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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维时代(301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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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维时代(301381)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内部结构及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和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
2025-07-04 18:32
募集资金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4010.00万股A股,每股发行价20.45元,募集资金总额820,045,000.00元,净额723,097,830.34元[2] - 截至2025年5月31日,承诺投资项目已投入45,658.80万元,超募资金暂未投入[5] - 截至2025年5月31日,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28,981.18万元,含未到期理财产品5000.00万元,暂补流动资金18,995.00万元[6] - 公司超募资金金额为10,064.13万元[7] 项目投资调整 - 时尚产业供应链及运营中心系统建设项目原计划投资16,459.29万元,调整后为9,459.29万元[8] - 物流仓储升级建设项目原计划投资9,015.69万元,调整后为12,015.69万元[8] - 品牌建设与渠道推广项目原计划投资8,770.67万元,调整后为22,834.80万元[8] - 品牌建设与渠道推广项目增加投入14064.13万元,时尚产业供应链及运营中心系统建设项目减少投资7000.00万元,物流仓储升级建设项目增加投入3000.00万元[14][19][22] - 品牌建设与渠道推广项目线上广告渠道调整前投资7393.82万元,调整后19457.96万元[16] - 品牌建设与渠道推广项目社交媒体合作KOL调整前投资462.11万元,调整后1962.11万元[16] - 物流仓储升级建设项目设备购置费调整前3953.90万元,调整后6953.90万元[24] 项目实施调整 - 公司拟增加香港运德、君翎科技为“物流仓储升级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增加“香港”为实施地点;增加赛维网络为“品牌建设与渠道推广项目”实施主体,将实施地点扩大至美国、欧洲全域[33] 决策相关 - 调整事项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股东会审议[30][31] - 公司董事会同意香港运德、君翎科技及赛维网络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相关方签订监管协议[35] - 公司及子公司计划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预先使用自有资金支付所需资金,之后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36]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36]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地点并开立专户的议案[37][38] 各方意见 - 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改变投向,不影响项目实施,符合相关规定[39] - 保荐人认为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金额等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实施主体及地点未改变资金用途,符合规定,且无异议[40]
赛维时代(30138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7-04 18:31
投资者关系管理 - 指定董事会秘书担任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为职能部门[6] - 员工需全面了解公司,具备相关素质[7] - 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分析师、媒体等[9] 沟通与信息披露 - 沟通方式有公告、股东会、分析师会议等[9] - 指定特定媒体和网站为信息披露渠道[20] - 通过互动易平台交流,专人处理信息[14] 制度相关 - 制度按国家规定和《公司章程》执行[17] - 解释权归董事会,自审议通过生效[17] - 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度生效时间为2025年7月[18]
赛维时代(301381)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2025-07-04 18:31
股份锁定与转让 - 上市满一年公司董高年内新增无限售股75%自动锁定,新增限售股计入次年可转让基数[7] - 上市未满一年公司董高新增本公司股份100%自动锁定[7] - 董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票不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一次性转让[10] - 董高离任半年内不得转让持有及新增股份[10] - 任期届满前离职,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25%,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10] 减持与增持 - 董高计划集中竞价减持应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备案并公告,减持区间不超3个月[10][11] - 减持完毕2个交易日内报告公告,未实施或未完毕在区间届满2个交易日内报告公告[12] - 董高首次披露增持且拟继续增持应披露后续计划并承诺完成[16] - 增持期限过半通知公司并委托披露进展公告[20] 信息申报与管理 - 新任董高任职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及亲属身份信息[6] - 现任董高信息变化或离任2个交易日内委托申报[6] - 董高股份变动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公告[23] - 董事会秘书管理董高身份及持股数据,办理申报并检查披露[30] 违规处理 - 董高违反《证券法》44条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并披露[18] - 董高违反制度公司可处分、收回收益、要求赔偿、追究刑责[26] - 公司记录违规及处理情况并按规定报告披露[26]
赛维时代(301381)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7-04 18:31
会议通知 - 董事会定期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提前3日书面通知[9][12] - 董事长应自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12] - 董事会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之前3日发出[15] 会议召开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7] - 一名董事不得在一次董事会会议上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代为出席[19] - 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或十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提议,应开临时会议[10] 决议规则 - 董事会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担保事项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24] - 关联事项决议须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26] 表决相关 - 过半数与会董事、2名或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不明等可要求暂缓表决[27] 会议记录 - 董事会会议记录应含会议日期等多项内容[29] - 与会董事需对会议记录和决议记录签字确认,否则视为同意[29] 决议执行与档案 - 董事长应督促落实董事会决议并通报执行情况[30] - 董事会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保存期限10年[30][31] 规则生效 - 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为《公司章程》附件,由董事会解释[33][34]
赛维时代(301381)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7-04 18:31
资金支取与通知 - 公司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或顾问[6] 项目论证与节余处理 - 超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需重新论证项目[11] - 单个或全部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低于500万元且低于项目净额5%,可豁免部分程序[13] - 节余资金达或超项目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通过[13] 资金置换与使用期限 - 上市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自筹资金,应在资金转入专户后六个月内实施[13] - 项目实施中自筹支付后,应在六个月内置换[13]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得超十二个月[14] - 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十二个月[15] 协议签订与终止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5] - 银行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等,公司可终止协议注销专户[6] 超募资金使用 - 计划单次使用超募资金达5000万元且达总额10%以上,需股东会审议[18] - 每十二个月内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还贷的超募资金累计不超总额30%[18] - 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及为非控股子公司提供资助[18] 投资计划调整与披露 - 募集资金项目年度实际与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30%,需调整计划并披露[25] 核查与审核 - 公司董事会每半年核查募集资金项目进展并出具报告[24] - 公司当年使用募集资金需聘请会计师审核并披露结论[25] - 保荐或顾问至少每半年现场检查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26] 资金使用审议与公告 - 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需董事会审议并公告[16] 用途与地点变更 - 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需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22] - 公司改变项目实施地点需董事会审议并公告[22]
