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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极光(30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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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极光: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6-12 16:07
董事会会议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6月12日召开,7位董事全出席[2] 人员提名 - 提名潘连兴等4人为第三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3][4] - 提名方泽南等3人为第三届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5][6] 津贴标准 - 第三届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8万元整(含税)/年[7] 资金管理 - 公司及子公司增加使用不超9000万元自有资金现金管理,期限12个月[8] 股东大会 - 拟于2024年7月2日下午15:30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10]
南极光: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5-16 19:19
股东大会参会情况 - 参会股东及代理人共6名,代表股份111,232,536股,占比49.9597%[5] 议案表决情况 - 多项议案总表决同意股数占比超99.99%[7][9][10][11][12][15] - 《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意占比99.9659%[13] - 中小股东对续聘议案全反对[15] 其他情况 -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见证,认为表决结果合法有效[16] - 备查文件含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律师法律意见书[17]
南极光: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5-16 19:15
中国 深圳 福田区 益田路6001号太平金融大厦11、12楼 邮政编码:518038 11F/12F., Taiping Finance Tower, 6001 Yitian Road, Futian District, Shenzhen, P.R. China 518038 电话(Tel.):(0755) 8826 5288 传真(Fax.):(0755) 8826 5537 网址(Website):www.sundiallawfirm.com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信达会字(2024)第104号 致: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称"信达")接受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称"公司")的委托,指派信达律师出席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以 下称"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合法性进行见证。 信达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 文件以及《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 ...
南极光: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2024-05-08 18:21
股份转让 - 2024年4月3日潘连兴转让1115万股,占总股本5.01%[1] - 2024年5月7日股份过户登记完成[2] 持股情况 - 过户后潘连兴持股3897.96万股,占17.51%[2] - 过户后锦福源五号基金持股1115万股,成第四大股东[2] - 公司当前总股本22264.4372万股[4]
南极光(300940) - 2024 Q1 - 季度财报
2024-04-28 15:44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整体财务状况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为50,861,057.75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6.04%[4][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1,134,195.17元,较上年同期上升63.18%[4][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13,294,975.30元,较上年同期上升61.93%[4][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35,996,658.82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61.96%[4][9] - 基本每股收益为 -0.0500元/股,较上年同期上升68.67%;稀释每股收益为 -0.0500元/股,较上年同期上升68.67%[4][10] - 本报告期末总资产为1,404,049,411.97元,较上年度末下降7.16%[4] - 本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047,641,533.60元,较上年度末下降1.05%[4] - 2024年第一季度营业总收入50,861,057.75元,上期为94,259,852.85元,同比下降46.04%[23] - 2024年第一季度营业总成本66,848,524.67元,上期为130,707,770.30元,同比下降48.86%[23][24] - 2024年第一季度净利润为 -11,134,195.17元,上期为 -30,240,815.40元,亏损幅度收窄63.18%[24] - 2024年第一季度基本每股收益 -0.0500元,上期为 -0.1596元,亏损幅度收窄68.67%[25] - 2024年第一季度稀释每股收益 -0.0500元,上期为 -0.1596元,亏损幅度收窄68.67%[25]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非经常性损益 -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2,160,780.13元,其中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为2,165,256.91元,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为 -4,476.78元[5]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股东情况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10,729,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为0[12] - 前十大股东中潘连兴和姜发明持股比例均为22.52%,持股数量均为50,129,600股[12] - 股东高盛尔实际合计持有7,316,543股,上海乾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乾瀛价值成长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实际合计持有2,251,816股等[13][14]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股东关联及限售股情况 - 姜发明持有南极光管理99.75%份额、奥斯曼0.25%份额,潘连兴持有南极光管理0.25%份额、奥斯曼99.75%份额[13] - 潘连兴期初限售股数50,129,600股,2024年2月5日解除首发前限售股50,129,600股[14] - 姜发明期初限售股数50,129,600股,2024年2月5日解除首发前限售股50,129,600股[16]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资产项目 - 2024年3月31日货币资金期末余额427,642,073.57元,期初余额474,100,173.10元[21] - 2024年3月31日应收票据期末余额91,729,503.08元,期初余额106,505,768.46元[21] - 2024年3月31日应收账款期末余额138,489,242.41元,期初余额183,329,965.41元[21] - 2024年3月31日流动资产合计期末余额720,081,997.98元,期初余额822,060,006.03元[22] - 2024年3月31日非流动资产合计期末余额683,967,413.99元,期初余额690,193,143.12元[22] - 2024年3月31日资产总计期末余额1,404,049,411.97元,期初余额1,512,253,149.15元[22]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负债项目 - 2024年第一季度流动负债合计257,192,729.33元,上期为352,816,430.77元,同比下降27.10%[23] - 