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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龙高科(30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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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龙高科(300912) - 关于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设立基金的公告
2025-11-05 16:16
投资信息 - 合伙企业总认缴出资1.95亿元,公司认缴9700万元,占比49.7436%[2] - 基金存续9年,前4年投资期,后5年退出期[10][14] - 各合伙人货币出资,首次缴5%[15][16] 决策与责任 - 投资决策委员会3名委员,2名由无锡国联委派,1名由公司委派[19] - 决策需2票或以上同意通过[20] - 普通合伙人担无限责任,有限合伙人以认缴额为限担责[17] 收益与风险 - 收益先返实缴资本,再分门槛收益,剩余80%给合伙人,20%给管理人[22] - 亏损由合伙人按实缴比例分担[24] - 投资回收期长,或无法达预期收益[26] 其他情况 - 本次投资在董事会权限内,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2] - 截至披露日,未签协议,认缴未缴,实施进度不确定[26] - 公司将关注投资情况并按规披露信息[26]
凯龙高科(300912)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5-11-05 16:16
会议信息 - 凯龙高科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11月3日发通知,11月5日召开[2] - 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7名[2] 议案情况 - 审议通过《关于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设立基金的议案》,不影响未来财务和经营成果,无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3] - 议案已通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4] - 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5]
凯龙高科(300912.SZ):取得E-mark认证
格隆汇APP· 2025-11-03 16:09
公司产品认证进展 - 凯龙高科取得塞浦路斯共和国道路交通部颁发的ECE-R122证书,编号为E49*122R00/07*0039*00和E49*122R00/07*0040*00 [1] - 公司同时取得ECE-R10证书,编号为E49*10R06/02*0330*00、E49*10R06/02*0331*00和E49*10R06/02*0361*00 [1] - 前述E-mark认证证书主要适用于公司电除霜器、座式电采暖器、挂壁电采暖器产品 [1] 认证标准与适用范围 - ECE-R122证书是关于车辆加热系统的合规认证,确保加热系统的可靠性、安全性与环保性 [1] - ECE-R10证书是关于车辆电磁兼容性要求的合规认证,确保车辆电子系统的稳定性与安全性 [1] - 证书由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授权的发证机构塞浦路斯共和国道路交通部签发 [1] 认证法律效力 - 塞浦路斯共和国道路交通部签发的E49系列证书在《关于采用统一条件批准机动车辆装备和部件并相互承认此批准的协定书》缔约国内具有法律效力与互认性 [1]
凯龙高科(300912.SZ)取得塞浦路斯颁发E-mark认证
智通财经网· 2025-11-03 15:56
公司产品认证进展 - 公司近日取得塞浦路斯共和国道路交通部颁发的ECE-R122证书和ECE-R10证书 [1] - ECE-R122证书是关于车辆加热系统可靠性、安全性与环保性的合规认证 [1] - ECE-R10证书是关于车辆电磁兼容性要求,确保电子系统稳定性与安全性的合规认证 [1] 认证产品适用范围 - E-mark认证证书主要适用于公司电除霜器、座式电采暖器、挂壁电采暖器产品 [1]
凯龙高科取得塞浦路斯颁发E-mark认证
智通财经· 2025-11-03 15:55
公司产品认证进展 - 公司近日取得了由塞浦路斯共和国道路交通部颁发的ECE-R122证书和ECE-R10证书 [1] - ECE-R122证书是关于车辆加热系统的合规认证,以确保加热系统的可靠性、安全性与环保性 [1] - ECE-R10证书是关于车辆电磁兼容性要求的合规认证,以确保车辆电子系统的稳定性与安全性 [1] 认证适用范围 - 前述E-mark认证证书主要适用于公司电除霜器、座式电采暖器、挂壁电采暖器产品 [1]
凯龙高科(300912) - 关于取得E-mark认证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2025-11-03 15:42
新产品和新技术研发 - 公司获塞浦路斯道路交通部ECE - R122、ECE - R10证书[1] 市场扩张和并购 - 获E - mark证书助公司开拓海外市场,提升竞争力[2] 其他新策略 - 相关产品获证满足缔约国法规,具备准入资质[2] 时间信息 - 公告发布于2025年11月3日[4]
凯龙高科(300912.SZ)发布前三季度业绩,归母净亏损2708.2万元
智通财经网· 2025-10-25 00:27
公司财务表现 - 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4.42亿元,同比减少4.70%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为2708.2万元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亏损为4538.96万元 [1] - 基本每股亏损为0.236元 [1]
凯龙高科(300912) - 关于出售已回购股份计划的公告
2025-10-24 20:21
股份回购 - 累计回购1,223,300股,占总股本1.06%,成交总金额14,706,128.50元[3] - 回购资金总额1200 - 2000万元,拟回购价格上限20元/股[2] - 回购股份最高成交价14.18元/股,最低成交价9.75元/股[3] 股份出售 - 拟出售不超1,223,300股已回购股份,占总股本1.06%[2] - 出售实施期限为2025年11月17日至2025年5月16日[5] - 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出售股份总数不超公司股份总数的1%[5] - 出售所得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5] 其他 - 2025年2 - 5月,部分董事和高管合计减持180,000股[9] - 本次出售计划实施存在出售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11] - 本次出售不导致公司控制权和股权结构变化[6]
凯龙高科(300912) - 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2025-10-24 20:18
上市与股本 - 公司于2020年12月7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发行2800.00万股[7] - 公司注册资本11488.20万元,已发行股份11488.20万股[7][13] 股东与股权 - 设立时臧志成等股东持股及出资情况[12][13] - 董事、高管等股份转让限制[21] - 股东对决议的权利及诉讼规定[26][27] 公司治理 - 股东会、董事会职责及决议规则[35][56][73] - 董事提名、任期及组成规定[60][66][72] 利润分配 - 法定公积金提取及利润分配政策[92][93][96] 信息披露 - 年报、中报披露时间规定[92] 其他 - 公司合并、分立等相关规定[111][112] - 信息披露媒体指定[109]
凯龙高科(300912) -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2025-10-24 20:18
报告触发条件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报告义务人[3]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5]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报告[5]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6]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报告[6]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6]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的关联交易需报告[6]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1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6] - 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500万元的诉讼仲裁需报告[6]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需报告[10] 报告流程 - 报告义务人知悉重大事项应立即报告董事长、总经理并提交材料给董事会秘书审核评估[12] - 董事会秘书评估审核后需履行披露义务的应组织起草文件交董事长或总经理审定,重大事项提交董事会审批[12] - 董事会秘书将披露文件提交深交所审核,通过后在指定媒体公开披露[12] - 报告义务人在拟提交董事会审议、各方协商谈判、知道重大事项时向董事长、总经理报告并知会董事会秘书[12] 报告进展要求 - 报告义务人需报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如决议执行、协议签署变更、获批否决等[13] - 重大事件超过约定交付或过户期限三个月未完成的需报告原因等,此后每隔三十日报告进展[14] 信息管理 - 报告义务人及知情人员信息披露前不得泄漏信息、内幕交易或操纵股价[14]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敦促信息收集报告工作,瞒报等导致问题追究责任人责任[14]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建立重大事项内部报告档案作为考核依据[14]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和修订,自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