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族数控(3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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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族数控(301200) - 2024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5-04-20 15:57
财务审计 - 审计大族数控2024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2] - 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和评价内部控制有效性[3] - 注册会计师负责发表审计意见并披露重大缺陷[4] 审计结果 - 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在重大方面保持有效财务报告内部控制[6] - 审计报告日期为2025年4月17日[7]
大族数控(301200)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5-04-20 15:57
募集资金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4200万股A股,募集资金总额32.1552亿元,净额30.8177829674亿元,超出部分13.7524629674亿元[2] - 募投项目总投资17.06532亿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累计使用8.76898亿元,投资进度51.38%[5] 资金使用情况 - 公司三次审议通过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议案,累计使用12亿元[5] - 2022 - 2025年多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流并归还[6][7][8] 资金管理情况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余额6087.33万元,自有资金16.172147亿元[10] - 拟使用不超8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25亿元自有资金现金管理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11][12] 决策与监督情况 - 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现金管理议案[18][19] - 保荐机构核查认为现金管理事项决策程序合规[20] 风险与措施情况 - 投资风险包括受市场波动影响和短期收益不可预期[14] - 风险控制措施包括选安全流动性好产品等[14]
大族数控(301200)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5-04-20 15:57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 序 | | 项目名称 | 总投资金额(万 | 预计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 | --- | --- | --- | --- | --- | | 号 | | | 元) | (万元) | | 1 | PCB | 专用设备生产改扩建项 | 152,393.03 | 152,393.03 | | | 目 | | | | | 2 | PCB | 专用设备技术研发中心 | 18,260.17 | 18,260.17 | | | 建设项目 | | | | | | | 合计 | 170,653.20 | 170,653.20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 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族数控"或"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4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
大族数控(301200)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2025-04-20 15:54
委员会组成与选举 - 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3] - 特定股东、董事、独立董事有权提名委员候选人[3] - 委员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产生[3] 补选与会议召开 - 独立董事比例不符规定,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6] - 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12] - 特定人员可要求召开临时会议[12] 会议通知与要求 - 会议提前3日发出通知,含相关内容[12][13]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需相应比例同意[25] 薪酬与激励计划 - 董事薪酬计划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12] - 高管薪酬分配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12] - 股权激励计划经董事会审议并报股东会批准[9] 委员职责与考评 - 委员连续两次未出席视为不能履职,建议撤换[23] - 考评高管委员时该委员回避,决议由其他委员通过[28] 会议记录与生效 - 现场会议有记录,非现场文件保存不少于十年[17] - 议事规则自H股上市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解释[16][17] 其他规定 - 会议可要求董事、高管述职或接受质询[17] - 参会人员负有保密义务[17]
大族数控(301200) -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2025-04-20 15:54
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1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监督和风险控制,规范公司审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设立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并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审 计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者机 构承担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 日常工作。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应当给 予配合。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 3 名,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其中独立董事 2 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 业人士担任召集人。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 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五条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 ...
大族数控(301200)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2025-04-20 15:54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主要股东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或持有不足5%但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股东[3] - 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3人,比例不低于1/3[7] - 独立董事中至少包括1名会计专业人士[7] - 候选人应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等工作经验[6] - 近三十六个月内受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刑事处罚不得担任[10]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10] 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3] - 提名人不得提名利害关系人[13] - 连任不超6年,满6年后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4] - 选举二名以上独董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披露[13]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每年对独立性自查并提交董事会[11] - 董事会每年评估在任独董独立性并出具意见与年报同披露[11]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请撤换[16] - 因特定原因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人士,60日内补选[16] - 关联交易超一定金额需全体独董过半数同意提交审议[24]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5] - 工作记录及公司资料至少保存10年[25]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8]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董过半数同意并及时披露[22] - 两名以上独董认为资料不充分可要求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0] 公司支持与保障 - 公司及独董至少保存提供资料十年[31] - 董事会秘书为独董履职提供协助并办公告事宜[31] - 独董行使职权公司人员应配合[34] - 聘请中介等费用由公司承担[34] - 公司给予独董适当津贴,标准董事会预案股东会通过年报披露[34] - 独董不应取得未披露额外利益[34] - 经股东会批准可建独董责任保险制度[34] 制度其他规定 - “以上”含本数,“过”等不含本数[34] - 制度自公司H股在港交所挂牌上市生效[34]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4]
大族数控(301200) - 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2025-04-20 15:54
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年4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1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运 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健全中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发展战略和重大决策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意见。 第三条 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 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条 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二分之一 以上独立董事有权提名委员候选人。委员经由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 过产生,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 后立即就任。 第六条 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委员会选举产生。 第七 ...
大族数控(301200) - 可持续发展(ESG)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2025-04-20 15:54
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可持续发展(ESG)管理制度(草案)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ESG(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管理,推动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 展,积极履行 ESG 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7 号——可持续发 展报告(试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可持续发展职责,是指公司在经营发展过程中应当履 行的 ESG,即环境(Environmental)、社会(Social)和公司治理(Governance) 方面的责任和义务,主要包括对自然环境和资源的保护、社会责任的承担以及 公司治理的健全和透明。 第三条 本制度所 ...
大族数控(301200) - 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2025-04-20 15:54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1名执行董事、4名非执行董事(含1名职工代表董事)和4名独立董事[7] - 董事会下设战略、薪酬与考核、审计、提名4个专门委员会[7] 交易审批授权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多项指标占比达10%以上50%以下(部分有绝对金额要求),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审议批准[12] - 公司购买或出售资产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时,应审计或评估、提交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5] 董事会运作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7]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定期会议提前14日发书面通知[22]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22] - 临时董事会会议提前5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23] - 董事会会议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25] - 有关联关系的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审议[26] 其他规定 - 董事会秘书负责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筹备等日常事务[8] - 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担保、财务资助须经出席董事会的2/3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做出决议[12]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过两名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不得委托非独立董事代为出席[29] - 董事会决议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表决[30]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1] - 提案未获通过且条件因素无重大变化,董事会会议1个月内不应再审议相同提案[30] - 董事会秘书空缺时间超过3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直至聘任新秘书[38] - 董事会决议涉及须经股东会表决等事项公司应及时公告[34] - 董事会会议结束后应及时将决议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37] - 董事会会议档案由董事会负责保存[36] - 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同时须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履职[38] - 本议事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自公司H股在港交所挂牌上市日起生效[41] - 本议事规则修订由董事会提草案,提请股东会审议通过[47]
大族数控(301200) - 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2025-04-20 15:54
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草案)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二零二五年四月修订 | 第一章 | 总 则 1 | | --- | --- | | 第二章 | 股东会的职权 1 | | 第三章 | 股东会的授权 2 | | 第四章 | 股东会会议制度 3 | | 第五章 | 股东会的召集 3 | | 第六章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5 | | 第七章 | 股东会的召开 7 | | 第八章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10 | | 第九章 | 会议记录 15 | | 第十章 | 附 则 16 | 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股东会的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由公司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权力机构。 第五条 股东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行为,保障公司股东会能够依法行使职权,维护股 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 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