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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色母(30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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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色母: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2024-09-03 17:58
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019 证券简称:宁波色母 公告编号:2024-06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6 日召开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的方案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 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 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8.80 元/股(含本数),具体 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实施期限为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7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公司于 2024 年 ...
宁波色母: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1-6月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4-08-29 21:17
宁波色母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6 月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单位:元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 | 资金占用方名称 | 占用方与上市公司的关 | 上市公司核算的会计 | 2024 年期初占用资 | 2024 年 1-6 月占用累 计发生金额(不含利 | 2024 年 1-6 月占用 | 2024 年 1-6 月偿 | 2023 年期末占 | 占用形成 | 占用性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联关系 | 科目 | 金余额 | | 资金的利息(如有) | 还累计发生金额 | 用资金余额 | 原因 | | | | | | | | | 息) | | | | | |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 无 |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非经营性占用 | | 其附属企业 | | | | | | | | | | | | | 小计 | - | | - | - | | | | | | - | - | | 前控股股东、 ...
宁波色母: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及报备制度(2024年8月修订)
2024-08-29 21:17
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及报备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息 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提高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的法制、自律意识,杜绝内幕交易、股价操纵等违法违规 行为,维护证券市场 "公开、公平、公证"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 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 定本制度,本制度作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组成部分 。 第二条 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以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记和报 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 长为主要责任人。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 ...
宁波色母:全面预算管理制度(2024年8月修订)
2024-08-29 21:17
预算时间与内容 - 公司全面预算年度为1月1日至12月31日[3] - 年度预算方案应包括经营、投资、资金和财务预算[10] 预算编制与调整 - 预算编制按“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分级编制、逐级汇总”程序进行[13] - 每年7月31日前可因特定原因申请预算调整[18] - 不同指标变动幅度预算调整审批不同[18][19] - 单笔超2000万元预算外事项经经理层审议后董事会审批[19] 预算分析与考核 - 各预算单位按季度编制预算分析报告[21] - 预算考核纳入公司综合绩效考核体系[24] - 考核结果经高层审议后报董事会审批[24] 制度相关 - 制度与法规、章程不一致时以其规定为准[26]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订相同[26] - 制度由财务部门负责解释[26]
宁波色母(30101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4年8月修订)
2024-08-29 21:17
制度制定目的与原则 - 加强与投资者沟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最大化,依据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应遵循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高效低耗、互动沟通原则 [1][2] 管理内容与对象 - 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证券分析师、财经媒体、证券监管机构等 [3] - 沟通方式有定期报告、业绩说明会、公司网站等,应利用互联网提高效率、降低成本 [3][4] - 工作内容包括披露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信息、风险挑战等相关信息 [4] 管理负责人与职能部门 - 董事会秘书为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为职能部门,负责策划、组织管理活动并关注相关信息反馈 [5][6] - 职能部门职责包括拟定制度、处理投资者诉求、管理沟通渠道、统计分析投资者情况等 [6][7] - 从事管理的员工需具备对公司和行业的了解、良好知识结构、沟通协调能力等素质 [7] - 职能部门应对员工进行相关知识培训,通过多种方式与投资者沟通 [7] 投资者说明会 - 公司可召开说明会,重大事项受关注或质疑时应及时召开 [8] - 召开说明会应采取便于参与的方式,提前公告相关信息,开通提问渠道并答复问题 [8] - 参与人员包括董事长、财务负责人等,可在年报披露后举行业绩说明会,分红审议前与股东沟通 [8] 接受调研 - 公司接受调研应妥善接待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得违法违规 [9] - 接受调研前应知会董事会秘书,形成书面记录并签字确认,可录音录像 [10] - 要求调研机构及个人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建立事后核实程序和应对措施 [10] - 对调研记录质疑应作出解释说明,控股股东等接受调研参照执行 [11] 互动易平台 - 公司应通过平台与投资者交流,专人处理信息,充分答复提问,刊载重要问题及答复 [12] - 发布信息应谨慎客观,以事实为依据,不得误导投资者,不替代信息披露义务 [12] - 答复热点问题应谨慎,不得迎合热点或不当关联,影响股价 [12] 附则 - 制度与法规不一致时以法规为准,解释权归董事会,经审议通过生效实施 [13][14]
宁波色母: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4年8月修订)
2024-08-29 21:17
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 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公司稳健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有偿或无偿 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 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为公司主营业务; (二)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且该 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公司及子公司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形成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参照本制度 执行。 第三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参照本制度的规定执行: (一)在主营业务范围外以 ...
宁波色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8月修订)
2024-08-29 21:17
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名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宁波色母粒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 会负责,主要职责是对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的选择向 董事会提出意见和建议,提名委员会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提名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主任委员不 ...
宁波色母: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8月修订)
2024-08-29 21:17
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经理人员")的 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 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负责制定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对董事会负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 会审议决定。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正副董事长、董事,经理 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 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 ...
宁波色母:财务决算管理制度(2024年8月修订)
2024-08-29 21:17
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决算管理制度 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决算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年度财务 决算报告的编制管理,规范财务决算的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保证财务决算 报告真实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财务决算报告是在公司会计年度结束后,根据公司具体经营情况编 制的年度财务报告。 第三条 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 成。其中的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反映的内容有: (一)企业基本情况; (二)生产经营情况分析; (三)企业经济效益分析; (四)现金流情况分析; (五)所有者权益变动情况分析; (六)重大事项说明; (七)风险及内控管理情况; (八)问题整改情况; 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决算管理制度 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公司财务部门是公司年度财务决算的管理部门,主要职责为: (一)负责组织年度财务决算工作; (二)负责牵头资产清查工作; (九)有关工作建议。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及各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组织与职责 第五条 股东会是年度财务决算的最高决策机构。 第 ...
宁波色母: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8月修订)
2024-08-29 21:17
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审计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可以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有关费用由公 司承担。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从董事会成员中任命,由三名成员组成, 独立董事占多数,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 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特设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 董事会报告工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上市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 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