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莱福(30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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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莱福: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2024-04-26 00:08
财务数据范围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报表资产总额100%[2]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报表营收总额100%[2] 制度建设 - 公司制定募集资金、对外投资等多项管理制度[7][8][9][10][13][15][19] 内控缺陷认定 - 财务报告内控按营收、资产总额错报比例认定缺陷[20] - 非财务报告内控按利润总额损失金额认定缺陷[29] 内控情况 - 报告期公司无财务、非财务报告内控缺陷[32][34] - 各方认为公司保持有效内部控制[36][37][38]
新莱福: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杜丽燕
2024-04-26 00:08
公司治理 - 2023年召开8次董事会会议和3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均亲自出席[4] - 2023年独立董事对各次董事会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5] 市场扩张和并购 - 2023年1月3日收购广东碧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60%股权[6] 关联交易 - 2023年3月10日确认2022年度关联交易和预计2023年度关联交易[16] - 2022年度关联交易正常,2023年度预计关联交易符合需求[17] 人事变动 - 2023年9月12日聘任徐江平为财务总监[23] - 2023年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及高管聘任[25] 未来展望 - 2024年独立董事将继续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27]
新莱福: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04-26 00:08
内部控制评价 - 公司对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无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控缺陷[3][4]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和营收占合并报表对应总额100%[6] 治理结构与制度 - 公司建立由股东大会等组成的治理结构,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6] - 公司明确岗位职责和审批权限,规范战略制定流程[9] 管理制度 - 公司建立人力资源、资金活动、采购等多项管理制度[10][11][14] - 公司制订销售及收款、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管理制度[15][18][24] 缺陷认定标准 - 财务报告内控缺陷按营收和资产总额错报比例认定[25] - 非财务报告内控缺陷按损失金额占利润总额比例评价[33] 信息沟通与反馈 - 公司通过明确职责和线上系统改善员工信息沟通[23] - 公司定期收集分析外部信息并及时处理反馈[23]
新莱福: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4-26 00:08
审计人员任职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同一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该公司审计[4]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等上市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审计业务期限不得超两年[5] 选聘规则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应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应不高于15%[9] - 以满足选聘文件要求的所有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报价平均值作为选聘基准价计算得分[10] - 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方式保障选聘公平公正[7] - 选聘应经审计委员会审核,报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3] 审计费用规定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应在信息披露文件中说明相关情况[10] 协议与聘期 - 与受聘会计师事务所签订一年协议,可续聘[17] 文件保存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十年[13] 续聘与改聘 - 审计委员会续聘需对本年度审计工作及执业质量全面客观评价[19] - 会计师事务所主动终止业务,审计委员会应了解原因并书面报告,公司履行改聘程序[16] - 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7] 信息披露 - 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会计师事务所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18] - 每年应披露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评估报告和审计委员会监督报告[18]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需披露前任情况、变更原因及沟通情况等[18] 监督与处理 - 审计委员会应对多种选聘异常情形保持谨慎关注[18] - 发现选聘违规造成严重后果应报告董事会并处理[18] - 情节严重的会计师事务所经股东大会决议不再被选聘[19] - 相关处罚董事会应及时报告证券监管部门[19]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自审议通过生效[21]
新莱福: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辉志
2024-04-26 00:08
公司治理 - 2023年召开3次董事会会议,独立董事均亲自出席[4] - 2023年9月12日至12月31日未召开股东大会[5] - 2023年独立董事任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召开会议[8] - 2023年独立董事任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9] 人事变动 - 2023年9月12日聘任徐江平为财务总监[21] - 2023年9月12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过选举董事长和聘任高管议案[24] 财务与合规 - 2023年审议第三季度报告,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19] - 2023年董事及高管薪酬符合规定[24] - 2023年未新增应披露关联交易事项[16] - 2023年不涉及变更或豁免承诺、被收购情况[17][18] 未来展望 - 2024年独立董事将继续履职建言[25]
新莱福: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4-26 00:08
证券代码:301323 证券简称:新莱福 公告编号:2024-027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现金管理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 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 2.现金管理金额:不超过 8.3 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 超募资金); 3.特别风险提示: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 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短 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莱福")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给公司和股东带 来更多回报,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开展,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 公司及子公 ...
新莱福:内部控制的鉴证报告
2024-04-26 00:08
目 录 一、内部控制的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关于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有关事项的说明………………………第 3—8 页 关于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的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4〕5-41 号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莱福公司) 管理层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对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与财务 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作出的认定。 一、重大固有限制的说明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限制,存在由于错误或舞弊而导致错报发生和未被发现的 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降低对控制政 策、程序遵循的程度,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有效性具有一定 的风险。 二、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新莱福公司 2023 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 目的。我们同意本鉴证报告作为新莱福公司 2023 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 他材料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三、管理层的责任 新莱福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并保持其有效性,同时按照 《企业内 ...
新莱福: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6 00:08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度,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广州新莱福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 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 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 法权益。现将 2023 年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 8 次会议,认真审议相关事项,履行了监事会 的监督职责,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具体情况如下: 1.2023 年 1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以股权受让及增资方式收购广东碧克电子科 ...
新莱福: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4-04-26 00:06
| ਅ | | --- | | | | | 二、财务报表……………………………………………………… 第 7—14 | | 页 | | --- | --- | --- | |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第 | 7 | 页 | | (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第 | 8 | 页 | | (三)合并利润表………………………………………………… 第 | 9 | 页 | | (四)母公司利润表………………………………………………第 | 10 | 页 | |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第 | 11 | 页 | |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第 | 12 | 页 | | (七)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第 | 13 | 页 | | (八)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第 | 14 | 页 | | 15—90 | | | --- | --- | | 页 | 三、财务报表附注……………………………………………… 第 | 天健审〔2024〕5-40 号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 ...
新莱福: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4-04-26 00:03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广州新 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莱福"或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和主承销商,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新莱福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 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及核 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27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6,230,723 股,发行价格为 39.06 元/股,募集资金 总额 102,457.20 万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94,517.64 万元,上述募集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