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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色母: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8月修订)
2024-08-29 21:17
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审计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可以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有关费用由公 司承担。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从董事会成员中任命,由三名成员组成, 独立董事占多数,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 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特设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 董事会报告工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上市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 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 ...
宁波色母: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4-08-29 21:17
审计机构续聘 - 2024年8月29日公司拟续聘立信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需股东大会审议[1] - 2024年8月21 - 29日相关会议均审议通过续聘议案[13][14][15][16] 审计机构情况 - 2023年末立信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等[2] - 2023年立信业务收入50.01亿元等[2] - 2023年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2] - 2023年末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等[2][3] 审计机构风险 - 近三年受行政处罚1次等,涉及75名从业人员[4] - 两起诉讼案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6] 审计收费 - 2023年年报审计收费80万元,2024年授权管理层确定[12]
宁波色母: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4年8月修订)
2024-08-29 21:17
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 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公司稳健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有偿或无偿 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 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为公司主营业务; (二)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且该 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公司及子公司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形成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参照本制度 执行。 第三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参照本制度的规定执行: (一)在主营业务范围外以 ...
宁波色母: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及报备制度(2024年8月修订)
2024-08-29 21:17
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及报备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息 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提高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的法制、自律意识,杜绝内幕交易、股价操纵等违法违规 行为,维护证券市场 "公开、公平、公证"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 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 定本制度,本制度作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组成部分 。 第二条 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以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记和报 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 长为主要责任人。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 ...
宁波色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8月修订)
2024-08-29 21:17
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名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宁波色母粒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 会负责,主要职责是对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的选择向 董事会提出意见和建议,提名委员会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提名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主任委员不 ...
宁波色母: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8月修订)
2024-08-29 21:17
监事会会议召开 - 定期会议每六个月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特定情况发生十日内召开[10] - 监事提议临时会议,书面提议提交后三日内办公室发通知[15] - 定期会议提前10日发书面通知,临时会议提前3日发[19] 监事会会议举行与决议 - 需过半数监事出席方可举行[26] - 决议需全体监事过半数同意[30] 监事会人员设置 - 设主席一名,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4] - 主席召集主持会议,不能履职时半数以上监事推举一人主持[17] 监事会日常事务 - 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主席兼任负责人[8] 其他规定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记名和书面等方式进行[30] - 会议资料保存期限为十年以上[43]
宁波色母: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2024-08-27 15:51
证券代码:301019 证券简称:宁波色母 公告编号:2024-051 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 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二、本次全资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情况和四方监管协议的签署 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证券法》、《创业 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以滁州子公司名义增设了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并由公司和滁州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明州支行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4 年 8 月 23 日,公司募集资金 ...
宁波色母: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8-15 16:56
证券代码:301019 证券简称:宁波色母 公告编号:2024-050 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9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召开了 2023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35,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 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 40,000.00 万元(含本数)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 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0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 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 ...
宁波色母:关于全资子公司变更法人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2024-08-06 16:51
公司变更 - 宁波色母全资子公司宁波色母粒(中山)法定代表人由张耀焜变更为任卫庆[1] 公司情况 - 宁波色母粒(中山)注册资本100万元,宁波色母持股100%[1] 变更影响 - 变更助于优化子公司治理结构,不影响生产经营和盈利能力[2]
宁波色母: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2024-08-02 19:28
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2月 6日召开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的方案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 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实施员工持股 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 币 10,000 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8.80 元/股(含本数),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实施期 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7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4 日完成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司按照相关规 定对回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