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宇智能(301179)

搜索文档
泽宇智能交流电力市场化系列
德邦证券· 2024-05-29 22:26
会议主要讨论的核心内容 - 公司主要业务是长期专注于电力信息化领域,在江苏等地取得了显著成效 [1][2] - 公司今年的业务目标是实现30%的收入增长,其中省外业务占比有望达到50% [2][3][5] - 公司今年一季度业绩下滑主要是由于项目结算周期的季节性影响,全年业绩有望恢复正常 [3][4] - 公司今年将重点推进新产品的开发,包括电力巡检机器人、电力预测和通信优化等,预计可贡献1-2亿元订单 [9][10][11] - 公司正在积极拓展海外市场,尤其是北美新能源领域,已在香港设立子公司开展探索 [12][13] 问答环节重要的提问和回答 问题1 **参会者提问** 询问公司在南网和南瑞等竞争对手的市场份额变化情况 [22][23][24] **杨总回答** 公司在南网区域的业务规模目前还较小,但增长速度较快,未来有望进一步提升占比。南网区域利润率相比国网有一定差距,但随着业务的逐步成熟有望逐步提升 [23][24][25] 问题2 **参会者提问** 询问公司新产品特别是巡检机器人的推进进度和未来发展空间 [14][15][16] **杨总回答** 公司正在积极推进巡检机器人等新产品的实用性提升,未来随着电网政策的进一步支持有望实现快速发展。同时公司还在拓展其他新产品如电力预测和通信优化等 [14][15][16] 问题3 **参会者提问** 询问公司的利润目标和费用情况 [27][28] **杨总回答** 公司内部的利润目标是收入增长30%,实际利润增速可能会略低5个百分点左右,主要受股权激励、研发投入和人员扩张等因素影响。未来随着业务结构优化有望进一步提升利润水平 [27][28][29]
泽宇智能: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2024-05-27 20:51
| 38 | 上市公司如聘请独立财务顾问,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发表的专业 | 不适用 | | | | | --- | --- | --- | --- | --- | --- | | 意见是否完整,符合管理办法的要求 | | | | | | | | 审议程序合规性要求 | | | | | | 39 | 董事会表决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时,关联董事是否回避表决 不适用 | | | | | | 40 | 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时,关联股东是否拟回避表决 是 | | | | | | 41 | 是否存在金融创新事项 否 | | | | | | | 本公司保证所填写的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合法,并承担因所填写情况有误产生的一切法律责 | | | | | | 任。 | | | | | | | | | 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 | | | | | 年 2024 | 月 5 | 28 | 日 | | 序号 | 事项 | 是否存在该事项(是 /否/不适用) | 备注 | | --- | --- | --- | --- | | | 上市公司合规性要求 | | | | 1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被注册会 ...
泽宇智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24-05-27 20:49
证券简称:泽宇智能 证券代码:301179 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 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五月 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声 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承诺:如因公司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权益归属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 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后,将因本激励计划所 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2 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特别提示 一、本激励计划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定。 二、本激励计划所采用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第二 ...
泽宇智能: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2024-05-27 20:49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 法律意见书 01F20242031 致: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泽宇智能")的委托,作为泽宇智能 2024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特聘法律顾问,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 律监管指南 ...
