格审议并表决董 事会提交的各项议案,并现场监督指导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及议案的表决。本 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合法、合规,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 序,故对 2024 年度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 律法规以及《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的有关规定,勤勉尽责,认真参加公司董事会,慎重审议董事会和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的各项提案,并对审议的相关事项基于独立立场发表独立客 ...
广联航空(300900) - 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4-25 01:17
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六条 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济 管理能力、决策能力和行政执行能力; (二)具有知能善任、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内外关 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规范 公司内部运作,确保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勤勉高效地履行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广联航空工业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 责人和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 财务负责人,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四条 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职位,但兼任高级 管理人员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 一。 第五条 总经 ...
广联航空(300900) - 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4-25 01:17
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 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委员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 3 名公司董事组成,且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 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五条 首届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提名,其他则由提名委员会提名,由 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提名一名独立董事(须 为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并由董事会审议通过产生,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任 职条件。 第七条 《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义务规定适用于提名委员会委员。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一条 为规范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的议事程序,充分保护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 ...
广联航空(300900) - 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2025-04-25 01:17
关联方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5]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7] 关联交易审议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30万元以上交易提交董事会讨论后披露[15]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提交董事会讨论后披露[15] - 与关联人交易(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除披露外还应评估或审计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6] 关联担保规定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16] 会议表决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13]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部分股东需回避表决[15] 关联信息管理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应及时告知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联系人情况[8] - 公司应对关联关系做出实质性判断并及时更新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信息[9] 关联交易计算标准 - 关联人单方面向公司控制的企业增资或减资,以增资或减资发生额作为计算标准[18] - 发生“提供财务资助”“委托理财”等关联交易,以发生额作为计算标准,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19] 财务资助审议 - 对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0] 事前认可要求 - 拟进行须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关联交易,应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取得全体独立董事半数以上事前认可意见[22] 日常关联交易 - 可合理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实际执行超出预计金额需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23]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应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23] 豁免与免予情况 - 与关联人发生参与公开招标、获赠现金资产等交易,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24] - 与关联人进行现金认购对方发行证券等交易,可免予按关联交易审议和披露[25] 办法执行与生效 - 本办法与国家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抵触时,按相关规定执行并修订[27] - 本办法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