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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钟股份(30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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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产品规模效应叠加海运费回落利好,2023年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74%
国信证券· 2024-05-06 21:00
报告公司投资评级 - 公司维持"买入"评级 [28] 报告的核心观点 - 公司24Q1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54%,2023年全年实现营收9.26亿元,同比+27%,实现归母净利润0.91亿元,同比+74% [4] - 公司业绩快速增长的核心受益于全球汽车市场回暖及客户订单持续放量,以及原材料价格下降及海运费大幅回落 [4][5] - 公司持续推进降本增效,23年归母净利率同比提升2.69pct,毛利率同比提升5.93pct [6] - 公司启东子公司取得3.33万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区域布局进一步优化 [8][9] 公司主要产品及行业分析 -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低风阻轮毂盖、传统中心盖、常规大尺寸轮毂盖及轮毂镶件 [11][19][21] - 低风阻轮毂盖行业具有显著成长性,预计2025年渗透率达43%,市场规模11亿元 [16][17] - 轮毂镶件产品可应用于燃油车和新能源车,2025年市场规模有望达20亿元 [21][22] - 公司传统中心盖产品市场份额已超15.5%,常规大尺寸轮毂盖产品销量较为稳定 [18][19] 产能及客户情况 - 公司目前在国内已建成广州、清远两个工厂,产能利用率维持高位,正在启东新建产能 [23][24] - 公司与国内外众多知名整车厂商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并通过DAG进入北美市场 [25][26]
金钟股份: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24-04-29 18:38
| 证券代码:301133 | 证券简称:金钟股份 | 公告编号:2024-029 | | --- | --- | --- | | 债券代码:123230 | 债券简称:金钟转债 | | 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 知》(公告编号:2024-019),定于2024年5月17日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提醒各位股东 及时参会并行使表决权,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宜再次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金钟股份: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4-26 19:51
选聘流程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决定[2] - 独立董事或1/3以上董事可向董事会提聘请议案[7] - 选聘文件发布后应确定合理响应时间,结果及时公示[8] - 公司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工作[18] 选聘标准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9]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需说明情况[9] 人员限制 - 同一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开展审计业务不超5年[10]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或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不超2年[10] 文件保存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2]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计委员会审核改聘议案应详细了解原因并发表意见[15] - 公司审计委员会负责选聘和监督会计师事务所工作[17] - 审计委员会需制定选聘流程及内控,提议选聘工作,审议文件等[17] - 审计委员会提出拟选聘事务所及费用建议,提交董事会与股东大会决定[17] 信息披露 - 公司应在年报披露事务所、合伙人、签字会计师服务年限及审计费用等信息[17] - 公司每年需披露对事务所履职评估及监督职责情况报告[17] - 变更事务所需披露前任情况、上年度审计意见、变更原因及沟通情况[18] 其他 - 审计委员会应对特定情形保持谨慎关注,如变更事务所等[19] - 制度未尽事宜依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21]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21]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1]
金钟股份:关于召开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4-04-26 19:49
公司信息 - 证券代码为301133,简称为金钟股份,债券代码为123230,简称为金钟转债[1] 业绩说明会信息 - 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于2024年5月10日15:00 - 17:00召开[3][4] - 召开方式为网络互动,地址是“全景·路演天下”[3] - 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参与[4] 参会人员 - 董事长、总经理辛洪萍等参会,保荐代表人王薪可能调整[5] 问题征集 - 投资者可于2024年5月10日17:00前访问全景网或扫描二维码征集问题[7] 联系信息 - 说明会联系部门为董事会办公室,有联系地址、电话和邮箱[9]
金钟股份: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2024-04-26 19:49
审计情况 - 公司2024年4月25日获司农审字[2024]24001410010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涵盖2023年12月31日相关报表[3] 资金情况 - 2023年非经营性资金期初占用余额257,173,181.70元,期末177,461,902.64元[8][9] - 清远市金钟汽车零部件2023年期初往来余额257,173,181.70元,期末177,442,214.24元[8] - 清远市纳格汽车零件2023年度往来累计发生24,470.21元,期末余额19,688.40元[8]
金钟股份: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
2024-04-26 19:49
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 (2024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切实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 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 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的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确保本制度的有效实施,及时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情 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 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 ...
金钟股份: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4-26 19:49
财务审计 - 审计公司对金钟股份2023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控有效性审计[3] - 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和评价内控有效性[4] - 审计公司负责发表审计意见并披露非财务内控重大缺陷[5] 审计结论 - 内控有固有局限性,推测未来有效性有风险[6] - 审计公司认为金钟股份于该日保持有效财务报告内控[7]
金钟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2024-04-26 19:49
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2024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公司和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制订本规范。 第二条 控股股东,是指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 50%以上的股东;持 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 50%,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 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第三条 实际控制人,是指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 配公司行为的人。 第四条 以下主体的行为视同控股股东、实际 ...
金钟股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2024-04-26 19:49
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 度 (2024年4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维护证券 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 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其所持本公司股 票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本公司股票;其从事融资交易、融券交易的,还 ...
金钟股份: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4-04-26 19:49
关联交易披露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交易需及时披露[15]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交易需及时披露[15] - 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关联交易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6] 关联交易审核批准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不超30万元关联交易由董事长审核、批准并报董事会备案[16]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不超300万元或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下关联交易由董事长审核、批准并报董事会备案[16] - 交易金额在上述范围之外关联交易由董事会批准[17] 关联交易定价与计算 - 关联交易定价顺序适用国家定价、市场价格和协商定价原则[12] - 公司关联交易按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18] 关联交易其他规定 - 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比5%以上关联交易应聘请证券服务机构评估或审计,日常经营相关可免[16] - 公司不得为特定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向关联方委托理财按发生额累计计算[19]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应履行相应程序,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对方提供反担保[19] - 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等以发生额为计算标准,同等对价同比例现金增资达标准可免审计或评估[20] -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可预计年度金额,超出预计需重新履行程序,协议超三年需每三年重新履行[20] - 部分关联交易可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或免按关联交易方式履行义务[21][22] 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 达到披露标准关联交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21]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回避[25][26] 制度相关 - 制度术语含义与公司章程相同[32] - 制度未尽事宜或冲突时以相关规定为准[32] - 制度中“以上”含本数,其他部分表述不含本数[32] - 规则解释权属公司董事会,修订权属股东大会[33] - 制度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