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钟股份(30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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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钟股份(301133)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28 18:57
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规定情形下公司应在两个月内召开[4]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提议或单独/合计持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8]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10] 提案与通知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单独/合计持1%以上股份股东有权提提案[12] - 单独/合计持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2] - 召集人年度股东会20日前、临时股东会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3] 其他规则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5]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提前2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5]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时间有明确规定[18] - 30%及以上股份股东所在公司选举董事用累积投票制[24] - 关联事项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通过条件不同[26] - 违规超比例买入股份36个月内无表决权且不计入总数[26] - 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7] - 股东可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委托需授权书,签署授权书需公证[19][20] - 每次股东会股东只能委托一人,不得重复委托[20] -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不能履职时由董事推举主持[21] - 年度股东会董事会作工作报告,独立董事作述职报告[22] - 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通过条件不同[29] - 一年内重大资产交易或担保超30%需特别决议通过[32] - 股东对决议有异议可要求点票[32] - 股东会决议及时公告,列明相关信息,未计入表决票披露原因[33] - 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需特别提示[34]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不少于10年[35]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2个月内实施[38] - 股东会决议由董事会组织、经理层实施[38]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和修改[42]
金钟股份(301133)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8-28 18:57
关联人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属关联人[4][6] 交易定价 - 关联交易定价顺序为国家定价、市场价格、协商定价,无则按成本加合理利润确定,无法确定则双方协商[11] 审议披露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交易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4]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交易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5] - 与关联人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交易,应聘请中介机构评估或审计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5] 特殊规定 - 日常经营相关关联交易等情形可免于审计或评估[16] - 不属于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范围的关联交易由董事长批准[17] - 连续12个月内与关联人相关交易按累计计算适用审议规定[16] - 关联交易因累计达披露标准可仅披露本次并说明前期情况[17] - 因合并报表范围变更新增关联人,此前已签协议正在履行的交易可免审议程序,此后新增交易按规定执行[17] 财务资助与担保 - 公司为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2/3以上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8] - 公司为控股股东等关联方提供担保,关联方应提供反担保[20] 交易计算标准 - 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等以发生额为计算标准适用相关规定[19] 日常关联交易 - 公司按类别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超预计金额需重新履行程序[20] - 公司与关联人签订超三年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每三年重新履行程序[20] 表决回避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24]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25] 提醒义务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董事会及见证律师投票前提醒关联股东回避[28]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会议召集人表决前提醒关联董事回避[29] 制度生效与修改 -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修改亦同[34]
金钟股份(301133)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08-28 18:57
委员会组成与任期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4] - 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相同,届满可连选连任[4] 会议规则 - 会议召开三日前发通知,全体委员同意可免除[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有效[16] - 委员每次只能委托一名其他委员代为表决[16] - 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解除委员职务[17] - 会议记录保存期公司存续期间不少于十年[17] 职责与方案实施 - 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标准并考核[7]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并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10]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实施[10] 工作组设置 - 下设工作组,组长由董事会秘书担任,配一至二名工作人员[5] 其他规定 - 会议通过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记录,参会委员签字报董事会[18] - 委员与议题有利害关系应回避表决[18] - 回避后出席人数不足,全体委员就程序性问题决议,董事会审议议案[18] - 会议记录及决议写明未计入法定人数和未参加表决原因[18] - 出席人员对会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18] - “以上”含本数,“过”“少于”“不足”不含本数[20] - 未尽事宜依国家法规、深交所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20]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审议通过生效[20]
金钟股份(301133) -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2025-08-28 18:57
内幕信息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属内幕信息[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等属内幕信息知情人[7] 重大事件界定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影响债券价格[8]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影响债券价格[8]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影响债券价格[8] 管理责任 - 董事会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2]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董秘组织实施[3] 档案报备 - 8类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向深交所报备知情人档案[11][12] - 披露重大事项前股票异常波动报备知情人档案[13] - 重大事项制作进程备忘录并签名确认[13] - 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报送档案及备忘录[14] - 报送档案出具书面承诺,董事长及董秘签字确认[14] 档案保存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进程备忘录至少保存十年[15] 保密与追责 - 内幕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责任,不得擅自泄露[17] - 股东等擅自披露信息致损失,公司保留追责权利[18] - 知情人违规受处罚,公司报送结果并公告[18] 制度说明 - 制度中“以上”等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21] - 制度由董事会修订和解释,审议通过生效[21]