赛维时代(301381)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7-04 18:31
选聘规则 - 审计委员会等可向董事会提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议案[7] - 审计委员会负责选聘及监督,至少每年提交履职及监督报告[7] - 选聘方式有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应保障公平公正[8]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12] - 以审计费用报价平均值为选聘基准价计算得分[12] 费用与任期 - 聘任期内审计费用下降20%以上需说明情况及原因[13]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3] - 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人员服务期限应合并计算[13] 续聘与改聘 - 续聘时审计委员会评价,肯定意见提交审议,否定意见改聘[13] - 选聘应经审计委员会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由股东会决定[3] - 特定情形公司应关注,出现特定情况应改聘[14][16] - 审核改聘提案时应约见前后任事务所并评价质量[16] - 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十天通知[16] - 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改聘议案方可提交董事会[17] 其他要求 - 更换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8] - 应在年报中披露事务所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20]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21] - 审计委员会发现违规造成严重后果应报告董事会并处理[21] - 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4]
赛维时代(301381)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7-04 18:31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2名为独立董事[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5] 会议相关规定 - 提前3日发通知,紧急情况除外[12] - 快捷通知2日无异议视为收到[14]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6] 决议与表决 - 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有效[16] - 委员每人有一票表决权[17] 委员任期与罢免 - 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相同,可连选连任[5] - 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可被罢免[16] 人员补充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应增补[5]
赛维时代(301381)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7-04 18:31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1/3,且至少含1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 - 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9]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6年[10]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行使特定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6]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1] - 工作记录及公司资料至少保存10年[22]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4] 独立董事补选与解聘 - 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应60日内补选[12]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9] 公司支持与保障 - 审议重大复杂事项前组织独立董事研究论证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26] - 专门委员会会议提前三日提供资料[26] - 保存会议资料至少10年[26] - 给予独立董事相适应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29] 制度相关 - 与规定抵触以法律法规和章程为准[31] - 明确主要股东和中小股东定义[32] - “以上”“以下”含本数[34]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股东会通过生效[35][36]
赛维时代(301381) - 舆情管理制度
2025-07-04 18:31
舆情管理策略 - 公司制定舆情管理制度应对影响[2] - 舆情分重大和一般两类[2] - 董事长任舆情工作组组长[4] - 舆情信息采集设在董秘办公室[5] - 一般舆情由组长和董秘灵活处置[8] - 重大舆情需开会决策控范围[8]
赛维时代(301381) - 公司章程(2025年7月)
2025-07-04 18:31
公司上市与股本结构 - 公司于2023年7月12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发行4010.00万股[4] - 公司注册资本40345.82万元,股份总数40345.82万股[7][15] - 南平市延平区君腾投资等三家公司认购股份,占比分别为45.1551%、18.9303%、29.2022%[15]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16]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20]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23]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3%以上股份股东可查会计账簿等[27]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应书面报告公司[32] - 控股股东、实控人不得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33]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事项[40]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审议[43]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应提交审议[44]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82] - 公司上市后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82]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撤换[86] 独立董事规定 - 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96] - 公司应自独立董事提出辞职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96] - 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97]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设董事长一人,职工董事一人[101]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111]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作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113] 利润分配规定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45]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达80%[148] -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及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表决同意[149] 公司合并与解散规定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67] - 公司合并或分立,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68][170][176][177]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74]