2024年第一季度非流动负债合计99,215,149.04元,上期为100,662,071.57元,同比下降1.44%[23] - 2024年第一季度负债合计356,407,878.37元,上期为453,478,502.34元,同比下降21.41%[23]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15,620,851.00元,上期为130,558,893.62元,同比下降11.44%[26] - 2024年第一季度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96,955,835.25元,上期为128,276,254.50元,同比下降24.39%[26]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2024年为20,809,054.54元,2023年为29,233,840.38元[27] - 支付的各项税费2024年为952,316.23元,2023年为3,495,243.86元[27]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024年为151,617,509.82元,2023年为144,300,055.46元[2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24年为 - 35,996,658.82元,2023年为 - 13,741,161.84元[27]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024年为2,500,000.00元,2023年为6,202,800.00元[27]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024年为14,579,709.08元,2023年为10,104,406.68元[2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24年为 - 12,079,709.08元,2023年为 - 3,901,606.68元[27]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024年为2,515,142.77元,2023年为32,720,080.43元[27]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24年为 - 2,515,142.77元,2023年为 - 32,720,080.43元[27]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024年为 - 50,526,179.06元,2023年为 - 50,450,987.83元[27]
南极光: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2024-04-25 16:37
募资情况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33,163,265股,募资总额519,999,995.20元,净额509,769,357.81元[1] 股本变动 - 2024年1月26日完成646,406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总股本变为222,644,372股[4] 限售股情况 - 新增股份2023年10月30日上市,限售期6个月[2] - 本次上市流通限售股33,163,265股,占总股本14.8952%[2]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4月30日[9] - 多家私募所持限售股占比明确[10] - 限售股解除限售后,限售与无限售流通股占比改变[14] 保荐意见 -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合规且股东履约,无异议[16]
南极光: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24-04-25 16:37
证券代码:300940 证券简称:南极光 公告编号:2024-023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07号)批复,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3,163,265股,发行价格为15.68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9,999,995.2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10,230,637.3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09,769,357.81元。募集资金已 于2023年10月12日划至公司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南极光")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本次解除限售股的限售起 始日期为 2023 年 10 月 30 日,限售期限为 6 个月;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 东共计 4 名,共涉及证 ...
南极光: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2024-04-24 16:27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3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现金分红制度、定期报告、公告、重大合同等相关文件; 获取公司资金往来明细,抽查相关财务凭证;访谈公司相关人员,了解公司经营环 境变化情况、深圳证监局《警示函》列示问题及整改情况。 |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 √ | | --- | --- | |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 √ | |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 √ | |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 或者风险 | √ | |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 √ | |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 | √ | | 相关要求予以整改 | |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 保荐机构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南极光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保荐 ...
南极光: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跟踪报告
2024-04-24 16:27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跟踪报告 | 保荐机构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南极光 | | --- |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卢婷婷 | 联系电话:0755-25869769 | | 保荐代表人姓名:谭璐璐 | 联系电话:0755-25860752 | 一、保荐工作概述 | 项 目 | 工作内容 | | --- | --- |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0 次 |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 | | | 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 | 是 | | 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 |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 | 保荐人每月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资金变动情况和大额资金支取使用 | | | 情况,共 12 ...
南极光: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04-22 19:35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 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 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 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 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 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 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 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 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