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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业科技(300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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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业科技(300960)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4月)
2025-04-27 16:03
深圳通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深圳通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通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质,向投资者 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招股说明书或者 募集说明书的承诺相一致,不得随意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并在年度审计的同 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鉴证。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募 ...
通业科技(300960)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7 16:03
深圳通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深圳通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强化深圳通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加强内部审计 监督工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 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是指 由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或人员,对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 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被审计对象,系公司各内部机构、分公司、控股子公司 及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 第四条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成 员为三人,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由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审 计委员会负责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 第五条 内部审计的实施机构是公司内控审计部(以下简称"内控审计部"), 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情况进行 检查监督。 第六条 内部审计部应当保持独立 ...
通业科技(300960)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7 16:03
深圳通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深圳通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维护深圳通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利益,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财务审计工作,提高财务信息质量,规范会计师事务所 选聘(含"新聘"、"续聘"、"改聘")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选 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或承办公司资产评估业务的资产评估机构, 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 员会")审核后,报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聘 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良 好的执业质量记录,并满足下列条件。 深圳通业科技 ...
通业科技(300960)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7 16:03
对外投资分类 - 短期投资持有不超一年,长期投资一年内不能或不准备变现[3][4] 审议规则 - 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提交董事会审议[7] - 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9] - 总经理审议批准其他对外投资[10] 部门职责 - 对外投资管理部门收集信息、评估并建项目库[12] - 财务部门负责效益评估、筹资和出资手续[1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内审部门负责定期审计[13] 人员管理 - 总经理是实施主要负责人[13] - 组建合作、合资公司派董事,控股子公司派董事长和管理人员[15][19] 财务报送 - 控股及参股子公司每季度向财务部报财务报表[18]
通业科技(300960)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4月)
2025-04-27 16:03
战略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委员组成,独立董事不少于一名,董事长为固有委员[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可下设投资评审工作组[7] 会议相关规定 - 定期会议提前5天、临时会议提前3天通知全体委员[15]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5]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表决方式多样[16][17] 其他规定 - 公司应60日内完成独立董事补选[6] - 细则由董事会制订修改,特定情形需及时修改[19][21]
通业科技(300960) - 深圳通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4月)
2025-04-27 16:03
深圳通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深圳通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零二五年四月 | 第一章 | 总 则 | 1 | | --- | --- | --- | | 第二章 | | 经营宗旨和范围 2 | | 第三章 | 股 份 | 3 | | 第一节 | | 股份发行 3 | | 第二节 | | 股份增减和回购 4 | | 第三节 | | 股份转让 5 | | 第四章 | | 股东和股东会 6 | | 第一节 | | 股东 6 | | 第二节 |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9 | | 第三节 |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0 | | 第四节 | | 股东会的召集 12 | | 第五节 |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4 | | 第六节 | | 股东会的召开 16 | | 第七节 |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19 | | 第五章 | | 董事和董事会 24 | | 第一节 | | 董事 24 | | 第二节 | | 董事会 27 | | 第三节 | | 独立董事 33 | | 第四节 |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36 | | 第六章 | | 高级管理人员 38 | | 第七章 |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40 ...
通业科技(300960) -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7 16:03
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范围含公司、控股50%以上子公司等[2]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等一次超30%属内幕信息[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6][7]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属内幕信息[7] - 内幕信息指涉及公司经营财务等未公开且影响股价的信息[5] 管理与备案 -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会秘书为保密负责人[3] - 登记备案材料保存至少十年[14] - 公司重大事项需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和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13] - 重大事项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要报送相关档案和备忘录至交易所[14]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有规定程序[17] 信息流转与保密 - 内幕信息在职能部门间流转需主要负责人批准[18] - 内幕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义务,不得买卖公司股票[20] - 公司与外部机构业务往来需签保密协议[21] - 内幕信息公开前应妥善保管相关资料[21] - 定期报告公告前不得泄露公司报表及数据[24] 信息披露与违规处理 - 内幕信息泄露或股价异常波动时公司应立即披露[25] - 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将按情节处分并赔偿,2个工作日报送深圳证监局[22]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等擅自披露信息公司保留追责权利[22] 制度说明 - 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24]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实行[25][26]
通业科技(30096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7 16:03
人员离职 - 董事辞任报告公司收到日生效,两交易日内披露[4] - 任期届满未连任或股东会解任,按相应时间离职[5] - 高管辞职程序按劳动合同规定[5] 离职交接与义务 - 离职生效3个工作日内完成移交并签署确认书[8] - 忠实义务任期结束后两年内有效[11] 股份转让限制 - 任职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11] 追责与复核 - 发现问题董事会审议追责方案,含直接损失追偿[13] - 离职人员有异议可15日内向审计委申请复核[13] 制度实施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实施及修改[17]
通业科技(30096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5-04-27 15:57
利润分配与股本变动 - 2024年度以102,664,395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50元,现金红利总额46,198,977.75元[1] - 2024年度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41,065,758股[1] - 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43,730,153股[1] - 权益分派后公司注册资本由10,266.4395万元变更为14,373.0153万元[2] 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章程》修订后公司注册资本为14,373.0153万元[4] - 《公司章程》修订后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43,730,153股[5]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5] - 董事会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特定情形除外[7]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书面报告[11]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诉讼[9] - 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收到请求后30日内未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9] 重大事项审议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3] - 公司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13]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需经股东会审议[14]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22] -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22] - 董事对公司负有不得侵占财产、挪用资金等忠实义务[20] 关联交易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过30万元的交易,应提交董事会审议[23]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过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交易,应提交董事会审议[23] 公积金与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28] - 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28] 其他 - 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29]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可不经过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