金钟股份(301133)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8-28 18:57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流程 - 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2] - 审计委员会等可提聘请议案[7] - 选聘方式有竞争性谈判等[7] - 续聘同一审计机构可不再公开选聘[14] 选聘评分标准与费用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10] - 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10]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需说明情况[11] 人员与期限规定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业务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1]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连续执行审计期限不超2年[11] 资料保存与更换情况 - 选聘等文件资料保存至少10年[14] - 年报审计特定情形可更换,应在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6][17] 审计委员会职责 - 负责选聘工作并监督审计开展[19] - 制定选聘政策等[19] - 提议启动选聘,审议文件等[20] - 提出拟选聘及费用建议[20] - 监督评估审计工作,提交履职报告[20] 信息披露要求 - 年度报告披露事务所等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20] - 每年披露履职评估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20] 制度相关 - 审计委员会对特定情形保持谨慎[21] - 制度由董事会修订解释,审议通过生效[25]
金钟股份(301133) - 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08-28 18:5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1年11月26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发行普通股26,530,000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106,623,504元[9]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75,000,000股,面额股每股1元[22] 股东信息 - 广州思呈睿持股72.7328%,辛洪萍持股12.7282%等[22] - 公司合计持本公司股份不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28]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1年内不得转让[32]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同类股份25%[32] 股东权利与责任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公司3%以上股份股东可查会计账簿[37] - 股东滥用权利造成损失应担责,滥用法人人格逃避债务担连带责任[43] 关联交易与重大事项审议 - 与关联人超三千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关联交易需股东会审议[51]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事项需股东会审议[51]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5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书面请求时,公司需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6] 董事会相关 -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独立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设董事长1人[105]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11] 专门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128] -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中应有过半数独立董事,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130]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44] - 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可分配利润的10%[150] 信息披露与审计相关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披露年报,半年结束后两个月内披露中报[143] - 公司聘用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163][164] 公司合并分立等相关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百分之十,可不经股东会决议,需董事会决议[173][174] - 公司分立前债务由分立后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另有约定除外[175] 其他 - 企业集团名为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集团,母公司为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194]
金钟股份(301133)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8-28 18:57
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2025 年 8 月) 第六条 内部审计部门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之下,或 者与财务部门合署办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内部审计工作,防范和控制公司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提升内部审 计工作质量,根据《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 本制度。 第七条 公司各内部机构或职能部门、控股子公司以及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 的参股公司应当配合内部审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不得妨碍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 第八条 内部审计部门必须是专职审计人员,应当具备审计岗位所必备的会 计、审计等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公司内部控 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 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
金钟股份(301133) - 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
2025-08-28 18:57
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则 公司董事会应当确保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实施的,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受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第四条 公司应当审慎选择商业银行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 "专户"),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户集中管理和使用,专户 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的,应当独立设置募集资金专户。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部分(以下简称"超募资金")也应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管理。 第五条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具有证券期货相关 1 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 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 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签订后,公司可以使用募集资金。协议应当包括 以下内容: (一) 公司应当将募集资金集中存放于专户;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州市金钟 ...
金钟股份(301133)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8-28 18:57
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年8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规范其行为,更好地发挥其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以及《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董 事会负责。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等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 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之间的指定联 络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履行职责。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 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并取得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 证书或者培训证明。 (四) 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深交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 ...
金钟股份(301133)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08-28 18:57
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 年 8 月) 第一条 为健全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 务规则及《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七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独立 董事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作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通过。 独立董事应当亲自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独立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 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1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董事应当事先审阅会议材料,形成明确的意见,并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 席。 第三条 独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