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文电能(300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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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文电能(300982)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5-08-25 19:19
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 联交易管理,明确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和管理职责与分工,维护公司、公司股东和 债权人的合法利益,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正、 公开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及《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上述第(一)项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 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由下文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由关联自然 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 ...
苏文电能(300982)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2025-08-25 19:19
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 外提供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确保公司经营稳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或 者无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公司以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为其主营业务; (二)资助对象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50%的控股子 公司,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关联人。公司及子公司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形成的 ...
苏文电能(300982)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25 19:19
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临时股东会应规定时间内召开[5] 提议与通知 - 独立董事等提议或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9][10][11] - 董事会同意召开,应在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9][1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10日前提临时提案[15][16] - 年度股东会20日前、临时股东会15日前,召集人公告通知股东[16] 其他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8] - 发出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提前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8] - 网络投票时间有规定,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等[20] - 股东超比例买入股份,36个月内部分股份无表决权[25] - 公司可公开征集投票权,禁止有偿征集等[25]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29] - 重大资产交易等超总资产30%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30]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32] - 派现等提案通过,公司2个月内实施方案[33] - 决议违法,股东可请求法院认定无效[33] - 召集程序等违规,股东60日内可请求法院处理[33] - 轻微瑕疵且无实质影响可不撤销[34] - 争议及时诉讼,判决前执行决议[34] - 判决后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4] - 更正前期事项及时处理并披露[34] - 决议由董事会组织执行,管理层承办[36] - 审计委员会事项由召集人组织实施[36] - 规则“以上”“内”含本数,“过”等不含[38] - 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9] - 规则抵触按其他规定执行[39] - 规则作为附件,股东会批准通过之日起实行[39]
苏文电能(30098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08-25 19:19
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二〇二五年八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 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苏文电能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特 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业委员会,经董事会批准后成 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 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非独立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 责。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遵守《公司章程》,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独立 行使职权,并直接向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隶属于董事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参谋机构,对董 事会负责。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须保证公司有关薪酬与考核的重大政策在形成决 议前已得到了充分、专业、科学并合乎规范程序的论证。 第六条 本细则所称董 ...
苏文电能(300982) - 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2025-08-25 19:19
资金管理 - 公司制定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制度[1] - 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和非经营性占用[3] - 控股股东不得侵占公司资金资产[4] 关联交易 - 公司按规定实施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关联交易[6] - 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批准关联交易[9] 监督检查 - 财务和审计部门定期检查非经营性资金往来[6] 违规处理 - 若控股股东占用资金,在归还前不转让股份[8] - 经1/2以上独立董事提议可申请冻结控股股东股份[11] - 发生资金占用应制定清欠方案并报告公告[11] - 董事、高管协助侵占资产将受处分[13]
苏文电能(300982)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08-25 19:19
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工作职责和程序,促使董事会秘书 更好地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和《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负责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董事会秘书为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任职条件和资格,忠实、勤勉履行职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同时,可以适时聘任证券事务代表, 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均应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聘任、解聘及任职资格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如董事会秘书自 行提出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的,需经董事会批准后生效。 第七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工作经验。 第八条 有 ...
苏文电能(300982) - 董事和髙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2025-08-25 19:19
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第一条 为了便于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 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 种的管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更严于本制度的规定、与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 相关的承诺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或承诺内容执行。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委托他人代行买卖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视作本人所 为,也 ...
苏文电能(300982)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08-25 19:19
战略委员会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董事长为委员之一[5]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5] 会议规则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提前5天通知并提供资料[22][23] - 临时会议提前3天通知并提供资料[22]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3] - 决议经二分之一以上与会委员表决同意方有效[25] 资料保存与细则修订 - 保存会议资料至少十年[24] - 本细则于2025年8月修订[1]
苏文电能(30098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08-25 19:19
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二〇二五年八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苏文 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按董事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公司 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以及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评价与完善, 以及对公司正在运行的重大投资项目进行风险分析,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 事会的职权。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召集人由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 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委员连续 2 次未能 ...
苏文电能(300982) - 公司章程
2025-08-25 19:19
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公司系在苏文电能科技有限公司的基础上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 司在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为 91320412660099528F。 第三条 公司于 2021 年3 月12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首次向社会 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5,079,567股,于 2021年4月2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股票代码 300982,股票简称"苏文电能"。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uwen Electric Energy Technology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常州市武进区西太湖科技园长帆路3号;邮政编码:213000。 | 第一章 | | 总则 | 1 | | --- | --- | --- | --- | | 第二章 | | 经营宗旨和范围 2 | | | 第三章 | 股 | 份 | 3 | | 第一节 | | 股份发行 | 3 | | 第二节 |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4 | | 第三节 | | 股份转让 | 5 | | 第四章 | | 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