泽宇智能: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4-05-27 20:49
会议安排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5月27日召开,7位董事全部到会[2] - 公司定于2024年6月14日下午14:30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10] 议案表决 -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三项议案表决均7票同意,尚需股东大会审议[3][5][6]
泽宇智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024-05-27 20:49
激励计划 - 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2024 - 2025年,每年考核一次[6][8] - 2024年营收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5%(以2023年为基数)[6] - 2025年营收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6%(以2023年为基数)[6] 绩效考核 - 管理人员分A、B、C、D档,系数1.0、0.8、0.6、0[6] - 核心技术人员分A、B、C、D档,A、C档系数1.0、0.6,D档为0[7] 考核组织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织和审核考核工作[4] - 考核工作小组由多部门组成,负责具体实施[5] 考核流程 - 被考核者7个工作日内了解结果[10] - 有异议可申诉,委员会5个工作日内复核[10] 结果处理 - 结果保密归档,计划结束三年后统一销毁[11]
泽宇智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2024-05-27 20:49
激励计划基本信息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429.3920万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1.29%[6][26] - 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6.37元/股[7][34] - 激励对象总计25人,包括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7]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36个月[7][28] 归属安排 - 授予权益满12个月后分2期归属,每期归属比例依次为50%、50%[7][8][30][31] 限制条件 - 全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涉及标的股票总额累计未超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7][27] - 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获授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公司股本总额的1%[7][27] 实施程序 - 激励计划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10] - 公司需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之日起60日内完成对激励对象授予及公告等程序,否则未授予限制性股票失效[9][10][29] 交易均价 - 激励计划公告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18.19元/股,其50%为每股9.10元[35] - 激励计划公告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16.37元/股,其50%为每股8.19元[35] - 激励计划公告前6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15.99元/股,其50%为每股8.00元[35] - 激励计划公告前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16.33元/股,其50%为每股8.17元[35] 考核目标 - 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2024 - 2025年,2024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5%[40] - 2025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6%[40] 绩效考核系数 - 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等级A、B、C、D对应标准系数为1.0、0.8、0.6、0[41] -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绩效考核等级A、C、D对应标准系数为1.0、0.6、0[41] 费用摊销 - 本期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需摊销的总费用为1316.16万元,2024年摊销554.82万元,2025年摊销609.24万元,2026年摊销152.1万元[53] 特殊情况处理 - 若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项,按相应公式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和授予价格[45][48] - 增发新股时,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和授予价格不做调整[46][48] - 激励计划调整需董事会审议,特殊情况需提交股东大会,同时聘请律师出具意见并披露[49] 激励对象变动处理 - 激励对象因不能胜任等损害公司利益行为导致职务变更或离职,已获授但未归属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离职前需缴已归属部分个税[58] - 激励对象退休未被返聘,当年达可归属条件的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离职后可归属,其余作废[59] - 激励对象退休被返聘,个人绩效考核纳入归属条件[59] - 激励对象因执行职务丧失劳动能力离职,限制性股票按原程序进行,董事会可决定个人绩效考核不纳入归属条件[59] - 激励对象非因执行职务丧失劳动能力离职,已获授但未归属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离职前需缴已归属部分个税[61] - 激励对象因执行职务身故,已获授限制性股票由继承人持有,按原程序进行,董事会可决定个人绩效考核不纳入归属条件[61] - 激励对象因其他原因身故,董事会可决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也可按原程序进行[61] - 激励对象出现特定情形失去参与资格,已归属限制性股票不变,未归属的不得归属并作废[62] 争议解决 - 公司与激励对象争议纠纷协商调解不成,60日内可向公司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64]
泽宇智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2024-05-27 20:49
股权激励 - 2024年向25人授予429.3920万股限制性股票[1] - 授予限制性股票占授予权益总数比例为100.00%[1] - 授予限制性股票占草案公告时总股本比例为1.29%[1] - 激励对象累计获授不超草案公告日股本总额1.00%[1] - 全部有效期内激励计划涉及股票总数不超审议时股本总额20.00%[1]
泽宇智能: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2024-05-27 20:49
证券代码:301179 证券简称: 泽宇智能 公告编号:2024-040 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二次会议决定于 2024 年 6 月 14 日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 具体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6 月 14 日 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6 月 14 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6 月 14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
泽宇智能: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4-05-27 20:49
证券代码:301179 证券简称:泽宇智能 公告编号:2024-039 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5 月 13 日以电话、邮件等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27 日以现场会议形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 际到会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贤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 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江苏泽 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年年年年年年年年年年年年>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