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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族数控(3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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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族数控: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
2023-11-20 20:18
财务审计 -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2] -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2] 利润分配与股本 -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公司未出现未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情形[2] - 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公司股本总额20%[2] - 单一激励对象累计获授股票未超公司股本总额1%[2] 股权激励计划 - 激励对象预留权益比例未超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20%[2] - 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从授权日起计算未超10年[2] - 激励计划草案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2] - 激励计划所规定事项完整[3] - 激励对象为董事等人员时,激励计划草案已列明其相关信息[2] - 绩效考核指标包括公司业绩指标和激励对象个人绩效指标[22] - 各期归属比例未超过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额的50%[31] 审议与意见 - 监事会就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等发表意见[36] - 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并发表专业意见[37] - 若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其报告专业意见完整且符合要求[38] - 董事会表决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39] - 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时关联股东拟回避表决[40] 合规情况 - 股权激励计划内容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5] - 股权激励计划拟订、审议、公示等程序符合规定[5] - 股权激励对象确定符合相关规定[5]
大族数控: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3年11月)
2023-11-20 20:18
审计人员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实际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9] 选聘要素及方式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权重不高于15%[11] - 审计费用报价得分按特定公式计算[12] - 公司选聘可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方式[11] 资料保存与议案提出 - 相关选聘文件资料保存至少10年[15] - 1/2以上独立董事或1/3以上董事可提聘请议案[15] 选聘限制与时间要求 - 原则上不得设最高限价,确需设置要说明依据及合理性[13] - 年报审计期间原则上不得改聘,确需改聘需经决议和审议[16] - 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改聘选聘[20] 续聘与改聘规则 - 审计委员会续聘需评价,否定性意见则改聘[21] 审计工作要求 - 受聘事务所应履行义务,不得转包或分包[22] 费用支付与监督 - 审计完成后检查验收合格支付费用[23] - 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监督选聘相关情况[24][25] 违规处理 - 违规造成严重后果可责令解聘,责任人担责[22] - 事务所严重违规不再选聘[22] - 注册会计师出具不实报告通报处罚[22] 制度实施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通过之日起实施[22]
大族数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1月)
2023-11-20 20:18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3] 委员提名与产生 - 特定主体有权提名委员候选人[3] - 委员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产生[3] 补选规定 - 独立董事比例不符规定,60日内完成补选[4] 会议相关 - 每年至少开1次会,部分人员可提议临时会议[9] - 会议提前3日通知,一致同意可免除[9]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 - 决议须全体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12] 文件保存 - 会议文件保存期不少于十年[12]
大族数控: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3年11月)
2023-11-20 20:18
审计相关 - 独立董事核查拟聘审计会计师及资格,过半数同意可提议聘用或解聘[2] - 财务负责人审计前向独立董事提交工作安排及资料[2] - 独立董事审计前与注册会计师沟通人员构成[2] 会议安排 - 审计后、审议年报前安排独立董事与注册会计师见面会[3] - 见面会沟通经营业绩、资产构成等情况[4] 审查与保密 - 独立董事审查董事会程序资料,不符规定可提意见[5] - 董事会秘书协调独立董事沟通并汇报意见[5] - 独立董事关注年报信息保密,公布前不得泄露[5] 意见发表与处理 - 独立董事在年报就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7] - 有异议过半数同意可聘外部审计,费用公司承担[7]
大族数控:2023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3-11-09 17:04
权益分派方案 - 2023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于11月8日获股东大会通过[2] - 以420,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8.5元现金(含税)[4] - 深股通投资者等每10股派7.65元[4] 时间安排 - 股权登记日为11月16日,除权除息日为11月17日[5] - 代派A股股东现金红利于11月17日划入账户[6] 其他 - 权益分派申请期内代派红利不足公司担责[7] - 咨询地址为深圳宝安区福海街道[8] - 公告日期为2023年11月10日[10]
大族数控: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1-08 18:28
会议信息 -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11月8日举行[1] -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1]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3年11月9日[6] 选举结果 - 选举刘涛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1] -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2]
大族数控: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1-08 18:28
公司治理 - 2023年11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7位董事全出席[1] - 选举杨朝辉为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任期三年[1] - 第二届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4] 人员聘任 - 聘任杨朝辉为总经理,周小东等9人为副总经理,任期三年[6][16] - 聘任张晓彬为内部审计部负责人,任期三年[19] - 聘任周鸳鸳为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21] 担保事项 - 为子公司大族数控科技(信丰)有限公司销售业务合同履约提供最高15,693万元一般保证担保[23]
大族数控: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3-11-08 18:28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受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 及《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 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议事规 则》")的有关规定,就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 大会")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 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是否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以及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 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相关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或合法性发表 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本所委派律师现场列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会议, 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 实,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循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充分的核查验证, 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 ...
大族数控: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履约担保的核查意见
2023-11-08 18:2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履约担保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深圳市大 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族数控"或"公司")2022 年度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及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大族数控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 并出具本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 2023 年 11月 8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 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可以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大族数控科技(信丰)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722MAC3NG7Y3K 3、成立日期:2022年 11月 15日 4、公司注册地址:江西省赣州市信丰县高新区数字经济产业园 2号厂房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深 ...
大族数控: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履约担保的公告
2023-11-08 18:28
证券代码:301200 证券简称:大族数控 公告编号:2023-045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大族数控科技(信丰)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722MAC3NG7Y3K 3、成立日期:2022年 11月 15日 4、公司注册地址:江西省赣州市信丰县高新区数字经济产业园 2号厂房 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履约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的 业务发展需要,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大族数控科技(信丰)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丰数控")与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满坤科技")签订的销售业务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提供履约担保, 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5,693 万元,担保方式为一般保证担保。董事会授 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就本次担保事项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 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 2023 年 11 月 8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