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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族数控(3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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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族数控(301200)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5-04-20 15:57
募集资金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4200万股A股,募集资金总额32.1552亿元,净额30.8177829674亿元,超出部分13.7524629674亿元[2] - 募投项目总投资17.06532亿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累计使用8.76898亿元,投资进度51.38%[5] 资金使用情况 - 公司三次审议通过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议案,累计使用12亿元[5] - 2022 - 2025年多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流并归还[6][7][8] 资金管理情况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余额6087.33万元,自有资金16.172147亿元[10] - 拟使用不超8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25亿元自有资金现金管理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11][12] 决策与监督情况 - 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现金管理议案[18][19] - 保荐机构核查认为现金管理事项决策程序合规[20] 风险与措施情况 - 投资风险包括受市场波动影响和短期收益不可预期[14] - 风险控制措施包括选安全流动性好产品等[14]
大族数控(301200)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5-04-20 15:57
募集资金情况 - 2022年2月公司公开发行4200万股,每股76.56元,募集32.1552亿元,扣除费用后实际募集30.817783亿元[1]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8.7689803239亿元,含置换自筹资金3.8664178586亿元[3] - 2024年度划出1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含超募1.95亿元,2025年4月7日已归还[3]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12亿元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3][4]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为5938.047796万元[3]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6426.074231万元[3]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协定存款余额为6087.326124万元[3][4][10] 制度与协议 - 2021年3月1日《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经审议通过,2022年4月20日修订[6] - 2022年3月21日与19家银行及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6] 专户情况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有21个募集资金专户,活期338.748107万元,协定6087.326124万元[8][9][10]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办理完成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手续[11] 项目投入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实际投入相关项目及永久补流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207,689.80万元[12] - 募集资金总额308,177.83万元,本年度投入60,735.76万元[24] - 专用设备PCB生产改扩建项目承诺投资152,393.03万元,截至期末累计投入79,741.15万元,进度52.33%[24] - PCB专用设备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承诺投资18,260.17万元,截至期末累计投入7,948.65万元,进度43.53%[24]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承诺投资170,653.20万元,截至期末累计投入87,689.80万元,进度51.38%[24]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承诺投资120,000.00万元,截至期末累计投入120,000.00万元[24][25]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承诺投资137,524.63万元,本年度投入40,000.00万元,截至期末累计投入120,000.00万元[24][25] 项目进度调整 - 公司将“PCB专用设备生产改扩建项目”“PCB专用设备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长至2025年9月[25] 过往资金使用 - 2022 - 2024年分别使用4亿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完成补流[26] - 2022年4月24日完成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86,641,785.86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2,946,952.83元,合计399,588,738.69元[27] - 2022年从募集资金账户划出86,191.66万元(其中53,691.66万元为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23年3月24日已归还[27] - 2023年从募集资金账户划出10亿元(其中2.8亿元为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24年4月1日已归还[27] - 2024年截至6月30日从募集资金账户划出10亿元(其中1.95亿元为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25年4月7日已归还[27] 现金管理 - 2023年获同意使用不超过2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28] - 2024年获同意使用不超过1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28]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余额为6,087.33万元,剩余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28] 信息披露与合规 -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无未及时、真实、完整披露情形,也无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28]
大族数控(301200) - 2024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5-04-20 15:57
财务审计 - 审计大族数控2024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2] - 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和评价内部控制有效性[3] - 注册会计师负责发表审计意见并披露重大缺陷[4] 审计结果 - 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在重大方面保持有效财务报告内部控制[6] - 审计报告日期为2025年4月17日[7]
大族数控(301200)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辛国胜)
2025-04-20 15:54
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辛国胜) 二、2024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计召开 3 次董事会和 1 次股东大会, 本人均亲自参加会议,没有委托出席或缺席情况,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议 案均认真审议,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 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 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以及《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 求,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监督公司规范化运作, 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就本人 202 ...
