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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钟股份(30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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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钟股份(301133)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08-28 19:26
股东大会信息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5年9月16日召开[2] - 现场会议14:30开始,网络投票分时段进行[4] - 会议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10日[7] 议案情况 - 3个议案属特别决议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有效表决权通过[11] - 《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有8个子议案需逐项表决[10][34] 其他信息 - 登记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9:00 - 11:30、14:30 - 17:00[15] - 会议联系方式电话020 - 86733628 - 3881,邮箱jinzhongir@jz - auto.net[22] - 1%以上股份股东可会前十日提临时提案[22] - 普通股投票代码“351133”,投票简称“金钟投票”[26] - 公告发布于2025年8月29日[25] - 股东参会登记表9月12日17:00前送达公司[37]
金钟股份(301133) - 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5-08-28 19:25
会议信息 -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现场召开[3] - 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5日通过邮件、电话送达监事[3] - 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3] -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锋主持[3] 审议结果 -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3] -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
金钟股份(301133) - 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5-08-28 19:24
会议信息 - 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7位董事全部出席[3] - 公司定于2025年9月16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46] 议案表决 - 《2025年半年度报告》等多项议案表决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6][10] - 多项制度修订及制定议案表决通过,部分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2][16][18][20][24][27][43][45] 股份与资本 - 截至2025年8月26日,“金钟转债”累计转股6,388股,公司总股份和注册资本增加[11]
金钟股份(301133)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08-28 18:57
战略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含董事长[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4] 任期与会议规则 - 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相同,可连选连任[4] - 会议提前三日通知,可免除[10]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 - 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有效[12] 其他规定 - 会议档案保存期不少于十年[14] - 委员有利害关系需回避表决[14] - 制度由董事会修订解释,审议通过生效[18]
金钟股份(30113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8-28 18:57
董事辞任 - 需提交书面报告,辞任自董事会收到报告生效,公司两交易日内披露[4] - 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原董事履职至新董事就任,公司60日内补选[4] - 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董事会建议股东会撤换[5] 高管辞职 - 程序和办法由劳动合同约定[6] 信息申报 - 董事和高管离职两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6] 义务与股份转让 - 忠实义务三年,保密义务至秘密公开[10] - 任职每年转让不超25%,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10] - 任期届满前离职,任期内及届满半年内每年减持不超25%[10] 追责 - 公司发现未履行承诺,董事会审议追责方案[13] - 离职人员有异议,15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13]
金钟股份(301133)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08-28 18:57
子公司财务与审批 - 子公司购置超100万元或处置超50万元固定资产须向母公司请示[9] - 子公司应按要求报送会计报表和资料,报表接受审计[8] - 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定期向公司财务总监报告资金变动[9] - 子公司对外融资需报母公司审批[10] 子公司人员管理 - 公司通过子公司股东会推选董事、监事及高管[12] - 子公司董监高任期按章程执行,公司可提调整建议[12] 子公司信息披露 - 公司信息披露规则适用于子公司,子公司应明确管理部门和人员并报备[16] - 子公司重大事项应及时向公司报告[16] 子公司投资管理 - 子公司单笔投资不超300万元且累计不超净资产5%的投资或技改投资,经董事会审批[22] - 子公司每季度至少向母公司汇报获批投资项目进展[22] 子公司审计监督 - 母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实施审计,内容包括多方面[25] - 子公司高管调离需接受离任审计[28] 子公司会议管理 - 子公司应在三会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报送会议决议及资料[32] 子公司交易与担保 - 子公司关联交易按《上市规则》执行,经股东会审议,会前报公司相关部门[23] - 子公司对外担保遵循《公司章程》,经股东会审议,会前提请公司相关部门[23] 子公司衍生产品投资 - 子公司原则上不进行衍生产品投资,如需进行需按程序审批并经股东会批准[23] 子公司检查 - 检查分例行和专项,例行关注合规性,专项针对问题核查[25] 子公司绩效薪酬 - 控股子公司可制定绩效考核与薪酬制度,报公司审查[27]
金钟股份(301133)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2025-08-28 18:57