大族数控(301200)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0 15:54
第一章 总则 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 年 4 月修订)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深交所")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 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 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 或个人的影响。若发现所审议事项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应当向公司 申明并实行回避。任职期间出现明显影响独立性情形的,应当及时通知公 司,提出解决措施,必要时应当提出辞职。 不得干预独立董事独立行使职权。 本制度所称主要股东指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或持有股份不足 5%但对 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股东。 公司应当保证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提供独立董事履行 职责所必需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在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时,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等有关人员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碍或者隐瞒相关信息, 1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大族数控(301200)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2025-04-20 15:54
委员会组成与选举 - 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3] - 特定股东、董事、独立董事有权提名委员候选人[3] - 委员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产生[3] 补选与会议召开 - 独立董事比例不符规定,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6] - 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12] - 特定人员可要求召开临时会议[12] 会议通知与要求 - 会议提前3日发出通知,含相关内容[12][13]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需相应比例同意[25] 薪酬与激励计划 - 董事薪酬计划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12] - 高管薪酬分配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12] - 股权激励计划经董事会审议并报股东会批准[9] 委员职责与考评 - 委员连续两次未出席视为不能履职,建议撤换[23] - 考评高管委员时该委员回避,决议由其他委员通过[28] 会议记录与生效 - 现场会议有记录,非现场文件保存不少于十年[17] - 议事规则自H股上市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解释[16][17] 其他规定 - 会议可要求董事、高管述职或接受质询[17] - 参会人员负有保密义务[17]
大族数控(301200) -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2025-04-20 15:54
委员会构成 - 委员会委员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4] - 特定主体有权提名委员候选人[7] - 委员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产生[7] - 委员会设召集人,由独立董事会计专业人士担任[7] 补选规定 - 独立董事相关情况不符规定,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9] 会议安排 - 委员会至少每年与外部审计机构开会两次[8] - 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与内审部门每季度开一次会[17] - 委员会会议提前3日通知,全体委员同意可免除[19] 决策流程 - 披露财务报告等经委员会过半同意提交董事会[13] - 董事会秘书协调提供材料供委员会决策[16] - 委员会评议后将决议呈报董事会[16] 会议要求 - 委员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视为不能履职,建议撤换[20] - 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同意[27] 其他规定 - 内审部门至少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17] - 会议记录等由证券部保存,保存期不少于十年[27] - 会议可现场或通讯表决,内审部门成员可列席[26][27] - 议事规则自H股在港交所上市生效[28]
大族数控(301200) - 可持续发展(ESG)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2025-04-20 15:54
ESG制度 - 制定可持续发展(ESG)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2][3] - 制度自公司H股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31] 管理原则与机构 - ESG管理工作遵循与战略、运营管理融合等原则[6] - 董事会是ESG工作领导决策机构,战略委员会提意见[9] 职责分工 - 各部门及子公司指定专人对接ESG工作[9] 信息与风险 - 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听取利益相关方反馈意见[10] - 董事会评价内控有效性时纳入ESG职责,识别评估风险[10] 公司治理 - 完善治理结构,公平对待股东,及时准确披露信息[12] - 制定合理利润分配方案,保障财务稳健兼顾债权人利益[13] 员工权益 - 依法保护员工权益,提供健康安全工作和生活环境[15] - 不得因民族、种族等对员工采取歧视行为[17] - 按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17] - 确保员工在公司治理中享有充分权利[17] 业务与环境 - 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18] - 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20] 社会责任 - 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23] - 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25] 报告披露 - 形成ESG报告并进行披露[27] - 报告编制和发布遵守相关规定[28]
大族数控(301200) - 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2025-04-20 15:54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1名执行董事、4名非执行董事(含1名职工代表董事)和4名独立董事[7] - 董事会下设战略、薪酬与考核、审计、提名4个专门委员会[7] 交易审批授权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多项指标占比达10%以上50%以下(部分有绝对金额要求),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审议批准[12] - 公司购买或出售资产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时,应审计或评估、提交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5] 董事会运作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7]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定期会议提前14日发书面通知[22]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22] - 临时董事会会议提前5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23] - 董事会会议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25] - 有关联关系的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审议[26] 其他规定 - 董事会秘书负责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筹备等日常事务[8] - 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担保、财务资助须经出席董事会的2/3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做出决议[12]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过两名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不得委托非独立董事代为出席[29] - 董事会决议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表决[30]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1] - 提案未获通过且条件因素无重大变化,董事会会议1个月内不应再审议相同提案[30] - 董事会秘书空缺时间超过3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直至聘任新秘书[38] - 董事会决议涉及须经股东会表决等事项公司应及时公告[34] - 董事会会议结束后应及时将决议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37] - 董事会会议档案由董事会负责保存[36] - 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同时须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履职[38] - 本议事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自公司H股在港交所挂牌上市日起生效[41] - 本议事规则修订由董事会提草案,提请股东会审议通过[47]
大族数控(301200) -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2025-04-20 15:54
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1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监督和风险控制,规范公司审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设立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并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审 计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者机 构承担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 日常工作。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应当给 予配合。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 3 名,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其中独立董事 2 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 业人士担任召集人。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 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五条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