控股股东定义 - 持股份额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或持股比例虽不足50%但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为控股股东[2] 控股股东义务 - 对公司和中小股东承担忠实勤勉义务,利益冲突时将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置于自身利益之上[5] - 严格履行承诺,经营、财务状况恶化可能影响承诺履行时及时告知公司并披露[8] - 转让股份时保证公司人员独立,不通过非提案权、表决权方式影响人事任免等[8] - 保证公司财务独立,不共用银行账户、占用公司资金等[9] - 不占用公司资金,如要求垫付费用、拆借资金等[10] - 保证公司业务独立,不进行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等[11] - 保证公司机构独立和资产完整,不共用主要设备、系统等[11] - 保护中小股东表决权、提案权等权利,交易遵循平等、自愿等原则[12] - 转让控制权保证交易公允,转让前存在未清偿债务等情形应解决[13][14] 权益变动披露 - 控股股东等拥有权益股份达公司已发行股份5%后,每增减5%应3日内编制报告书并公告,增减1%应次日通知公司并公告,违规买入超比例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18] 减持规定 - 控股股东减持通过深交所集中竞价交易买入的公司股份,不适用减持规定[20] - 公司最近3个已披露经审计年度报告未实施现金分红或累计现金分红低于同期年均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30%,控股股东不得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减持[21] - 最近20个交易日任一日股票收盘价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或最近一期财务报告期末每股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控股股东不得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减持[21] - 最近20个交易日任一日股票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时的股票发行价格,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的控股股东等不得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减持[21] - 控股股东计划通过深交所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减持,应在首次卖出15个交易日前报告减持计划并备案公告,每次披露减持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22] - 控股股东采取集中竞价交易减持,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公司股份总数1%[22] - 控股股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在股份限制转让期间届满后12个月内,减持数量不得超其持有的该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50%[23] - 控股股东采取大宗交易减持,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公司股份总数2%,受让方6个月内不得转让受让股份[23] - 控股股东采取协议转让减持,单个受让方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公司股份总数5%,受让方6个月内继续遵守相关规定[24] 信息披露 - 持有、控制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在特定情况应通知公司并配合信息披露[28] - 相关情形出现重大变化或进展,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及时通知公司、向深交所报告并披露[29]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未公开重大信息应采取保密措施,不得提前泄露[29]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待媒体采访或投资者调研不得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等[30] - 公共传媒出现相关报道或传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告知公司并配合调查披露[30] - 收购等信息依法披露前出现特定情形,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通知公司刊登提示性公告[30][33]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按深交所要求如实填报并更新关联人信息[30] 规范说明 - 本规范“以上”“内”含本数,“不足”等不含本数[32] - 本规范未尽事宜依相关规定执行,不一致时以相关规定为准[32] - 本规范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审议通过生效[32]
金钟股份(301133)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8-28 18:57
交易审议披露标准(占比超 50%) - 交易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50%以上,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5] - 交易标的营收、净利润、成交金额、产生利润满足相应条件,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6] 交易审议披露标准(占比超 10%) - 交易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10%以上,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7] - 交易标的营收、净利润、成交金额、产生利润满足相应条件,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7]
金钟股份(301133)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8-28 18:57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独立董事比例不得低于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一且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 特定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9] - 候选人不得有近三十六个月内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处罚情形[10] 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百分之一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2]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披露[13] 任期规定 - 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超六年,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提名[13] 补选与解除 - 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补选[15]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7] 职权行使 - 行使三项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0] - 特定事项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0] 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5] - 工作记录及资料保存至少10年[27]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9] 公司协助 - 指定专门部门人员协助履职[31] - 定期通报运营情况并提供资料[31] - 专门委员会会议提前三日提供资料信息[31] 其他规定 - 费用由公司承担,给予适当津贴[34] - 制度术语含义、未尽事宜及解释权规定[36] - 制度经股东会通过生效,修改亦同[38]
金钟股份(30113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08-28 18:57
薪酬适用人员 - 适用人员包括公司董事、总经理等[2] 薪酬审议与确定 - 董事会审议高管薪酬,股东会审议董事薪酬[4]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定薪酬、考核及初步方案[4] 薪酬构成与发放 - 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津贴发放方式不同[7] - 高管实行年薪制,含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7] - 公司发放税前薪酬,代扣个税[8] 薪酬调整与其他 - 薪酬调整依据包括同行业薪资等[13] - 本制度薪酬不包括股权激励,需另制方案[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